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起重机监管部门是重庆市技术监督局也就是质监局,所以起重机检测公司的入渝备案,应向重庆市质监局提出申请。质监局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
1、主城区:南山植物园、园博园、红岩村、白公馆、渣滓洞;
2、市外:大足:大足石刻,合川:合川钓鱼城;武隆:天生三桥;南川:金佛山;丰都:鬼城;等等;但是部分景区的索道、转运车、电瓶车是不免费的要注意。
3、其实大部分景区都对现役军人免费,具体想去的地方自己打电话问问就好,或者去了直接到售票窗口持证件去问。
重庆人到四川旅游有优惠,因为四川的人到重庆的某些景点一样的有优惠
重庆的导游前景不错的!!!!至于现阶段·一般刚刚从事导游一个月也就2000左右吧
4月1日一5月31日。
长寿湖地处重庆1小时黄金旅游圈内,距重庆主城58公里,距长寿城区18公里,全程高速公路直达,已成为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会务会展功能于一体的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长寿湖以湖光、岛影、鱼鲜、果美闻名遐迩,自然资源得天独厚,人文资源独具特色,精品景点达20多个。尤其是镶嵌于湖心的天然寿岛,由大小19个岛屿围合而成一个魏碑书风的巨型“寿”字,意象浑穆,气韵生动,是世界上最大的天然寿字,令人叹为观止。
需要做核酸,以防疫情扩散,严防严控。每一个人都要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工作人员。
旅游,就是为了活出不同的自己。每个城市有自己的性格,每道风景有自己的韵味。感受世界的魅力与壮丽,体会风土人情,才是生活的真谛。
今天就给大家讨论下为什么说重庆是只适合旅游,不适合工作和生活的城市? 个人觉得重庆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地方,因为在整个中国而言,它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城市,而且城市的建设是非常不错的,再加上这里的风景也很不错,有着各种各样的美食,而且还盛产美女,但是很多人说重庆适合旅游,不适合工作,具体原因的话,综合了多方面。
首先,第一点是因为重庆这个地方工资水平并不是特别高,所以对于一些对工资有很高要求的人来说,这或许不是一个最佳的地方,但是旅游还是非常不错的。
第二点就是在重庆这边的气候原因,重庆这边冬天是属于阴冷的气候,而夏天的话比较湿热,之前有在重庆出差过一段时间,就感觉这个地方的湿气是比较重的,但是它会让人的皮肤变好。就是在这边工作的时候发现,能在重庆看到太阳的时间并不是很多。
第三就是因为重庆这边四面环山,而且虽然这里的高铁和飞机之类的交通都比较发达,但是其实重庆又是属于西部的地方,而大部分人才都会选择到东部去发展,对于信息的畅通来说,也并不算是非常好的。
第四点同样也是因为重庆这个地方和东部的差距,其实也还算是比较大的,不管是从信息的畅通程度,还是气候。但总的来说,重庆还是挺好的,因为这个地方的旅游业之类的非常的发达,同样也是可以带动重庆经济发展的。但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
职务\交通工具 火车 (含全列软席列车)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市长、副市长以及相当职级的人员 软席 (软卧、软座及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软座和软卧) 一等舱 公务舱 凭据报销
市级机关正副(厅)局长以上以及相当职级人员。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在四级以上(含四级)以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及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软座和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及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软座和软卧) 三等舱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七条 乘坐火车(含全列软席列车)或长途公共汽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乘坐一般火车和长途公共汽车按照实际乘坐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按照软座车票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火车软卧而改乘火车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报销标准:省(部)级副职及以上人员(即市级副市职以上)住套间,厅(局)级人员住标准间或同等价格的单间,处级及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差人员(含异性人员)出现单数的,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在重庆市辖区外各省(市)出差的人员,按中央国家机关定点饭店目录规定的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中央国家机关规定的定点饭店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在重庆市辖区内出差的人员,到市级机关定点饭店目录规定的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市级机关定点饭店规定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
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按所在地、市、州住宿费标准上限内凭据报销。
定点饭店通过招标、协商方式确定,名单另行公布。
第十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报销标准按出差地定点饭店目录规定的同职级人员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在主城区出差,不得报销早餐补助,中晚餐按误一餐报一餐的补助方式,其标准为:中、晚餐各16元。
工作人员到重庆市辖区主城区以外的远郊区县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标准为40元。
工作人员到重庆市外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标准为50元。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由接待单位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定额包干报销办法。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后,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规定标准内凭接待单位开出的凭据报销。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结合工作性质,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在主城区出差的误餐报销问题,拟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凡变相包干向职工普遍发放出差补助的,属违纪发放津补贴行为。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到市外出差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出差地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支出。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每人每天15元)。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在市内出差,不实行定额包干报销公杂费,只凭据报销公共交通工具的交通费。
第六章 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八条 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市内或市外工作挂职、交流、下派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派出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执行;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经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人员,学习一年以上的,由派出单位每人每天补助12元;学习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含一年),以及各类短训班、干训班,由派出单位每人每天补助15元。
第二十条 没有固定收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城镇居民,参加市级各部门召开的会议,除由召开会议的单位负担参加会议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外,同时发给每人每天误工补贴40元。
第七章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二条 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非就业人员〉、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迁移,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迁移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移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
第二十三条 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移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二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四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叉车上牌需要办理报检登记手续、检验员协调时间上门对设备进行检验、凭检验单领取检验合格报告及牌照等手续,具体如下:
叉车上牌主要有以下流程:
叉车上牌需知第一条:送检需要资料1、 厂内机动车辆报检单(两份)2、 叉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 拥有权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一份4、 拥有权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5、 不是法人直接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书一份)第二条:申请行驶证需要资料1、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两份)2、 检验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 叉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4、 拥有权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一份5、 拥有权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6、 不是法人直接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书一份)7、 叉车管理制度及目录各一份8、 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注聘用单位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1, 新购叉车凭随车提供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办理报检登记手续(受理机构: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报检窗口)。
2, 检验机构会在收到报检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由检验员协调时间上门对设备进行检验,同时收取检验费450元,新车会有100元牌照费用,共计约550元。
3,上门检验合格后,一个月内凭检验单领取检验合格报告及牌照,检验流程完成。叉车作为场内特种设备每年年检一次。
送检需要资料(需全部加盖公章):厂内机动车辆报检单两份、叉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拥有权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拥有权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不是法人直接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书一份。
申请行驶证需要资料(需全部加盖公章):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两份、检验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叉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拥有权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拥有权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不是法人直接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书一份、叉车管理制度及目录各一份、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老旧住宅可以申请加装电梯了!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初始取得房地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4层及以上未设电梯的老旧住宅,经本单元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向所在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增设电梯。
现状
我市大量7层及7层以上住宅没有设置电梯
国家有关住宅设计规范规定,7层以及7层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但由于我市地形高差较大(很多建筑可从楼中间进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原因,在已经建成的住宅中,有大量7层及7层以上的住宅都没有设置电梯。
如今,随着城乡居民老龄化问题逐渐凸显,出行不便的矛盾日益突出,业主要求增设电梯的愿望强烈。以老旧住宅较多的渝中区和南岸区为例,2005年至今,当地规划部门每年都收到十余件增设电梯申请和数十起增设电梯的电话咨询。除了主城区,万州、云阳、涪陵、铜梁等区县规划部门也收到过同样的申请和咨询。在近几年的全市“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议和提案。
过程
大量调研 借鉴其他城市经验
基于以上原因,2015年开始,我市规划部门启动了研究制定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管理办法。市规划局副局长张睿介绍,为使这项民生工程顺利推进,市规划局联合重庆市社科院,对部分区县老旧住宅集中地区增设电梯的需求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借鉴了上海、广州、武汉、南京、福州等城市的立法经验。
在此基础上,市规划局经过严格的部门研究、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报经市政府审批,《办法》于近日正式出台。
目的
破解三大难题
据了解,新出台的《办法》,破解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三大难题。
一是解决了无审批依据问题。增设电梯属于扩建行为,但目前已竣工住宅增加建设内容的审批仍然缺乏法律依据,《办法》的出台,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主体、审批条件、需要办理的规划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审批程序等,都进行了明确。
二是解决了业主意见协调难问题。由于小区业主众多,不同楼层的业主对电梯的需求不一样,意见不一,《办法》除了要求达到“本单元总建筑面积、总重庆日报讯 (记者郭晓静)老旧住宅可以申请加装电梯了!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初始取得房地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4层及以上未设电梯的老旧住宅,经本单元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向所在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增设电梯。
现状
我市大量7层及7层以上住宅没有设置电梯
国家有关住宅设计规范规定,7层以及7层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但由于我市地形高差较大(很多建筑可从楼中间进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原因,在已经建成的住宅中,有大量7层及7层以上的住宅都没有设置电梯。
如今,随着城乡居民老龄化问题逐渐凸显,出行不便的矛盾日益突出,业主要求增设电梯的愿望强烈。以老旧住宅较多的渝中区和南岸区为例,2005年至今,当地规划部门每年都收到十余件增设电梯申请和数十起增设电梯的电话咨询。除了主城区,万州、云阳、涪陵、铜梁等区县规划部门也收到过同样的申请和咨询。在近几年的全市“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议和提案。
过程
大量调研 借鉴其他城市经验
基于以上原因,2015年开始,我市规划部门启动了研究制定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管理办法。市规划局副局长张睿介绍,为使这项民生工程顺利推进,市规划局联合重庆市社科院,对部分区县老旧住宅集中地区增设电梯的需求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借鉴了上海、广州、武汉、南京、福州等城市的立法经验。
在此基础上,市规划局经过严格的部门研究、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报经市政府审批,《办法》于近日正式出台。
目的
破解三大难题
据了解,新出台的《办法》,破解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三大难题。
一是解决了无审批依据问题。增设电梯属于扩建行为,但目前已竣工住宅增加建设内容的审批仍然缺乏法律依据,《办法》的出台,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主体、审批条件、需要办理的规划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审批程序等,都进行了明确。
二是解决了业主意见协调难问题。由于小区业主众多,不同楼层的业主对电梯的需求不一样,意见不一,《办法》除了要求达到“本单元总建筑面积、总户数两个2/3”的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外,还基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基层工作优势,建立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和协调的工作机制。
三是解决了业主往返于多个部门的“办事难”问题。《办法》本着高效、便民原则,规定了规划手续实行“一站式”办公的会审程序,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土房管、建设、消防、质监等主管部门对电梯设计施工图进行会审。对于是否可以批准,在会审会上基本可以现场确定,以免申请人在不同部门之间跑路。
《办法》的八大亮点
亮点一
体现业主自治 明确部门职责
《办法》以“本单元总建筑面积、总户数两个2/3”的业主同意作为申请条件,体现了业主自愿、尊重权益的业主自治原则。同时,又提出满足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规定了城乡规划、国土、房屋、建设、消防、质监等部门的管理职责。
亮点二
4层及4层以上就可申请
《办法》主要以解决我市7层及7层以上没有配电梯的住宅中居民的出行需求为主。为了使该文件具有较强的适用性,结合其他城市的经验和无障碍设施的设置要求,在适用范围上限定为初始取得房地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的住宅。考虑到3层及以下住宅通常独立占地,无需单独作出规定,故对层数的限制为4层及4层以上。
亮点三
只需满足本单元“两个2/3”
《办法》规定由房屋本单元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户数2/3以上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共同作为申请人。在计算基数上,楼栋分单元的,以单元的业主为计算基数;未分单元的,以楼栋的业主为计算基数。这样更便于达到“两个2/3”的条件,更能促成老旧住宅增设电梯事宜。
亮点四
拆迁范围内住宅不能申请
《办法》要求申请增设电梯的房屋未纳入征收范围或拆迁计划;申请人就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担达成书面协议;增设电梯用地应当位于老旧住宅小区用地范围内,确因用地条件受限不在小区用地范围内的,不得占用市政道路、公园绿地。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且申请主体符合要求,即可提出增设电梯的申请。
亮点五
业主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
《办法》明确规定,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就是增设电梯的主管部门,业主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起申请,这解决了老百姓所说的申请无门问题。
亮点六
“一站式”会审 高效便民
《办法》规定了规划手续实行“一站式”办公的会审程序,高效便民。对于是否可以办成,在会审会上基本可以现场确定,以免申请人在不同部门之间跑路。
同时,《办法》还简化了规划审批手续,规定只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规划竣工核实手续;其他如施工图备案、施工许可、国土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手续在会审会后可同步并行办理。原则上,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施工图备案和施工许可后,即可动工建设。
亮点七
间距只需满足消防技术标准
增设电梯涉及到建筑间距问题,《办法》在建筑间距方面也给予了政策支持。考虑到老旧住宅在修建时我市还没有出台相关的间距规定,或间距标准较低,如果用今天的法规来审视旧建筑增设电梯,既不符合“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也不客观。为促成老旧住宅增设电梯事宜,《办法》只要求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即可,既尊重了历史,也考虑了现实需求。
亮点八
增设电梯增加面积不计入房产证
考虑到增设电梯占用业主的共有部分,《办法》规定因增设电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属于本单元业主共同所有。考虑到增加的建筑面积很小,分摊给本单元业主的微乎其微,故规定不再调整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
重庆日报记者 郭晓静
制度接地气就能通民心
李妍
气喘吁吁爬过楼梯的人,都明白电梯的好处。特别是在那些没有安装电梯设施的老旧住宅,其住户多是老年人,行动往往不便,每天上上下下爬楼上梯,就是一大难关。因此,老楼加装电梯,关系民生,连通民心,一直以来呼声甚高。
在这种情况下,我市出台《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标准、规则,着力破解增设电梯面临的无审批依据、业主意见协调难、业主往返于多个部门的“办事难”这三大难题,呈现出申请门槛低、适用范围广等诸多亮点,就是在直面群众呼声,回应群众诉求,释放政策善意。
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最大的难题,一是技术问题,二是利益协调问题。在技术层面上,一栋住宅如果要加装电梯,需要考虑到具体的技术改造和安装条件,要满足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结构和消防的规范、标准等方面的要求,涉及到规划、国土、房屋、消防等部门,这就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在利益层面上,同一栋楼每家每户的利益诉求往往不一样:越是高层住户,越愿意加装电梯,从中受益越大;越是低楼层住户,越不愿加装电梯,甚至认为外挂式电梯影响自家采光。住户各有各的想法,多方利益难以协调,加装电梯往往只能一拖再拖。
制度接地气就能通民心。此次《办法》正是着眼于这些现实难题,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制度设计来推动破解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困局。比如通过明确城乡规划、国土、房屋、建设、消防、质监等部门的管理职责,明确规划部门是增设电梯的主管部门,就明晰了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解决了老百姓申请无门的问题。再比如,通过明确“本单元总建筑面积、总户数两个2/3”的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则降低了增设电梯的门槛,解决了业主意见协调难的问题。
“老宅增电梯”连通的是民意、民心。如今,制度已经出台,接下来,要让群众真正得实惠,就要把制度切实落地,在落地中进一步查漏补缺、解决问题,方能解民忧、纾民困,把民生工作办出实效。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28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