一、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计税方法: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拓展资料:
1、消费税相关法律
消费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它在各国开征亦较为普遍,具有特定的财政意义、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同年12月25日制定了《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这两个法律规范性文件,对我国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参考链接:消费税_百度百科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上面我们了解了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那么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又该如何计算呢?
专业解答
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公式里的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为:(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1.从价计征销售额的确定。
2.从量计征销售数量的确定。
3.复合计征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4.特殊情形下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
(4)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2.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3)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3.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3)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一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公式中所称“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一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3)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1.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原料生产的汽车轮胎;
(6)外购已税摩托车零件生产的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7)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外购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1)外购已税润滑油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2.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原料生产的汽车轮胎;
(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零件生产的摩托车;
(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啤酒消费税从量计征,按销售价格的不同分为220元/吨和250元/吨,对于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循环使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20号规定: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按照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划分档次,上述包装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一)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
(二)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
(三)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
(四)每吨啤酒出厂价格以2000年全年销售的每一牌号、规格啤酒产品平均出厂价格为准。2000年每一牌号、规格啤酒的平均出厂价格确定之后即作为确定各牌号、规格啤酒2001年适用单位税额的依据,无论2001年啤酒的出厂价格是否变动,当年适用单位税额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原发布者:萧萧轩辕的天下
1、增值税增值税=不含税价*17%=含税价/(1+17%)*17%不含税价=含税价/(1+17%)如果一张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100元,则货价为100/1.17=85.47,增值税为100/1.17*0.17=14.53元。对于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价*17%=含税销售价÷(1+17%)*17%进项税额=不含税进价*17%=含税进价÷(1+17%)*17%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3、消费税: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税包含在价格里。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4、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二、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三、金融保险业5%四、邮电通信业3%五、文化体育业3%六、娱乐业歌厅、舞厅、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5%-20%七、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5%八、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
1、消费税=不含税价款*税率 此时同增值税计算方法类解释: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不含税(这里的“税”是指增值税)价款乘以增值税税率;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不含税(这里的“税”是指增值税)价款乘以消费税税率(比例税的情况).
2、消费税=不含税价款/(1-税率)*税率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不含税(这里的“税”是指消费税)/(1-消费税率)价款乘以消费税税率
3、总结:
通过这两个计算公式的对比可以理解消费税和增值税的税基其实是一样的,但是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先从结果逆推,消费税不同于增值税,他是价内税。
价内税的意思就是计算消费税的时候,计税基础包含税款。也就是消费税=含税价*消费税税率,而增值税=不含税价*增值税率。
回到消费税来说,含税价=不含税价+消费税。所以,
不含税价=含税价-消费税=含税价-含税价*消费税率=含税价(1-消费税率)
而你的公式表示的是进口物品的消费税的计算,显然,(完税价+关税)只是刚进海关的物品价格,表示在国外已经纳过的税和关口缴纳的关税,并没有包含消费税。所以依照上面的公式,(完税价+关税)=含税价(1-消费税率),最后消费税=含税价*消费税率=(完税价+关税)/(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应该没有绕吧?
如果你要正推,请百度“消费税的计算方法”,第一条会有你想要的答案。
如果要从本质上理解消费税的计算,请查阅税法中对消费税的说明,或者百度百科“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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