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父母因为孩子去美国留学,担心各方面问题,所以就想去陪读,那去陪读需要F2签证应该怎么办呢?F2签证持有者在美国移民局确认的合法逗留期内,可以凭借此签证赴美与配偶或者父母团聚。那么孩子到美国读高中,美国高中陪读签证F2怎么办理?我们今天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F-2申请者在申请时必须递交以下材料:
1. 签证必备的资料,护照,签证费,签证申请表,照片。
2. 亲属关系证明。
3. 如果相关F-1签证持有者的身份或者经济来源发生改变,F-2签证申请者必须递交一份新的I-20表格,注明有关情况,且表格背面须有相应的学校方面的签名;如果没有改变,递交一份有效的I-20表格即可。
4. 任何没有得到过F-2签证的申请者都必须先预约再申请。把握好美国留学签证的脉络。
有F-2签证史的申请者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并且持有规定的申请材料,可以在同至周四下午1:30至2:30前来申请签证且免于面谈。
1. 在最近五年内曾持F-2签证赴美,且相关F-1签证持有者的情况自其获得签证之日起无重大改变,例如就读的学校,经济来源或者所学专业等如有变化,则须重新预约申请。
2. 持有效护照和至少一个过期的F-2赴美签证,该签证可附于您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过期护照内。
3. 自上次赴美以后未被拒签过。
4.每次赴美都能遵守美国移民局批准的时间停留。美国留学签证拒签后可二次申请。
自由人员出国审批政策比公务员宽松的多,被大使馆拒签的几率也小好多。
许多欧美国家对公务员申办签证审查的相当严格,而国家对公务员办理出国护照,审批手续也是非常严格。而相对于个人就没那么多审核程序了。
这个需要考虑两个因素
一个是留学国家
比如美国这一类学制比较长且学费比较贵的,建议父母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5W
如果法国德国北欧这种费用比较低的,建议人均不少于8000
这个主要是签证官需要考虑家长对于学生未来财富的支持能力。
其次是银行流水和税单
一般父母的收入证明是和税单以及银行流水综合看的,收入水平需要在税单或是银行流水上体现出来,一般工资卡每月要有稳定的一笔或几笔固定的收入,工作证明上的金额就是这个稳定数额想加,然后最多乘以1.5倍。
1,具有美国公民身份的孩子在年满21周岁时,可以申请父母移民美国,并获得绿卡。
2,父母可以申请其它签证来美国。
3,父母没有美国签证,不在美国,而未成年孩子在美国,没有合适的亲属来收养,那么美国政府会将孩子交到福利院并给为其找到合适家庭收养。
能查到。
但是有些犯罪中方是不会提供数据的,所有犯罪都会留底,但不是所有的都会向大使馆提供。在签证的时候 需要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父母就不需要了 不过 会涉及到档案里面 签证官要看的是本人是否在国内有固资保障你的学业 以及是否就叛逃去他们国家的可能性 由于父母的原因 签证官在批的时候会考虑 并不能说一定批。
一定要带户口本,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美国签证必须准备的材料
办理美国签证的材料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预约面签时需要准备的材料,二是面签需要准备的材料。
1.预约面签必备材料:
(1)电子版照片:必须是近6个月拍摄的白底彩照,不能戴眼镜,不能戴美瞳。
(2)护照首页电子版:护照至少有半年以上的有效期。
2.面签必备材料:
(1).护照原件:护照至少还有半年以上的有效期,如果有旧护照,也需要一并带过去。
(2)照片原件:2张近6个月拍摄的白底彩照,不能戴眼镜,不能带美瞳。
(3)预约确认单,DS160确认页原件。
(4)身份证原件
(5)财产证明
(6)户口本
(7)工作的人员需要在职证明原件,要加盖公司印章,表明职务和薪资。
(8)学生需要提供在读证明,或者毕业证书。
(9)收到美国院校录取Offer的学生记得带上Offer。
美国留学陪读办理,只允许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夫妻陪读
第二,父母陪读
不管是夫妻陪读还是父母陪读,在办理时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F-2签证留学生F-1的家属或夫妻,签证的有效期为12个月,可多次入境。
二,申请人必须能证明其F-1签证持有者是属于配偶或者是未成年子女,因此需要提交结婚证件或者是户口本等,以此来证明申请者进入美国的目的是为了赴美与其团聚。
三,申请者需要携带相关签证文件进行面谈,包括有效护照,签证照片,签证费用证据,面签完成后,需要填写DS-160,家属本人的I-20表格和美国签证页复印件,以及亲属关系证明和资金证明等。
四,申请人需要由担保金要求,如果申请人自己负担费用,可提供计划逗留时间长短可能会支出的费用存款证明。例如,申请者要在美国停留六个月以上,则需要提供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建议提供20-30万的,申请才会被予以通过。
孩子是在国外出生的,如果双方都是外国国籍的情况,孩子只能是外国国籍。父母有一方是中国国籍的话可以可申请中国国籍。
具体内容如下: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4、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5、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6、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第十一条 规定如下:
(一)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二)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三)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四)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五)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F2A签证是美国亲属移民签证的一种,在美国已经获得绿卡的人,可以为自己的直系亲属办理的签证。其中若是你的子女,您的子女必须是没有满21周岁,而且是没有结婚的。据最新的可靠消息说,美国的亲属签证现在已经不那么容易拿到啦!
F2A签证是美国亲属移民签证的一种,是指美国绿卡持有者配偶或子女类签证。美国绿卡持有者可在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为其外籍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通过填写I-130表申请F2A类移民签证。
需准备的材料:
I-130表格,G-325A表格,申请人的出生公证件和结婚公证件(一正两幅),担保人的绿卡正反面复印件,申请人与担保人的2张白底照片,夫妻或父母与儿女的合照,$355支票费用等。
面谈时需注意:
要准备关系证明,了解父母是怎么到美国来的,现在是做什么工作的父母是怎么认识的,什么时候结婚,关于父母的所有背景和信息,尤其是报税情况,你这为什么要去美国,去了之后要干什么等。
特别注意:问什么,回答什么,不问的不要说,以免言多语失。多准备些你们各个年代的合照,还有全家照。
美国移民条件:
美国移民途径基本分两类: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
1、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占了所有移民中的绝大部分的比例。如果你在美国有符合条件的亲属是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那么他们可以向移民局提交申请确认你们的关系,你可以凭此获得绿卡。可以申请绿卡的亲属关系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亲属移民虽然配额多、看似比较简单,但具有一个巨大的弊端就是排期过长,6-12年不等。
2、职业移民
所谓“职业移民”就是美国政府,根据美国的法律,允许任何美国劳工市场上短缺的合格人才,通过技术或特殊人才的资格,申请美国的合法永久居住权。
美国新移民政策:
新法规明确了职业移民申请中排期优先日的确定方式
新法规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职业移民申请中排期优先日的确定方式,规定了优先日通常为相关申请或请求的提交日(thefilingofcertainapplicationsorpetitions),法规语言也与国土安全部现行做法相一致,比如,对于EB2和EB3的申请者来说,其优先日即为其劳工证明(laborcertification)的申请提交日,而对于不需劳工证明的EB1类申请者来说,其优先日即为其I-140申请的提交日。此外,法规明确了I-140申请的受益人可以保留其排期优先日,除非已经获批的I-140因为欺诈、故意虚假陈述、USCIS的实质性错误或劳工证明的失效或撤销而被撤销。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年年底公布的草案中,只写明了由于USCIS的错误而撤销的I-140申请受益人将不得保留排期优先日,而现在公布的最终法规中将USCIS的错误限制在了“实质性”错误,可谓一个重大进步并为广大I-140受益人带来了福音。
同时,该规定也让希望转换工作的雇员吃了定心丸,由前雇主申请的I-140而确定的排期优先日将不受雇员转换工作而失效
新法规明确了只要遵循“180天规则”,即使雇主撤回I-140申请或雇主终止经营,获批的I-140将继续有效。
新法规明确了一旦在I-140获批后经过了180天,那么移民局将不会仅仅因为雇主撤回I-140申请或终止经营就撤销已经批准的I-140。相似地,只要经过了180天,一份附随调整身份的申请(I-485)也不会因此而失效。
对于H1B持有者说,I-140保留有效可谓极其重要。具体而言,一份获批的I-140申请通常可以保证已达6年H1B上限的H1B持有者继续申请延期只要他的排期优先日还没有到。而且,I-140还可以被用来为持有H4身份的配偶申请工作许可(employmentauthorizationdocument,EAD)。另外,I-140还可能对申请例外且迫切情形下(compellingcircumstances)的I-140EAD卡有所帮助。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尽管I-140保留有效,雇员也可以保留其排期优先日,但该获批的I-140不可以被不同的雇主用来为该雇员申请绿卡。换句话说,雇主A给小李申请了I-140并通过批准,之后小李换到了雇主B,尽管小李可以保留原来I-140的排期优先日,但若需要雇主B为其办理绿卡,雇主B则需重新进行劳工短缺证明(PERM)及I-140申请,进而提出I-485调整身份申请。
新法规规定EAD延期可提前180天申请并规定了自动延期180天的情形
在公布的新法规中,取消了原来要求移民局在90天内对I-765EAD相关申请作出决定的规定,并为了避免由于移民局审理时间过长而给H1B员工带来的“身份空档期”,将原来的到期前120天提出EAD延期申请改为到期前180天,在为移民局提供更多审理时间的同时也未H1B员工带来了好处。此外,国土安全部这次的法规中还提到,特定类别例如难民或者处于暂时性保护状态的EAD申请者,可享受即将到期的EAD自动延期至180天的优待,不过这还需要建立在工作类别一致没有改变的前提下.
新法规给予了失业的非移民雇员60天的宽限期
新法规规定,如果非移民雇员与雇主的雇佣关系在其工作身份有效期内提前结束,那么该非移民雇员将获得60天的宽限期或剩余的工作身份有效期(看哪个时间更短,则宽限期就为几日)。该规定适用于持有E1/E2/E3,H1B,H1B1,L-1,O-1orTN类别工作签证的外国员工。
在过去,不论转换到其他任何身份,还是通过新雇主申请H1B,凡是想在美国境内延长/转换身份的,必须在提交新的申请时保持合法的身份。也就是说,新的延期或转换身份申请应该在H1B工作结束之前就已经送抵移民局,中间不能有空档期(gap),一旦有身份空档期,否则就会影响今后的移民申请。而过去的规定没有给员工哪怕1天的宽限期。在工作停止的当天,外籍员工就会马上失去身份,而失去身份以后又无法递交身份转换申请,一旦在美国没有合法身份,则在美国的停留时间就构成了非法居留,这就使原来H1B员工的境遇尴尬难堪,以至于熬过了高强度的学习,拼运气的抽签和辛劳的工作后却还不得不无奈离境。
而如今这项新规定可谓是极好的消息,60天的宽限期给了员工一定的时间去安排调整身份或寻找新的雇主,也让员工在失业压力面前得以偶尔喘息或安排好一切在美生活,放下牵挂,收拾行囊踏上归国之旅。
不过,外国员工若想要享受这个宽限期的待遇,要求必须有一个有效的工作身份申请和I-94卡。在这个60天之内,该外国员工不能工作,但可以申请转换雇主或者申请转换身份。
尽管法规还新增了转换工作时需要填的J表,如何理解相同或相似性工作要求(“sameorsimilarjobrequirement”),澄清并明确了在H1B6年有效期上限即将到来之前,即使一个劳工证明申请或I-140请求不是在6年有效期到期前的华律网天提出,该外国员工仍可能延长已达6年H1B的有效期等等。
第一步,找到你家长过去签过的字,
第二步,用薄一点的纸描下来(书薄的话,直接描在上面)
第三步,将薄纸上的字反复用铅笔涂描,
第四步,将薄纸上的签名像印章一样印在卷纸上或者书上,不清楚的话再描一遍
……
这只是签名,如果让家长写一段话的话,就写得尽量成熟一点的笔法,太潦草了的话反而弄巧成拙。
以上为本人经验,嘘~~~
兄弟,姐只能帮你到这儿了,保重!!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578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