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近5万人取得导游资格考试证书! 相比前年要少一部分。
关于做好2021年取得导游资格证人员办理导游证工作的通知 旅监管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导游智能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导游证办理的统筹性、便利性,文化和旅游部对“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电子导游证申领、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完善。根据《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现对2021年新取得导游资格证人员办理电子导游证相关事宜。
1、打开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网址:http://jianguan.12301.cn
导游证换发
2、点击导游入口进入,登录后进入“导游基本资料”页面
当出现蓝字“申请换发导游证”,点击蓝字即可依次按照提示完善内容提交申请,未出现蓝字“申请换发导游证”则还未到申请换发导游证期限。
导游证换发
3、进入页面
导游证换发
4、上传所需材料
导游证换发
5.上传身份证照和证件照,注意身份证的有效期填写
导游证换发
6、勾选小方框,点击下一步
导游证换发
7、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
导游证换发
8、等待审核通过
导游证换发
提交申请后由注册所挂靠单位(旅行社或导游协会)和市旅游局审核,一般需几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去所挂靠地区的旅游局换发领取。
网址为http://jianguan.12301.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http://sghr26.ata-test.net/site
2020年导游证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2021年3月1日9:00起,考生可直接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jianguan.12301.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http://sghr26.ata-test.net/site)点击报考省份,选择【考生登录】并输入注册账号信息登录查询分数了,或点击下面的链接自行查分。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
1、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http://jianguan.12301.cn/
导游证换发官网
2.点击导游入口进入,登录后进入“导游基本资料”页面,当出现蓝字“申请换发导游证”,点击蓝字即可依次按照提示完善内容提交申请,未出现蓝字“申请换发导游证”则还未到申请换发导游证期限。
提交申请后由注册所挂靠单位(旅行社或导游协会)和市旅游局审核,一般8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导游证需7个工作日换发领取。
旅游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旅游业。自然资源保护,开发旅游度假管理,环境保护治理,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
旅游管理局是事业单位人员,有少量的行政编制。是属于国家政府机关。1964年成立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的旅游监管,旅游开发等工作。
可以。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
(一)提交报名信息
2019年8月20日9:00至9月20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有效期须覆盖考试日期)、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在多地重复报名,报名无效。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19年8月20日9:00至9月30日17:00,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17:00。交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还。
(四)打印准考证
2019年11月22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从发证之日起计算。持证人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即将到期的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注明"到期换发"),向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导游证书简称“导游证”,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只是成为导游人员的第一步,要真正从事导游职业,还要依法取得导游证。
登录不进去可能是网络问题或者是游览器问题
带上家人一起去旅行,不管是周末出去郊外呼吸新鲜空气,还是节假日携家带口去别的城市旅游都是一件十分快乐的事情。但是空闲时间一共只有几天,该怎么分配比较合理?景点那么多,哪一个最值得去看?酒店良莠不齐,怎么样避免踩坑?这些问题只需要一款旅游攻略软件就可以解决了,但是旅游攻略软件哪个好?为你推荐。
2018十大旅游攻略APP
1.周末去哪儿
2.游谱旅行
3.穷游
4.去哪儿攻略
5.一路乐旅游
6.携程攻略
7.面包猎人
8.穷游最世界
9.穷游行程助手
10.出趣游
10.出趣游
出趣游功能很强大,不仅可以导航、可以规划路线还可以给予用户更多旅游攻略,给予更多更美好的体验。出趣游的界面比较简洁明了,运行也很流畅,不会卡顿,进一步优化了使用体验。
9.穷游行程助手
穷游行程助手由穷游网出品,可以用来规划行程,同时支持包括WEB/IOS/安卓在内的三个端口使用,出品宗旨就是为了给旅游者更好的行程体验。
8.穷游最世界
穷游最世界上线于2015年,是穷游网推出的一款行程助手。穷游最世界推出了包括1元签证、9元入台证在内的很多优惠折扣活动,用户可以使用APP来获得全世界各地的各种折扣活动,还有专业编辑推荐旅游商品,让你花最少的钱,享受到最好的旅途。
7.面包猎人
面包猎人是一个十分有趣的比较个性的娱乐分享平台,可以遇到很多会玩的旅行家。首页推荐功能推荐给用户各种周边活动、特价信息,里面自带地图功能,可以迅速定位,给予用户更多有意思的推荐,还可以发现周围有趣的事情,和附近的用户进行交流。
6.携程攻略
携程社区上线于2000年,是中国最早的旅游社区之一。携程社区资源十分丰富,不管是出行指南还是各种资讯都应有尽有。用户可以通过平台查看周围特价活动,还可以观看VR视频,更加全方位地发现更多有趣的事情,可以轻松找到周边的酒店民宿,免去后顾之忧。
5.一路乐旅游
使用一路乐旅游在旅途中不仅可以约上同路小伙伴,还可以找当地人一起解说,或者寻找便宜有特色的商品,是一款十分方便好用的旅游APP。
4.去哪儿攻略
去哪儿攻略软件由去哪儿团队精心推出,是一款全方位的旅游攻略软件。旅游者下载了软件,可以轻轻松松使用软件进行寻找酒店预订酒店、寻找美食、寻找特色纪念品等操作,一个软件轻轻松松解决用户所有问题。
3.穷游
穷游由北京穷游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推出。用户使用穷游可以查看出境的旅行指南,让你旅游过程不懵逼,可以随时随地查看前人的旅游经验,或者干脆写下自己的见解。APP还推出特价酒店,让你的旅途花费更少,物超所值。
2.游谱旅行
游谱旅行拥有自己的一支资深旅行作家组成的团队,通过丰富的数据库资源还有专业的行程规划以及作家优秀的文采,给用户旅行过程带来更多乐趣。游谱拥有自己的社区,游客可以将自己的照片打上地理水印进行交流分享。
1.周末去哪儿
周末去哪儿是一款十分有趣好玩的APP,是上海迪士尼的合作伙伴。周末去哪儿活动非常多,不仅可以寻找小资下午茶,还可以预订精彩的剧院表演,去报名各种各样好玩的DIY活动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听听嗨爆全场的音乐会也是十分不错的选择。有了周末去哪儿,相信你的周末不再会无聊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行社的等级划分、评定条件以及等级评定的组织、复核及管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LB/T15971-2010导游服务规范
LB/T004-1997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GB/T 32943-2016旅行社服务网点服务要求
GB/T 16766-2017旅游业基础术语
GB/T 31385-2015 旅行社服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旅行社
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出境旅游业务,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3.2 旅游业务
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3.3 导游人员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3.4 旅游产品
通过利用、开发旅游资源提供给旅游者的旅游吸引物与服务的综合。
♦3.5旅游合同
旅行社与旅游者(团)双方共同签署并遵守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本。
♦3.6 五险一金
指现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 等级划分及表示
旅行社按照服务质量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3A级、4A级、5A级,分别用“AAA级”、“ AAAA级”、“ AAAAA级”表示。
5 等级评定条件
参加等级评定的旅行社应具备以下条件。
▶5.1 基本条件
5.1.1参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旅行社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20万元、流动资产不少于120万元。
从业人数(有正式劳动合同):3A 不少于20人;4A不少于50人;5A 不少于100人。
5.1.2旅行社应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两年以上。
5.1.3足额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无非法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等行为。
5.1.4积极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的完善旅行社相关信息和完成业务统计,所有团队使用电子合同及行程单。
5.1.5两年内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5.1.6落实安全生产方案预案、教育培训制度,三年内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无重大及以上群体性事件。
5.1.7两年内未连续六个月不开展旅行社业务。
5.1.8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
5.1.9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向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5.1.10企业制度健全,并有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及保管制度,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5.1.11设有24小时投诉电话和在线投诉渠道,并由专门人员负责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投诉及纠纷的处理。
▶5.2 服务场所及设施
5.2.1应有与旅行社规模和等级相适应的独立产权或两年以上租赁合同的营业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200㎡。
5.2.2营业场所应提供本社的服务项目宣传品、旅游安全宣传资料、旅游线路价目表、与本社业务有关的旅游目的地介绍和旅游交通图、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以及由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发放的宣传品,以备旅游者查阅。
5.2.3旅行社营业场所应保持相对独立、证照齐全且按规定悬挂展示,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布局合理,设有咨询与接待设施。
5.2.4应有电话、传真、互联网等通讯工具,旅游者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旅行社咨询和预订旅游产品。
5.2.5营业区域应设有旅游者休息场所。
5.2.6应提供咨询、接待、签订合同、付款等项目服务;提供两种以上旅游交通票务代理服务;提供餐饮、娱乐、购物、景区门票、机场接送等两种以上委托代办服务。
5.2.7应提供普通话和至少两种以上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地方方言的导游服务。
▶5.3 经营管理
5.3.1 营销管理
5.3.1.1应拥有企业独立的线上信息平台,并可以接受旅游者的预订。
5.3.1.2拥有完善的数字化办公系统、客户档案库和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5.3.1.3应拥有企业注册商标(或经上级企业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并在所有全资、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和服务网点统一使用。
5.3.1.4旅行社设立的从事旅游业务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应与总部实行联网销售,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5.3.2 员工管理
5.3.2.1接待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企业标识或岗位标牌,标注接待人员姓名。
5.3.2.2负责旅行社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三年以上旅行社管理经验;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 (含大专)学历者所占比例应不低于 40%。
5.3.2.3应制定并执行业务培训制度以及管理培训制度,且有培训经费预算保证,旅行社职员按照要求参加由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活动,并通过考核。
5.3.3 财务管理
5.3.3.1应至少有 2 名具有初级以上 (含初级)职称的财务人员,其中至少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5.3.3.2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财务分析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按时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5.3.4 业绩管理
近两年年平均组织和接待游客数量:3A 不少于20万人天;4A不少于30万人天;5A 不少于50万人天。
近两年年平均营业收入:3A 不少于1000万元;4A不少于4000万元;5A 不少于10000万元。
▶5.4 质量管理
5.4.1 投诉管理
5.4.1.1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制度。
5.4.1.2应有向社会公布的投诉或咨询电话和线上投诉渠道,并及时处理旅游者投诉。
5.4.1.3应积极配合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部门调查、核实、处理旅游投诉。
5.4.1.4近三年,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年接到对该旅行社的有效投诉不超过当年组织和接待人次的万分之五。
5.4.2 安全管理
5.4.2.1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4.2.2应规范设置安全引导标志,确保接待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
5.4.2.3应确保旅游者的信息安全。
5.4.3 危机管理
5.4.3.1应制定危机事件处理预案,具备危机事件处理机制,并有培训记录。
5.4.3.2应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5 商业信用和社会声誉
5.5.1应有旅游者意见反馈制度,对旅游者反馈信息和处理结果有详实的记录。
5.5.2每半年对旅游者满意度进行评价,近两年每年旅游者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不低于85%。
5.5.3应与100%的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5.5.4应与供应商和同业客户签订合同,并按约定的期限和付款条件履约。
5.5.5每年应参加两项以上社会公益活动。
5.5.6规范执行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
5.5.7出现租用车辆安全问题、司机甩团等情况的,当年不具备评定资格。
6 等级评定及管理
▶6.1 等级评定
6.1.1 评定机构及职责
成立山东省、各地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分别负责全省和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
6.1.1.1山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职责:
a)制定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b)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培训、考核省级评定检查员;
c)负责全省5A级旅行社的终评、复核及监督检查、认定备案;
d)督导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对各市评定结果进行审核。
6.1.1.2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职责:
a)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和监督下,开展本地区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
b)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培训、考核市级评定检查员;
c)负责本地区3A级、4A级旅行社的评定、复核及监督检查,并报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认定备案;
d)负责本地区5A级旅行社的初评,并推荐至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终评。
6.1.2 等级申请
凡具备等级评定条件的旅行社可向所在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申请相应等级评定。申请材料包括:
a)《旅行社等级评定申请书》;
b)《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旅行社等级评分表》自评打分表及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6.1.3 等级评定
6.1.3.1各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适时安排评定、检查。
6.1.3.2评定、检查按照本标准旅行社等级评定条件和《旅行社等级评分表》进行。
6.1.3.3等级评定检查工作由评定委员会委派检查员组成的评定检查组承担。
6.1.3.4对通过等级评定的旅行社,由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认定、统一颁发相应等级标牌,并向社会公告。
6.1.3.5对未通过等级评定、认定的旅行社,相应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予以说明。
▶6.2 等级管理
6.2.1等级使用期限为三年。
6.2.2代理机构不得使用其等级标志。
6.2.3已取得等级的旅行社,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纠纷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在省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后做出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
▶6.3 等级复核
6.3.1对已经评定等级的旅行社,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服务质量检查和等级评定性复核。
6.3.2服务质量检查每年一次,由旅行社对照本标准及附录进行自查自纠,由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安排检查抽查。
6.3.3等级评定性复核按照等级使用期限每三年一次,复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6.3.4对于等级复核或检查达不到本标准相应等级的旅行社,按以下办法处理:
a) 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限期整改、降低和取消等级的处理;
b) 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旅行社逾期未整改或在整改后未达标者,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应降低或取消其等级;
c) 被降低或取消等级的旅行社,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或重新评定等级;一年之后方可再次申请等级。
▶6.4 等级标志
6.4.1旅行社等级标志是指由山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核发的旅行社等级标牌。
6.4.2旅行社等级标牌应置于旅行社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
本平台目前处于升级改造状态,各项功能正在逐步完善中。
一、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目前,举报人可通过本平台向文化和旅游部门举报涉嫌违反文化和旅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线索。
二、为确保工作顺畅、业务延续、平稳过渡,在统一的举报投诉处理办法出台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据现行有效的《文化市场举报办理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举报。
三、本平台主要受理对文化和旅游市场下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1.营业性演出活动;
2.歌舞娱乐和游艺娱乐等场所经营活动;
3.艺术品经营活动;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
5.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动漫等网络文化市场经营活动;
6.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
7.旅行社、导游等旅游市场经营活动;
8.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职责范围内的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其他市场经营活动。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涉及违法违规情形的各类文化市场消费纠纷投诉,如:网络文化运营商封停账号、充值消费、奖励发放等,请通过其他消费者投诉维权渠道进行,本平台不予接收。
五、由于旅游市场举报、投诉的处理程序不同,不涉及违法违规情形的旅游消费纠纷投诉请到“12301全国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平台”发起,或拨打12301等旅游投诉电话。
六、举报事项一事一单,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请勿在一个举报单中反映不同被举报人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
七、举报人填写的举报内容应当符合本平台要求的格式,事实清楚、实事求是。
八、为便于举报后续处理和核查,本平台鼓励进行实名举报,并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不会将举报内容及案件查办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其他人员。
九、不得在本平台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举报人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十、向文化和旅游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信访及反映有关工作人员履职行为问题的,请通过专门的程序和渠道进行,本平台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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