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马路时,要牵牢宝宝的手
马路上的车辆来来往往,家长们在带宝宝过马路时一定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路口。要牵牢孩子的手,教会宝宝看红灯停,绿灯行的指示。遇到人多、拥挤的路况时更要将视线时刻放在孩子的身上,以免孩子脱离视线出现意外。
2.教孩子警惕陌生人
开心游玩的同时,也要注意教孩子警惕陌生人,不要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食物,不能以相貌去判断这个人的好坏。毕竟所处的环境比较复杂,各种危险潜藏在人群中,还是小心为好。
3.不要让宝宝独自去河边、湖边
带宝宝游玩,气温适宜、空气清新的河边、湖边是很多家长的选择,但家长一定要注意引导宝宝,不靠近河边水边,以免发生溺水的危险。
4.地大人多易走失
室内的商场也是很多家长带宝贝出游的一大场所,商场地方大,柜台多,楼层复杂,家长在挑选商品的时候,很容易忽略身边的宝宝,容易造成宝宝与家长走散的情况。家长要时刻注意宝宝的动向,挑选商品时,一定要有专人看好宝宝,避免宝宝走散的情况发生。
要做好自我的安全意识,带好口罩,还是可以出去旅游的,保持好个人安全距离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2021国庆节岀去旅行是比较安全的,前提是在国内旅行,而且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本职工作,这样在国庆期间旅行是较安全的,目前我国各省市对疫情防控抓得很严,要配合当地工作人员的指挥,如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轨迹,去渡过一个欢乐,安全的国庆节。
2021国庆节岀去旅行是比较安全的,前提是在国内旅行,而且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本职工作,这样在国庆期间旅行是较安全的,目前我国各省市对疫情防控抓得很严,要配合当地工作人员的指挥,如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轨迹,去渡过一个欢乐,安全的国庆节。
一、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书一份;
2、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一式三份;
二、审批程序
1、申请评定A级旅游景区的单位要根据国家标准和评定细则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结果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和细则规定的,填写《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并向县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提出评定申请;
2、申报1A级的单位,由县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组织评定、审批,公告;
3、申报2A、3A级的单位,由县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审核同意,并报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检查评定,合格的由省级评定机构审批,公告。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承诺时限
30天(不含省旅游局审批时限)
第一条 为加强旅游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确保我县旅游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仁寿境内的旅游景区(点)、旅游节会、星级宾馆(饭店)、星级农家乐、旅行社、旅游部门命名的旅游购物点和旅游商品企业等。
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36条
一 注意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
2.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
3.不在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
4.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不使用成人手机开启并骑行共享单车。
5.自觉遵守轨道交通、公交车乘车规范。
6.乘车系好安全带,不坐副驾驶座。
二 预防溺水事件
7.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
8.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
9.不在河道边洗东西、钓鱼虾等。
10.不在河道、湖泊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场所戏水或游泳。
11.不在游泳池里嬉戏打闹。
12.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同时可向溺水者抛救生圈、泡沫板、救生绳等,但不可盲目施救。
三 关注居家安全
13.不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
14.不用湿手或湿布触碰家用电器。
15.不给陌生人开门。
16.不往窗外抛物。
17.规范使用燃气设备并注意开窗通风。
18.不玩火,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
四 注意娱乐安全
19.不去网吧、酒吧、电子游艺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20.控制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使用时间,不沉迷网络或电子游戏。
21.不玩渲染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网络游戏,不制造与传播虚假信息。
22.注意信息安全,不将本人、家人及他人的姓名、肖像等信息在网上发送。
23.慎交网友,慎见网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24.不在工地、轨道、高压线等危险区域玩耍。
五 重视旅行安全
25.不去尚未开发、开放的景点旅游。
26.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旅游,并签订旅游合同、购买相关保险。
27.学习并掌握车辆、轮船、飞机等突发意外的自我保护知识和处置常识。
28.入住酒店时,及时了解消防逃生通道,索取酒店联系卡。
29.不在设有危险标志处停留,不在禁拍处拍照、摄影。
30.了解并尊重旅游地风俗、禁忌。
主要是乘车、住宿、饮食、浏览、购物等方面。
一、乘车安全事项
1、游客在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并按车站安全管理规定或指示标志通行及排队上下车;要讲究文明礼貌,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请勿携带违禁物品。
2、在车临时停靠时期,服从服务人员安排,请勿远离。
3、游客在乘车途中,请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违章超速和超车行驶;不要将头、手、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
4、游客下车浏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贵重物品请自己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
5、游客乘坐飞机时,应注意遵守民航乘机安全管理规定,特别是不要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等无线电通讯工具或电子游戏等,建议全程系好安全带。
二、住宿安全事项
1、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和安全转移的路线。
2、注意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卫生间防滑垫等)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如因当地条件所限,未能配备,请游客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
3、贵重物品应存放于酒店总台保险柜或自行妥善保管,外出时不要放在房间内。
4、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物品最好放于身边,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告知随团导游;在酒店总台领一张酒店房卡,卡片上有酒店地址、电话或抄写酒店地址或电话;如果您迷路时,可以按地址询问或搭乘车辆,安全顺利返回住所。
三、饮食卫生安全事项
1、在旅游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发现食品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2、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意外发生。
3、旅游期间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或贪食。
4、为防止在旅游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物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药品。
5、旅行社不提倡、不安排饮酒,并对游客因饮酒发生的意外不承担责任。喜欢饮酒的游客在旅途中应严格控制自己的酒量,饮酒时最好不超过本人平时的三分之一;若出现酗酒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权益以及造成自身损害的一切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四、浏览观景安全事项
1、听取导游有关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2、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迅速安全通过;前往险峻处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在侥幸心理。
3、游客登山或参与各类惊险刺激项目时,根据应自身身体状况进行,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避免参与自身身体无法适应的活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4、在水上浏览或活动时,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
5、乘坐缆车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6、浏览期间游客应三两成群,不要独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自由活动期间游客不要走的太远。带未成年人的游客,请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7、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五、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1、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无意购买时,不要向商家问价或还价。
2、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不要急于付款购物。
3、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取物。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的物品及证件;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游客在购物、娱乐时、主要应防止诈骗、盗窃和抢劫事故的发生。
4、在景点内娱乐时,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参与适应的项目;在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娱乐活动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不要参与涉嫌违法的娱乐活动。
1、以人为本, 依法教育
学生是安全教育与管理活动的主体,是教育与管理的对象和主要参与者。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必须以学生为中心,适应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成长的需要,一切教育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必须有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将学生培养成为祖国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同时,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还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教育,依法管理。
2、预防为主,教育先行
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是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基本方针。“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等名言警句充分说明了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在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过程中,只有做好预防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人身、财物受到的侵害。但是预防工作必须以教育为先导,让学生明确预防工作的目的、意义、作用和方法,重视预防工作。预防方法与技能的传授,需要教育来实现;同时安全教育本身就是一种预防措施,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
3、明确责任,管教结合
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即在安全教育与管理过程中,学校要将教育与管理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将这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学校对此项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有关部门和群众组织要主动配合,同时要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由一名校领导负责,并落实到年级和班级;二是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三是要建章立制,严格管理,搞好日常防范工作。
4、实事求是,妥善处理。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要从学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力求贴近生活,不能好高骛远,脱离实际,要由现实感和亲切感,让学生易于接受。对于学生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问题、事件和事故,要慎重处理,既不能姑息迁就,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要在查清真相、准确定性、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本着教育、挽救的精神,合情合理、合法的妥善处理。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服务体系的构成;日常安全防范知识,包括人身安全知识、财产安全知识、消防安全常识、交通与旅行安全知识、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知识等;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维护国家安全的知识;社会交往活动中常遇见的安全问题与应对措施;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及如何做好心理调适工作;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教育;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探讨与预防违法犯罪的措施;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和保险等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775-1999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Standard of rating for quality of tourist attractions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6-14批准 1999-10-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不同类型的旅游区(点),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区(点)。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H 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0001-1994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旅游区(点) tourist attraction 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有统一管理机构,范围明确,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康乐、求知等功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施的独立单位。包括旅游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度假区、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博物馆、美术馆等。 3.2 旅游资源 tourism resource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3.3 游客中心 visitor center 旅游区(点)在区内设立的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 4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及标志 4.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为四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 4.2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标志、标牌、证书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颁发。 5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依据与方法 5.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确定,依据"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景观质量评价体系"的评价得分,并参考"游客意见评价体系"的得分数。 5.2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包括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通讯、旅游购物、综合管理、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等八个评价项目。"景观质量评价体系"包括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每一评价项目继续分为若干评价子项目。对各子项目赋以分值,各旅游区(点)按各评价项目及子项目的相应得分数确定其等级。 5.3 "游客意见评价体系"是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包括总体印象、可进入性、游路设置、旅游安排、观景设施、路标指示、景物介绍牌、宣传资料、讲解服务、安全保障、环境卫生、旅游厕所、邮电服务、购物、餐饮、旅游秩序、景物保护等评价项目。每一评价项目分为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并依此计算游客意见得分数。 5.4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景观质量评分细则》及《游客意见评分细则》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6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条件 6.1 AAAA级旅游区(点) 6.1.1 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良好,依托城镇的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及中外文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通行便利。路面平整、坚实,或航道深邃、宽阔、无阻挡; d)区内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交通工具。 6.1.2 游览 a)各种引导标志(包括入口游览导游图、标识牌、景点介绍牌等)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 10001的规定。标识牌和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b)游览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准确,制作精美; c)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均应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 章要求; d)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 e)设有提供咨询、接受投诉、接待服务的游客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热情服务。配有专门咨询投诉电话,使用方便。 6.1.3 旅游安全 a)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地段防护设施齐备、有效,标志明显; b)认真执行旅游、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制度。安全巡查定期、定时,流动巡检工作落实,能有效维护治安秩序; c)建立紧急救援体系,或设立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配备游客常备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记录档案准确、齐全。 6.1.4卫生 a)环境整洁。建筑物墙面整齐,无污垢。游览参观场所平整,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 b)公共场所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检测标准; c)公共厕所引导标识醒目,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所有厕所具备冲水、盥洗、通风设备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整洁,无破损、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明亮; d)垃圾箱(桶)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合理,造型美观、实用,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不留陈旧垃圾; e)餐饮服务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卫生的规定,配备消毒设施,禁止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6.1.5 通讯 a)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出入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标识规范、醒目,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b)通讯服务在营业时间内方便、畅通,收费合理。 6.1.6 旅游购物 a) 购物场所布局合理,有效维护景观氛围。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丰富。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行为; c)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胸卡,亮照经营,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现象。对市场违规事件处理公正、迅速、记录完整。 6.1.7 综合管理 a)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有效; b)交通、卫生、环保、导游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具有独特鲜明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良好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产品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的使用; d)设立与旅游区(点)接待规模、档次相适应的游客中心 e)高级管理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100%; f)有相应级别的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保护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g)交通、安全、保卫、卫生、环保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h)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和专门投诉电话、信箱。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i)游客集中场所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规范、醒目; j)设有档次相应的游客休息设施,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k)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咨询服务,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其他相关特殊服务。 6.1.8 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次在50万以上。 6.1.9 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中规定的0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HZB1的规定; d)景观、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先进、得力,游客容量控制措施有效,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环境氛围优良。建筑布局合理。体量、高度、色彩、造型相互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绿地面积占有较高比例,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或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出入口建筑主体格调突出,并与景观及环境协调; f)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6.1.10 旅游资源品位突出,其历史价值,或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在世界上具有重要意义;或其资源珍贵、稀少与奇特程度高,在世界范围内属于独有或罕见景观。 6.2 AAA级旅游区(点) 6.2.1 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好。依托城镇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至少有二级以上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设有旅游专线等便捷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顺畅。标志及中、外文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c)区内旅游(含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通行便利。路面平整、坚实,或航道深邃、宽阔、无阻挡; d)区内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交通工具。 6.2.2 游览 a)各种引导标准(入口游览导游图、标识牌、景点介绍牌等)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 10001的规定。标识牌和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b)游览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准确,制作精美; c)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均应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20%。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d)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 e)设有提供咨询、接受投诉、接待服务的游客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热情服务。配有专门咨询投诉电话,使用方便。 6.2.3 旅游安全 a)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地段防护设施齐备、有效,标志明显; b)认真执行旅游、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制度。安全巡查定期、定时,流动巡检工作落实,能有效维护治安秩序。 c)建立紧急救援体系,或设立医务室,至少配备兼职医务人员,配备游客常备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记录档案准确、齐全。 6.2.4 卫生 a)环境整洁。建筑物墙面整齐,无污垢。游览参观场所地面、道路平整,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 b)公共场所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检测标准; c)公共厕所引导标识醒目,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全部厕所拥有冲水、通风设备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无滴漏。室内整洁,无破损、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明亮; d)垃圾箱(桶)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合理,造型美观、实用。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不留陈旧垃圾; e)餐饮服务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卫生的规定,配备消毒设施,禁止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6.2.5 通讯 a) 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出入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b)通讯服务在营业时间内方便、畅通,收费合理。 6.2.6 旅游购物 a) 购物场所布局合理,有效维护景观氛围。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丰富。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行为; c)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胸卡,亮照经营,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现象。对市场违规事件处理公正、迅速、记录完整。 6.2.7 综合管理 a)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有效; b)交通、卫生、环保、导游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良好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并使用自身的产品品牌标志; d)设立与旅游区(点)接待规模、档次相适应的游客中心; e)高级管理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大专达80%; f)有相应级别的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保护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g)交通、安全、保卫、卫生、环保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h)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和投诉电话、信箱。游客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i)游客集中场所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规范、醒目; j)具有档次相应的游客休息设施,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k)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咨询服务,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其他相关特殊服务。 6.2.8 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次在30万以上。 6.2.9 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中规定的0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HZB1的规定; d)景观、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先进、得力,游客容量控制措施有效,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环境氛围优良。建筑布局合理,体量、高度、色彩、造型相互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绿地面积占有相应比例,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或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出入口建筑主体格调突出,并与景观及环境协调; f)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6.2.10 旅游资源品位突出,其历史价值,或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在国内具有代表意义;或其资源珍贵、稀少与奇特程度,在国内属于独有或罕见景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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