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游卡”山西旅游年卡由山西文旅集团云游山西公司发行和办理,全省基层工会统一优惠价格为200元,从注册之日起1年内,可在该省签约景区及文化活动场所不限日期和次数使用
个人认为深秋的山西是最美的,五台山的秋天是登山者爱好者比较喜欢的。五台山的秋天来得比较早。十月已经是深秋,秋天的五台山真的很美,山上到处都是森林,台上草木放了新的黄色,一座山接着一座山的杨树和桦树黄的鲜亮,灌木和柳树的叶子变红了。槭树在燃烧,山间镶嵌着红色的野果。
个人认为深秋的山西是最美的,五台山的秋天是登山者爱好者比较喜欢的。五台山的秋天来得比较早。十月已经是深秋,秋天的五台山真的很美,山上到处都是森林,台上草木放了新的黄色,一座山接着一座山的杨树和桦树黄的鲜亮,灌木和柳树的叶子变红了。槭树在燃烧,山间镶嵌着红色的野果。
8家子公司,分别为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文旅集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山西文旅集团黄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山西文旅集团长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山西文旅集团太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山西文旅集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西文旅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西省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9月21日——23日
2022年山西省第八次旅游发展大会暨第33届关公文化旅游节将于9月21日——23日在运城举办。运城 古称河东,因“盐运之城”而得名,是晋南门户、山西粮仓。关公故里、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
魏巍华夏之祖从这里开始
来运城,登鹳雀楼望滔滔黄河奔流向海。
来运城,去关帝庙感受武圣关公忠义精神。
来运城,往普救寺聆听张生和崔莺莺的凄美爱情。
来运城,到七彩盐湖观五彩斑斓调色盘。
来运城,赴李家大院体味晋商善文化。
来运城,在 永乐宫赏气势恢宏的精美壁画。
为有效落实、省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积极推动农民安居工程,进一步加大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意见》(晋政发〔2015〕25号),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通过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不断提升全省农村住房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进。根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按照先无房、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房的要求,科学制订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因地制宜,分类分户解决。结合实际情况,既要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又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承受能力,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按照旧房维修、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等不同类型逐户解决。
——先易后难,满足安全居住。根据经济安全实用、节地节能节材的要求,要先易后难,在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的基础上,坚持广范围覆盖,以满足安全适用的居住需求。
——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水平,要立足于农户自力更生,鼓励群众互帮互助,建立政府补助、住户投入、社会帮扶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机制。
——节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新的住房后,应收回原宅基地,防止在危房改造工作中,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目标任务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3万户,其中,本年度新安排8.5万户,其余4.5万户任务从上年度超额任务中调整。各市、县调整数量原则上为上年度任务总量的30%,具体数量另文安排。各市、县(市、区)需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列入计划的年度”一栏中,按照调整任务数量,将“”调整为“2015年”,同时在该户纸质档案中,备注“该户任务已调整为2015年”。
四、相关标准
(一)补助对象
我省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和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建设标准
1、建筑面积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2、建筑节能标准。被省确定为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试点的县(市、区),要安排不少于5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每个乡镇安排一个示范点(村)。要根据部下发的《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和省下发的《山西省农村住房围护结构节能技术实用手册》,每户建筑节能示范户要采用2项以上的房屋维护结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
3、农房抗震要求。地震设防烈度在7度以上的县,要依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引导和指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科学实施农房抗震改造。
(三)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每户平均补助14000元。建筑节能示范户,国家另外每户补助2500元。
五、工作步骤
农村危房改造,按照下列步骤开展: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山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并提供户籍、住房和低保等证明材料。
2、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危房改造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对象,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3、审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核准上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民政部门主要对低保户和优抚对象进行复核,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要对住房困难情况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危房改造优惠政策。
5、组织实施。各市、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对象认定、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竣工验收、资金发放等工作。要严格落实国家三部委对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和传统村落及传统民居保护的有关要求。
6、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危房改造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按照绩效考评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7、年度任务完成时限。8月底前,各地完成分解到户;10月底前,各地完成危房改造建设任务;11月底前,各地完成竣工验收,并做好补助资金发放。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省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村危房改造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严密组织。农村危房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地要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将个人申请、政府审批、竣工验收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录入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要开展信息报告,每月20日前,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和进度情况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开始。山西把文旅融合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构筑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全面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文旅融合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自2015年起开始举办,每年一次,由全省下辖各市轮流举办。作为今年大会主会场所在地。
第一条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防汛抗洪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1,太原旅游“一卡通”的景区(点)共有17个:晋祠博物馆、天龙山景区、双塔寺景区、中国煤博馆、蒙山景区、窦大夫祠、多福寺、净因寺、龙山景区、太山景区、省民俗馆、省艺博馆、太原动物园、碑林公园、莲花台土雕群、市森林公园百鸟园以及青年宫演艺中心《唱享山西》。頭條萊垍
2,太原旅游“一卡通”为每卡50元。售卡时间从2009年4月23日起,售卡期限至2010年4月23日止,全程活动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3日。发售对象为本市居民及常住人口,以及在并大中专学校(技校)学生。售卡点设在全市中国邮政所有网点。萊垍頭條
3,市民办卡只要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就可办理,在并的大中专(技校)学生和长期在并的外地人员,则需凭学生证或工作证、暂住证(签发半年以上)以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萊垍頭條
办卡规定流程为:购卡人到中国邮政网点填表登记、支付票款,五天后再到原办理网点领取“一卡通”卡片。頭條萊垍
不限次数萊垍頭條
持有旅游“一卡通”的市民在一年有效期内,可以不限次数到17个景区(点)参观游览(持卡人配合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同时使用)。萊垍頭條
“一卡通”仅含各景区(点)第一门票,不含讲解等其他收费。另外,为了避开“五一”和“十一”客流高峰,“一卡通”在这两个假日不能使用。为保证游客的权益,“一卡通”的使用日期将顺延10天。例如2009年6月1日到邮政网点办理相关手续,购卡人6月6日到原办理网点领取卡片,使用日期至2009年6月16日。萊垍頭條
鉴于中国煤炭博物馆“煤海探秘”景区特性,持卡人在参观游览时,须由景区导游组团引领,讲解费用自付;持卡人在青年宫演艺中心观赏《唱享山西》前,应先换取剧场座位号,每天限量300张。萊垍頭條
“一卡通”使用手册将在购买时提供,其内容包括:“一卡通”景区概要、联系电话、公交线路、咨询投诉热线、使用须知等。“一卡通”一经售出,不予退换。若不慎丢失,持卡人可到市旅游局办理补卡手续。“一卡通”仅限于本人使用,涂改、仿造、转借无效。此外,旅游“一卡通”实施后,各景区(点)原有门票政策及便民措施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萊垍頭條
9月27日(中世界旅游日)包括阳泉3家景点在内的山西49家景点提供了免头道门票的优惠政策!!!快来看看吧!(这才是最终权威版)
长 治
长治免费景点也挺多啊!
■ 1.太行山大峡谷风景旅游区
■ 2.武乡八路军文化园景区
■ 3.沁源灵空山风景名胜区
■ 4.平顺太行水乡风景区(红石坪)
临 汾
临汾市这几个经典的景点,头道门票也都会减免哦!
■ 1.华门
■ 2.壶口瀑布
■ 3.古县牡丹文化旅游区
■ 4.姑射山
■ 5.明代监狱
太 原
太原市以下景区当天免头道门票哦!
■ 1.晋祠
■ 2.中国煤炭博物馆
■ 3.太原动物园
■ 4.太原碑林公园
大 同
大同市以下景区当天免头道门票:
■ 1.云冈石窟
■ 2.恒山
■ 3.悬空寺
■ 4.晋华宫井下游
朔 州
朔州市只有这一家景区免头道门票:
■ 1.应县木塔
忻 州
五台山当天也会减免首道门票!大家赶快行动起来吧!
■ 1.五台山
■ 2.定襄河边民俗馆
■ 3.代县雁门关
阳 泉
阳泉市的免费景点,看过来!
■ 1.关王庙景区
■ 2.冠山森林公园
■ 3.小河古村评梅景区
晋 中
晋中的这几个景点都是硬景呀!
■ 1.平遥古城
■ 2.双林寺
■ 3.镇国寺
■ 4.王家大院
■ 5.乔家大院
■ 6.寿阳县祁寯藻故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依靠科学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指的农业技术、包括种植业的品种选育、良种推广、耕作栽培、土攘肥料、植物保护、农业环境保护以及农副产品的保鲜、加工、贮运、包装等技术。
第三条凡在本省境内从事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和经营服务的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农民技术员、科技示范户以及与农业技术推广有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农业技术推广的任务是将科研成果、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到农业生产中,转化为生产力,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第五条农业技术推广应坚持试验、示范、推广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农村,服务于农业生产。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对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组织和个人,应给予支持和鼓励,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第七条各级农业行政部门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事业单位。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同级农业行政部门和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领导和指导下,独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第八条省、地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机构。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综合性的技术推广机构。它们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计划,掌握农业技术推广情况;
(三)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队伍的建设;
(四)指导农民按专业分工建立各种技术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层次的农业技术推广,逐步形成社会化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
(五)组织培训农业技术干部、农村基层干部、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向农民普及农业科学知识;
(六)搜集、整理、传递农业科技情报和经济信息,参与有关科技成果的技术鉴定;
(七)承担新技术的引进和示范推广,调查、总结、推广增产技术经验,建立高产、优质、增收示范点;
(八)组织管理并兴办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技术经济实体和农业技术承包工作;
(九)总结交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经验。
第九条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第十条村办、联户办、户办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及农民技术员、科技示范户,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第十一条在农业行政部门的组织和协调下,科技管理部门、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和各种专业合作组织、技术协会、研究会,应当积极参加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第三章 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第十二条巩固和发展以农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农民技术员为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按国家所规定的编制配齐人员,并逐步培养和配备信息管理、农副产品加工、贮运等专业技术人员。
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和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村至少选配一名农业技术人员,其待遇由村民委员会决定。
第十四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培养农业技术人才。
应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农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十五条对在职的各类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评定技术职称和聘任技术职务。
农民技术员经过考核,凡符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技术职称,并发给职称证书,聘用的可享受相成待遇。
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经营服务
第十六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和各种专业合作组织、技术协会、研究会,可以创办各种所有制形式和多层次的农业技术经济实体。
允许并鼓励农民通过集资、入股以及村办、联户办、户办等方式,兴办各种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经济实体。
第十七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根据当地产前、产中、产后的需要,开展有偿服务、技术咨询、技术经济承包,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第十八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组织,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农业技术推广的需要,经营有关的农用生产资料。可以结合新技术推广的需要,经营有关的农用生产资料。可以结合新技术推广,开发农副产品的保鲜、加工、贮运、包装等业务。
第十九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组织,经营与农业技术推广有关的农用生产资料,成有利于农业技术推广,不得单纯追求经营利润。
第二十条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应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农业技术承包应根据双方自愿、有偿服务、合理奖赔的原则,依法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农业院校的科技人员可以调离、辞职、停薪留职,到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农业技术承包。
农业科技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兼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取得合理报酬。
第二十二条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和农民兴办技术经济实体,开展农业技术承包,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税务、银行、供销、物资等部门应给予支持。
第五章 农业技术推广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单位和个人的收入应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十四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对适合当地的农业科研成果,传统技术和新技术,应进行全面规划,有计划地推广应用于农业生产。在推广应用中,双方签订农业技术推广合同或协议。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通过多种渠道筹建农业技术推广基金,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事业。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组织应通过自筹、有偿服务、社会集资、引进外资等形式,增加农业技术推广所需的资金。
第二十六条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按国家规定,通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经营所得的合法收入,应予以保护。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挪用和挤占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试验地、资金、财产、仪器设备、房屋和其他生产设施。
第六章 奖惩
第二十八条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在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普及农业科技知识,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中成绩显著的;
(二)在农业技术推广管理中贡献较大的;
(三)推广、应用农业技术成果,达到规定的申请奖励条件和标准的。
第二十九条在县级以下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连续二十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由省人民政府颁发农业技术推广荣誉证书和证章,并给予奖励。
第三十条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未经试验示范,盲目推广,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责令推广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二)凭借职权违反技术政策和规程,干预推广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于预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三)经营中掺杂使假,欺骗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责令赔偿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前款行为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确认经济损失的程度,以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实的结果为准。经济损失的赔偿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双方签有合同或协议的,依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处理。
罚没款全部上缴当地财政。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退还,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应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山西省农牧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282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