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
“双随机、一公开”的全面推开将为科学高效监管提供新思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战略部署提供重要支撑。
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方式。
(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本局执法主体的名称、具体职责、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分工、管辖范围、执法区域;
(二)行政执法人员。公示本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包括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和执法范围;
(三)行政执法依据。逐项公示本局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
(四)执法权限。公示本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事项的职权范围;
(五)执法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逐项制定本局的行政执法流程图,主动公示行政执法的具体程序;
(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内容;
(七)救济方式。公示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定权利和救济途径;
(八)行政处罚事前公开内容监督举报。本局应当主动公示接受粮食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机构的地址、邮编、电话、邮箱及受理反馈程序,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
根据政府组成部门可以分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文化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发改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教育部门、规划部门、营商建设部门、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水务管理部门。
(一)台帐检查。1.安全生产建章立制情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群测群防制度、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监测预警预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2.安全生产监管安排部署情况:宣传培训资料、会议纪要、领导批示、讲话材料、工作方案、总结汇报等。
3.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安全生产动态监管情况:非煤矿山、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及整改“回头看”记录表、汛期值班记录表等。
(二)实地核查
1.地灾防治责任人履职情况:随机抽选隐患点,拨打监测人电话查看通讯是否畅通;查看监测责任人监测记录,检查监测人是否严格执行“汛前巡查、雨中排查、雨后核查”制度;随机询问受威胁群众对预警信号、撤离线路、安置地点等知晓程度,检查地灾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查看地灾隐患点警戒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查看“两卡”发放、张贴情况;查看应急物资、设备储备情况。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查看采矿许可证,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无证开采或者持过期许可证开采情况;矿区是否按梯形开采;矿区是否设立警示标志;矿区水系是否畅通等。
3.局机关安全生产情况。一是防火防盗安全。局机关股室(单位)和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做好日常办公电器,电线路、机房危险源监控,核查消防灭火器等配置是否合格、是否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消防栓是否完好;办公室内无人时门窗是否关闭好;停用办公电器是否关闭。二是防触电安全。检查电路是否规范、开关是否完好;电器设施是否良好;电器设备是否存在电线发热、老化破损或超负荷使用;用电线路、设备是否有可靠漏电、触电等保护装置。三是食堂安全。检查是否有有害、过期、变质、变味食材进入食堂;用餐环境是否卫生,餐饮器具是否清洗消毒;天然气未使用时是否关闭。四是公务用车安全。保证公务用车安全,加强培训教育,增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4.森林防火及林业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是否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核查涉林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职,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核查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是否有工作方案,安全生产设施、装备是否完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涉林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是否实行整改闭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等;应急管理情况,是否有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有无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应编制急预案,有无演练。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双随机”
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一公开”
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没办法只能认命,你这是运气有多差
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
“双随机、一公开”的全面推开将为科学高效监管提供新思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战略部署提供重要支撑。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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