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旅游20个注意事项:
1.九寨沟区属高海拔地区,不宜剧烈运动,宜少饮酒,多食蔬菜、水果,以防发生高山反应。应备好常用药品,最好能配备小型氧气瓶(此物可以在成都购买)。
2.高原地区可不像平原,昼夜温差极大,要带上防寒服;
3.旅行是“苦并快乐着”的事情,需要长时间坐车:晕车药品、感冒药品、抗高山反应药物,如:红景天胶囊;
4.年老体弱者,有高血压、冠心病、心脏病者不宜前往。
5.严禁投食喂鱼。为确保安全,最好在导游人员的陪同下游览,以免造成意外事故。
6.爱好摄影的:相机、胶卷、电池是必不可少的,要带充足,景区内价格高;
7.爱护景区一草一木,注意景区环保,听从管理人员安排,有困难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8.游:途中景色优美,是在车内观赏美景,由于乘车时间较长,为了保证正常抵达目的地,不可能每一处美景都下车观赏。而且路上在修路,耗时长。 景区严禁烟火,九寨沟的烟最贵,500元一根。千万别乱扔垃圾,罚款没什么的,让你去10里以外的地方开罚单才是让人兴趣索然的事情。
9.购:请尊重当地少数名族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购物时不要随便还价,还价后就一定要买,否则谁也救不了你了。
10.银行:如果需要在九寨沟景区内取款,可以去九寨沟沟口游客中心旁的中国农业银行九寨沟县支行九寨沟分理处,门口有ATM自动取款机。或者在九寨沟沟口银鑫宾馆内的中国建设银行九寨沟县支行九寨沟分理处存款取款,门口有ATM自动取款机。
11.电话:沟口有IC电话数门,可以打长途电话,沟内主要景区可以使用移动手机。
12.吃:还有各种干粮及零食,多带些好吃的,别想着在沟里吃的好。沟内中餐为路餐,味道确实不敢恭维。
13.要带上稍厚的衣服,因为在九寨沟的早晚还是很冷的,就算是8月份去,晚上也要盖棉被的,那里是不用空调冷风的,但是白天出去游玩还是要单衣服,也就是早晚温差大。
14.最好自己带一些小食品,比如巧克力、牛肉干、饼干之类的,如果你进沟游览就要带一些,虽然景区内也有一些买食品及午餐的地方,一是不好吃,还有就是价格很高
15.沟口是可以直接坐公交车过去的,没必要打的过去
16.如果要省钱的话,可以在成都报团过去,这样可以省很多钱,而且跟自助游的安排是一样的。(新旅游的出炉这条另算)
17.四川九寨沟旅游建议你还是先参团踩踩点,踩点的时候不仅有讲解的人员,你还不用为自己的安全担忧。等踩完点觉得有什么地方好玩,自己可以再去玩。
18.去九寨沟最好上欢乐游官网订购线路或者咨询,欢乐游官网在全国来说还是很可靠地。
19.拿张九寨沟景区地图
20.最好不要单独行动,以防出了事没人照应。
一、实行网络实名制预约购票,按照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请按购票提示时间安排入园。
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红黄码人员暂缓预约购票。
三、低风险地区人员,实行“四川天府健康码”扫码验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要求,健康状况正常,可进入景区游览。景区游览时,请服从景区疫情防控管理。
四、诺日朗餐厅实行错峰就餐,佩戴口罩,严格控制同一时间就餐人数,并请大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
绵阳到九寨沟,从绵阳出发,途径江油,如果时间宽松,一边走一边玩,可以在青莲看看李白故里,从江油途径桂溪,南坝等地方,到达平武,可以看看平武报恩寺,从平武出发,途径杜鹃山,很快到达九寨沟,九寨沟附近民宿很多,好吃的也很多,可以适当休息,第二天进入九寨沟景区。
1、注意防晒,日照较强,要注意保护皮肤,长时间在户外游玩,最好多涂一些高倍数的防晒霜,还有戴上太阳帽,防止晒伤皮肤。
2、做好保暖工作,昼夜温差很大,所以要带防寒衣物,中午的时候可以穿的薄一点,晚上要多穿衣服,可以带上冲锋衣之类的。
3、不要剧烈运动,九寨沟海拔比较高,剧烈运动容易引起身体不适。尤其是一些老人或者是身体不舒服的人,更要多加注意。
4、带好常用药品,像是感冒药,消炎药,创可贴等。也可以带一点防止高反的药物,甚至配备随身携带的小氧气瓶很不错。
5、注意保护环境,不要乱扔垃圾,在景区游玩的时候不要破坏这里的花草树木,产生的垃圾要注意放到垃圾桶里。
7月份刚去九寨沟旅游过,比较有发言权:
1,交通,飞机太贵1000一个人,而且机场落地后还有100多公里。最好是租车,从成都出发大约400公里,路不好走约7小时。
2,高反,路上有个弓杠岭3760米,车子爬地很吃力,但人的高原反应不大。
3,吃饭,不能带自热食品,景区60元一人的自助餐(据说现在降到25了)马马虎虎
4,景区交通,里面很远,随便一条支线都十几公里,记得诺日朗瀑布中转点不要转错了。
九寨沟旅游20个注意事项:
1.九寨沟区属高海拔地区,不宜剧烈运动,宜少饮酒,多食蔬菜、水果,以防发生高山反应。应备好常用药品,最好能配备小型氧气瓶(此物可以在成都购买)。
2.高原地区可不像平原,昼夜温差极大,要带上防寒服;
3.旅行是“苦并快乐着”的事情,需要长时间坐车:晕车药品、感冒药品、抗高山反应药物,如:红景天胶囊;
4.年老体弱者,有高血压、冠心病、心脏病者不宜前往。
5.严禁投食喂鱼。为确保安全,最好在导游人员的陪同下游览,以免造成意外事故。
6.爱好摄影的:相机、胶卷、电池是必不可少的,要带充足,景区内价格高;
7.爱护景区一草一木,注意景区环保,听从管理人员安排,有困难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8.游:途中景色优美,是在车内观赏美景,由于乘车时间较长,为了保证正常抵达目的地,不可能每一处美景都下车观赏。而且路上在修路,耗时长。 景区严禁烟火,九寨沟的烟最贵,500元一根。千万别乱扔垃圾,罚款没什么的,让你去10里以外的地方开罚单才是让人兴趣索然的事情。
9.购:请尊重当地少数名族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购物时不要随便还价,还价后就一定要买,否则谁也救不了你了。
10.银行:如果需要在九寨沟景区内取款,可以去九寨沟沟口游客中心旁的中国农业银行九寨沟县支行九寨沟分理处,门口有ATM自动取款机。或者在九寨沟沟口银鑫宾馆内的中国建设银行九寨沟县支行九寨沟分理处存款取款,门口有ATM自动取款机。
11.电话:沟口有IC电话数门,可以打长途电话,沟内主要景区可以使用移动手机。
12.吃:还有各种干粮及零食,多带些好吃的,别想着在沟里吃的好。沟内中餐为路餐,味道确实不敢恭维。
13.要带上稍厚的衣服,因为在九寨沟的早晚还是很冷的,就算是8月份去,晚上也要盖棉被的,那里是不用空调冷风的,但是白天出去游玩还是要单衣服,也就是早晚温差大。
14.最好自己带一些小食品,比如巧克力、牛肉干、饼干之类的,如果你进沟游览就要带一些,虽然景区内也有一些买食品及午餐的地方,一是不好吃,还有就是价格很高
15.沟口是可以直接坐公交车过去的,没必要打的过去
16.如果要省钱的话,可以在成都报团过去,这样可以省很多钱,而且跟自助游的安排是一样的。(新旅游的出炉这条另算)
17.四川九寨沟旅游建议你还是先参团踩踩点,踩点的时候不仅有讲解的人员,你还不用为自己的安全担忧。等踩完点觉得有什么地方好玩,自己可以再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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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拿张九寨沟景区地图
20.最好不要单独行动,以防出了事没人照应。
1、药材:
在九寨沟这个植物王国里,生长着数以千计的药用植物,为四川中药主产地之一。九寨沟人常用药草防病治病,往往药到病除,十分灵验。九寨沟的名贵药材主要有:松贝、当归、黄芪、虫草、天麻、雪灵芝、藏红花、雪茶、松贝、桃儿7、雪上一枝蒿、延龄草、锦鸡儿、牛黄、蕨菜、羊肚菌等。
2、藏刀:
藏刀是藏族地区的历史特产,从古至今就以独特的制作方法和装饰手法闻名于世界,藏刀分为长剑和腰刀两类。长剑藏语称“八当莫”,长在1米左右;腰刀藏语叫“节次”,长度在10—40厘米左右。藏刀的外饰有木质、铜质、铁质和银质的。异常的锋利,刀鞘上一般都雕有龙、凤、虎、狮和花卉等图案。有的还点缀着宝石、玛瑙等珍贵物品。
3、唐卡:
唐卡,藏名也叫唐嘎,也属于九寨沟特产,是一种绘画装裱后挂在墙上供奉的佛教卷轴。是藏族文化中独具特色的绘画艺术。涉及藏族历史、政治、文化、社会诸多方面,堪称藏族的“百科全书”。
4、首饰:
当地首饰主要有玉器、银饰、猫眼、水晶和绿松石、翡翠、珊瑚、天眼石、水晶等。也是由当地族人纯手工编制而成,成品精细漂亮。主要有手链、项链、戒指、耳环等,如果您对藏族风情的首饰情有独钟,那一定要去选一选,当然那些珍贵材料的饰品价格肯定有点不菲。
需要,景区里肯定是需要步行。
园区内有接驳车可以送游客去各个景点,就算是自己前行一路上也有很多观光步道,所以路是比较平坦的,就算是要走台阶一次也不会超过100个。 最好是先坐车坐到最上面的景点,一路往下玩,这样会错开人群,走不动了搭车往下点的景点去时车里人也会比较少。 景区里肯定是需要步行,但走多少是由自己订的,你走的动就多下几个景点,走不动就只去几个大景点,我们小朋友6岁时跟着我们一连走了两天,也就这样坚持下来了。 九寨沟有两条支线,一天能把一条支线玩好,所以最好是花两天的时间游玩。
九寨沟旅游注意事项
天气
景区内昼夜温差大,气候变幻无常,紫外线强,需备御寒衣物、雨具、防晒用品等,但包袱不要太重。
安全
在景区旅游时提醒各位游客朋友,不可在景区露营,也不能留宿沟内藏家,不要独自一人向深山行走,以免带来不安全因素。
游客朋友在景区游览时切记住不要攀树、攀岩、不要再没有护栏的海子边缘观览、照相,一定要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游客朋友在景点或是上下车时,一定要带好随身物品,若有遗失请及时与工作人员或乘务员联系。
游览
请勿戏水、捉鱼、投食喂鱼、攀摘花草、捕捉野生动物、乱扔垃圾等。
九寨沟旺季游人多,在乘车、午餐和景点观赏(摄影)拥挤时,希望大家相互理解,先来后到,在世界顶级的自然风景区九寨沟做一名高尚而文明的游客。
九寨沟景区是“严禁吸烟、生火”的景区,为了保护好生态和对消防的高度警惕,希望广大游客朋友务必遵守(诺日朗游人服务中心设有吸烟区,非吸烟区吸烟者罚款500元)。
民俗
藏族人绝对禁吃驴、马肉和狗肉,有些地区也不吃鱼肉;
较为正式的敬酒场合,客人须先用无名指蘸一点酒弹向空中,连续三次,以示祭天、地和祖先,接着轻轻呷一口,主人会及时添满,再喝一口再添满,连喝三口,至第四次添满时,必须一饮而尽,以示尊重;
喝酥油茶时,主人倒茶,客人要待主人双手捧到面前时,才能接过来喝;
行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设施,必须从左往右绕行;
不得跨越法器,火盆;
藏民忌讳别人用手触摸头顶。
第一条 为加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九寨沟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范围界定为:东至红海、黑海以西接西白河及王朗自然保护区界;南至尕尔纳峰,以九寨沟县和松潘县、平武县县界为限;西至扎玛且莫普德峰南北两侧山脊线;北至塔藏永和塘到藏康永定关段北侧分水岭。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级保护区,另加外围保护地带。
(一)特级保护区: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作为特级保护。即自然保护区范围除去树正沟、日则沟、则查洼沟、扎如沟两岸宽约1公里范围外的其余地带,面积计:588平方公里。
(二)一级保护区:分布于上述四条沟两岸宽约1公里范围(即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的景点及景点周围相关环境空间作为一级保护区。面积计:12平方公里。
(三)二级保护区:上述四条沟两岸宽约1公里范围(即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除去一级保护区外的地带作为二级保护区。面积计:43平方公里。
(四)三级保护区:漳扎镇作为风景区旅游镇及其相关环境作为三级保护区。面积计:77平方公里。
(五)外围保护地带:风景区外围相关环境地带。东至风景名胜区范围西界,西至松南(松潘至九寨沟县城)公路以西分水岭,南至九寨沟县与松潘县县界,北至拉来坝到唐鸟沟与许夏沟交汇处一线。面积:600平方公里。
第三条 凡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居住及从事生产经营、开发建设、旅游、宗教、文化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建设必须符合《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州、县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州、县人民政府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好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是由州人民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按照“州县共管,以州为主”的管理体制,负责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二)按照“规划是前提、保护是核心、管理是关键”的要求,建立健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保护九寨沟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环境、民族文化和宗教文化资源,维护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合理开发、科学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三)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风景名胜区的土地利用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四)对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生产、生活、经营等活动进行管理;
(五)对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旅游业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管理监督;
(六)建设、管理和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七)州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风景名胜资源、风景名胜区环境及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九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社会经济全面进步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风景资源评价;
(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
(三)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四)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范围;
(五)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容量;
(六)有关专项规划。
第十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核心风景区和其他风景区的不同要求编制,确定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第十一条 编制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
第十二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查阅。
第十三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是景区保护、开发、建设和管理等各项活动的依据,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
经批准的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对总体规划中的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范围、性质、保护目标、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以及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游客容量进行修改的,按国家、四川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变更。
第十四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村寨建设应严格遵循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占用土地,建设房屋或其他工程等都必须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按规划进行审查同意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其规划选址、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格调、高度、体量等都应当符合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统一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栏,对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道路进行硬质覆盖,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围环境,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和损坏。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按规定进行绿化,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第十八条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设置施工工棚、季节性经营网点简易设施及其他临时简易设施,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的要求,不得对风景名胜区环境和资源造成破坏,并应当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章 保 护
第十九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让或者变相出让。
第二十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自然环境。
第二十一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按下列要求实行分级保护。
(一)特级保护区:
1.实行严格保护,禁止除科学研究外的一切人为活动;
2.特级和一级、二级保护区均禁止建设各类宾馆、索道和大型人工设施;
(二)一级保护区:
1.严格保护并改善风景景观环境,使景点更富魅力;
2.可设置风景游览所必需的游览步道、观景台等相关设施;
3.景点的修缮、游览步道的设置、服务用品的配置均须规范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对人文景点进行整改,使其达到景观要求;
5.禁止一切非风景区保护与建设的设施进入。
(三)二级保护区:
1.保持并改善风景景观环境;
2.禁止与风景游览无关的建设行为。
(四)三级保护区:
1.游览设施设置及居民建设须经详细规划后,按规划严格实施;
2.详细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精神,建设风貌必须与风景环境相协调,基础工程设施必须符合规范及环保要求;
3.保持并改善生态环境。
(五)外围保护地带:
1.保持并改善自然生态环境,禁止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进入;
2.除已作规划的漳扎旅游镇外,原则上不再设其它游览设施。
第二十二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应当对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资源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一)对具有民族特色的建筑物、设施,建立档案、划定保护范围、设立标志,实行专人管理,并落实防火、防洪、防震、防蛀、防腐、防盗等措施;
(二)保护植被,加强绿化,维护生态平衡,落实环境保护、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生长环境、护林防火和有害生物监测、防控措施。必要时,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对部分景点实行定期封闭开放;
(三)在林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下,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登记造册,落实保护复壮措施;
(四)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管理,防止水体污染;
(五)加强对地质遗址和地质环境的保护。
第二十三条 需进入特级保护区从事科研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审查同意后,并由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派专人陪同方可进入。
因教学、科研需要采集物种标本的,应当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同意,并报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在指定地点限量采集。
第二十四条 因风景名胜区景点的开发或工程建设需要砍伐少量非珍贵竹木的、竹木需要间伐的,均应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审查,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除本办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砍伐、放牧、狩猎、捕鱼、采药、烧荒、挖沙、下滩踩水、在禁火区域内吸烟、生火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三)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四)乱扔垃圾;
(五)其他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有碍游览、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禁止违反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风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由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组织迁出。
第二十七条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国务院建设和林业主管部门核准。
第二十八条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
(二)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
(三)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
(四)设置农贸市场、留宿游客、野营;
(五)摄制电影、电视、宣传片等;
(六)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未经检疫部门依法检验和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同意的动植物、木材及其木制品、种苗以及各种林木繁殖材料,不得进入九寨沟风景名胜区。
第三十条 凡进入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的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尾气排放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达到环评排放标准。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禁止进入风景名胜区。
第四章 管 理
第三十一条 凡进入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风景名胜资源和各项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严禁破坏公共设施和游览秩序的行为,服从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应当科学制定风景区、景点的环境容量和游览路线,制定旅游旺季疏导游客的具体方案,坚持实行限量旅游策略,有序开展旅游活动。
第三十三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游览安全,并督促风景名胜区内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监督、检查。
禁止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和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
第三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应当依据《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严格执行“沟内游、沟外住”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进入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责出售。门票价格依照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交通、服务等项目,应当由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规划,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者。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应当与经营者签订合同,依法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纳税外还应当向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第三十七条 经批准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和扩大营业面积,在非指定的经营地点、区域揽客、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 在景物周围圈占摄影位置;
(三) 纠缠消费者或者强行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乱收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四) 其他违法经营行为。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各类经营、服务活动。
第三十八条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观光公司营运车辆应当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之内。营运时间旺季为7:00至19:00;淡季为8:00至19:00,如有特殊情况,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可进行调整。
第三十九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各经营单位的指示标牌,应当按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规定的式样、规格制作,在指定地点安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占道经营或在主要景点摆摊设点。
第四十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应当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景区标志和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定期对交通、游览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游览者安全。
第四十一条 利用九寨沟风景名胜资源从事公益性活动的,必须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审查批准,并在指定的区域或者路线进行。
第四十二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和制度,建设一流的消防抢险救援队伍,编制并组织实施景区消防规划,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和宣传力度。
第四十三条 除执行紧急任务外,凡进入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车辆必须经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批准并办理景区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进出,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服从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管理。
根据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环境承载量及环境保护管理需要,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可采取措施,对风景名胜区内营运车辆、居民私家车进行适量控制。
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的车辆只限于家庭使用,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十四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应当严格控制常住人口和机构设置的数量、规模。迁入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人员和机构以及风景名胜区居民福利、保障等的管理,由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会同州财政局、州规划建设局、州旅游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第四十五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定执行。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和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还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不得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内的企业兼职。
第四十七条 在九寨沟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州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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