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浙江在全国第一个消除贫困县;2002年,全国第一个消除贫困乡镇;2012年,新确立的省级扶贫标准4600元比国家标准的2300元高出整整一倍。从百乡扶贫攻坚计划到欠发达乡镇奔小康,从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到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从下山脱贫到山海协作,从12个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计划到丽水国家级扶贫改革试验区接力扶贫是浙江扶贫工作的一大特色。
浙江扶贫办是2014年成立。
截至2020年11月浙江省已经没有国家级贫困县。
浙江已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在2016年开幕的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浙江省省长李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宣布,浙江全面消除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的贫困现象。浙江率先在全国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浙江省没有贫困县,但根据经济发展现状,划定了26个经济欠发达县,主要发布在丽水市和衢州市,浙江省政府每年给予政策扶持。
截至2020年11月浙江省已经没有国家级贫困县。
浙江已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在2016年开幕的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浙江省省长李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宣布,浙江全面消除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的贫困现象。浙江率先在全国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浙江省没有贫困县,但根据经济发展现状,划定了26个经济欠发达县,主要发布在丽水市和衢州市,浙江省政府每年给予政策扶持。
四川省理塘县濯桑乡汉戈村驻村第一书记文雪松在推进扶贫事业的过程中,深入群众,扎根基层,年仅37岁的他竟一头白发,由此可见扶贫干部的艰辛。
为了推进2021年度低收入农户产业扶贫直补项目,直接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省级巩固拓展扶贫成果(暂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9 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街道)上报及调整的补助低收入农户数和资金总量(浙财农[2020]15号421.6万元),现对拟计划下达2021年第一批低收入农户产业扶贫直补项目预算指标进行公示。
为了推进2021年度低收入农户产业扶贫直补项目,直接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省级巩固拓展扶贫成果(暂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9 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街道)上报及调整的补助低收入农户数和资金总量(浙财农[2020]15号421.6万元),现对拟计划下达2021年第一批低收入农户产业扶贫直补项目预算指标进行公示。
湖北省慈善总会
河北省扶贫办
山西省扶贫办
内蒙古扶贫办
辽宁省扶贫办
黑龙江扶贫办
江苏省扶贫办
浙江省扶贫办
安徽省扶贫办
江西省扶贫办
山东省扶贫办
河南省扶贫办
湖北省扶贫办
湖南省扶贫办
广东省扶贫办
广西扶贫办
海南省扶贫办
重庆市扶贫办
四川省扶贫移民局
贵州省扶贫办
云南省扶贫办
陕西省扶贫办
甘肃省扶贫办
青海省扶贫办
宁夏扶贫办
新疆扶贫办
山西科技扶贫中心
河南省慈善总会
吉林省慈善总会
福建省慈善总会
重庆市慈善总会
陕西省慈善协会
北京市慈善协会
天津市慈善协会
二〇〇九年
年初我国实行新的扶贫标准,新标准提高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196元,扶贫对象覆盖4007万人。
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7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
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产业提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
2018年7月25日,农业农村部公布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损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十大涉渔典型案件。
农业农村部介绍,春、夏季是我国主要海洋经济鱼类的繁殖期和生长期,为了促进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农村部从每年5月1日起,在我国沿海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今年海洋伏季休渔实施以来,沿海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压实执法责任,细化管理措施,有效开展了“中国渔政亮剑2018”海洋伏季休渔执法行动,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最佳状态”保持了“史上最严”执法监管态势,保障了海洋伏季休渔秩序良好。执法过程中,各地渔业渔政部门积极作为,查办了一批涉渔违法违规案件,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据不完全统计,沿海各级渔业渔政部门累计派出执法人员19万人次、车辆2.2万辆次、船艇1.5万艘次,检查渔港码头3.4万个次、渔船34万艘次、市场1.3万个次、渔船网具修造厂点2242个次,海上巡查37.4万海里,查办案件3946起、涉案人员504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00件、涉案人员523人),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2231艘,没收非法渔获物86.8万公斤,行政处罚1679万元。
为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确保海洋伏季休渔秩序,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违反海洋伏季休渔期制度、损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渔政执法监管十大典型案件。这是继2017年12月发布“亮剑2017”渔政专项执法行动十起典型案例后,农业农村部第二次集中通报渔政执法监管典型案件。十大典型案件分别是:
一、“辽某渔35127”等8艘渔船非法捕捞案
5月7日,山东省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查获“辽某渔35127”“辽某渔运85030”“某捕渔0109”等8艘渔船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出海并携带小于国家规定网目尺寸的网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山东省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对8艘渔船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58.4万元的处罚。
二、“辽某渔23037”等20艘渔船非法捕捞案
5月11日,山东省莱州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联合三山岛公安边防大队开展执法行动,一次性查获“辽某渔23037”等20艘违规出海捕捞渔船,刑事拘留62人,其中57名船员涉嫌在海洋伏季休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5名船员家属因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被刑事拘留。这是山东省一次性查处船舶、刑事拘留人数最多的涉渔案件。
三、辽宁省水产品运输车违法收购非法渔获物案
5月13日,辽宁省丹东市东港渔政管理处在大鹿岛码头查获3台水产品运输车涉嫌违法收购非法渔获物1103公斤。辽宁省丹东市东港渔政管理处依据《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和没收非法渔获物的处罚。
四、冼某等4人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案
5月15日,广东省湛江市东海渔政大队、湛江市开发区公安边防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获4名使用禁用网具捕捞的违法作业人员。当事人冼某等3人涉嫌使用禁用网具捕捞被公安边防部门刑事拘留,1人因年纪大、并患有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2000公斤非法渔获物被没收。
五、“闽某渔运01539”违法收购、运输非法渔获物案
5月20日,浙江省台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查获“闽某渔运01539”违法收购、运输非法捕捞渔获物10.7万公斤。浙江省台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将非法渔获物作为证据在冷库中保存,船长朱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移送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刑事处理。
六、“闽某渔运60729”违法收购、运输非法渔获物案
5月21日,福建省连江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查获“闽某渔运60729”违法收购、运输非法捕捞渔获物13万公斤。目前,渔获物被没收并作为证据在冷库中保存,涉案船舶被强制扣押在福建省连江县违规渔船扣船点。
七、“苏某渔11396”等8艘渔船非法捕捞鳗苗案
5月31日,江苏省海洋渔政监督支队与南通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一举查获“苏某渔11396”等8艘非法捕捞鳗苗的渔船,刑事拘留9人,其中8人涉嫌使用小于国家规定网目尺寸的网具从事捕捞、1人涉嫌收购非法捕捞水产品。
八、两艘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案
6月7-8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一支队、霞浦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查获两艘非法捕捞的涉渔“三无”船舶,涉及5670公斤非法渔获物。目前,两艘涉渔“三无”船舶被强制扣押,拆解手续正在办理中。
九、“闽某渔运60766”等10艘船舶非法捕捞、收购、运输水产品案
6月12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福建省海警总队在海上联合巡查过程中,一举查获“闽某渔运60766”等10艘违法捕捞、收购、运输水产品的船舶,其中5艘非法捕捞船舶未刷写船名号(船主为山东籍),涉及非法渔获物6.7万公斤。目前,非法渔获物被全部没收,10艘船舶被强制扣押在福建省连江县高塘扣船点。
十、“辽某渔23811”等6艘渔船非法捕捞、收购、运输水产品案
6月20日,辽宁省大连市渔政监督管理局查获“辽某渔23811”“辽某渔运25105”等6艘渔船非法捕捞、收购、运输水产品2.4万余公斤。辽宁省大连市渔政监督管理局依据《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6艘非法船舶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没收非法渔获物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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