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景点买到假的翡翠玉镯,这个问题要看你是自己买的还是导游领着去的购物店买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解决办法。
一般情况下在旅游景点是不会有很昂贵的玉镯的,纪念品也就是几十块钱,那种旅游景点的小摊位上却很少有超过100块钱的玉镯,这么个价位的玉镯还分什么真假呢?就是个纪念品而已,如果你是自己买的,可以找摊主商量退货或者再讲讲价,人家不同意就拿着走吧,全当买了个纪念品。
如果在导游带领下去的购物店买的而且价格比较昂贵,确定是假的,这种情况很常见,解决方法一般是先去找你报名的旅行社,如实反映情况,保留好你购物的单据,在报名旅行社的协调下基本上都可以退货的,要是解决不了给你当地旅游监管部门投诉,会很快解决。前提一定要有购物单据、旅游合同,有充足证据证明是在这家旅行社报名买的东西。基本上到了投诉到旅游监察部门就会解决的,因为现在这种问题很多,旅行社不敢不去给你处理,不然会面临罚款甚至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如果是你自己买的,没有导游带领,拨打当地12315吧,然后需要做的就是回家等待,等待,等待。所以我的建议就是外出旅游不要去购买昂贵的首饰一类的产品,可以买吃喝用的纪念品,昂贵首饰还是去正规机构,不然就交了学费了。
现在各个地方的文体局都基本上更名为文广新局,全称是某某文化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责包括(市局为例):
(一)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文化广电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广电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 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事业,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广电旅游融合发展。
(三) 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广电旅游活动制定文化广电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广电旅游对外合作及国际市场推广,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文化广电旅游设施建设。
(四)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天府文化传承发展;指导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五)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动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广电旅游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 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 指导、管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保护利用和文物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八)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和振兴。 (九) 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机构和节目;负贵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节目;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方向。
(十) 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一) 促进文化广电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广电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十二) 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市场,推进文化广电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 指导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 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五) 负责文化广电旅游系统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文化广电旅游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六)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 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事业和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广电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1、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工作。
2、贯彻实施有关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
3、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各地游客的投诉,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4、开展国际、国内的旅游客源市场,搞好我县旅游资源的宣传促销工作。
5、组织管理和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6、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类事务。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工作主要包括: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进行的是文化执法,文化执法指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景区对残疾人、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门票;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免收门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
行政管理机关。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就是由原来的文化局丶广播电视局丶旅游局三个局合并组建的,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文化事业发展监管丶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和旅游发展市场监管工作。就是原来文化局丶广播电视局和旅游局所负责的工作。
《运城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是运城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编制规定。
运城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晋字[2009]23号),设立运城市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旅游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 职责调整
(一) 取消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 取消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的职责。
(三) 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二、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旅游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 拟定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编制发展旅游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基层旅游工作。
(三) 制定国内旅游和出入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形象整体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推动国际间旅游交流与合作;管理公民出国(境)旅游、边境旅游。
(四)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 推进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旅游业安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六) 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评定和公告;负责假日旅游、特种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对从事编制旅游规划的单位进行资质认证管理。
(七) 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星级饭店初评、评定和复核;负责旅行社设立初审和申报。
(八) 落实国家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加强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市内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
(九)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配合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十)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化旅游局是政府行政管理机关。
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旅游业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假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紧急救援及旅游保险等工作,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运行。
(三)研究拟定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国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旅游统计工作。
(六)研究拟定旅游涉外政策,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代表国家签订国际旅游协定,制定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办法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地方旅游行政机关开展旅游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对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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