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一岗双责是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首先,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党建,这是历史责任,二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缺一不可,两者相辅相成。
三是履行好党建责任,才能做好本职工作,本职工作也体现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局领导履行所在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建立健全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网络,进一步明确局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着力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晰、各司其职、条块结合、统一高效、协调有序的安全事故防控体系,不断提升商务系统日常管理、安全预警、事故防范、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责任范围
(一)镇党委对镇机关和各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机关各科室、各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镇党委成员、副镇长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科室和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各科室科长(站长)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镇纪委在上级纪委和镇党委领导下,协助镇党委抓好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做好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和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责任内容
(一)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担负的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2.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和考核。
4.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5.领导和组织全镇党员领导干部搞好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项工作。
6.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使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以上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一、深刻理解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的内涵、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
确保本标段的安全稳定,根据指挥部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项目部推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做好安排落实。
“一岗双责”
是指每个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项目部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施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责任,也就是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每个人在完成“本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
“安全管理的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恪尽职守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岗双责”制是推行全员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其对象应包括全体人员。 在项目管理上推行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这是项目保证安全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思想上的共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工作队伍,以创建“平安项目”为指导方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确保本标段的安全稳定,为进一步促进施工过程的综合管理,坚持...
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岗双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岗双责”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岗位要承担两个责任,既要对业务负责,又要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业务是“血肉”,廉政是“脊梁”,有血有肉、挺起脊梁,才能行稳致远。因此,在履行“一岗双责”的过程中,要两翼齐飞、双管齐下,倘若顾此失彼,势必导致责任走偏,进而导致党的事业和干部成长双重受损。
一、提高对落实“两个责任”的认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两个责任”,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明确两个责任,必须提高以下认识: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如果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不追究责任,反腐败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不可能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二是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必须增强政治自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牢牢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加强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抓紧抓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是书记一个人的责任,而是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作为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集体责任自己也应负主要责任,在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同时,还要支持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四是纪委(纪检组)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集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负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督查,严肃查处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发挥党内监督作风,加强制度建设,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二、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组织领导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坚强的组织领导,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和保证。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纪检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并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领导班子要及时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二是进一步落实不同层级领导责任。首先,要制定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并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其次,党政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既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子女,又要加强对班子和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第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抓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管到哪里。
三是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组制定落实责任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意见,搞好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协调各方面力量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对执行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落实其他各部门的责任。其他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法院各业务部门的廉政监察员要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协助部门负责人抓好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有效地将廉政监督延伸到审判执行工作一线。
三、加强廉政教育,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只有三管齐下,多措并举,反腐倡廉工作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一是抓好经常性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生动性。在教育对象上,要坚持普遍与个别相结合,重点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人员;在教育内容上,要根据干部所从事的工作,履行的职责来确定教育内容,要结合实际加强理论学习,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在教育方式上,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课程,通过政治学习、上党课、学习报告会、廉政演讲、读廉书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廉政意识。
二是抓好“两面性”教育,增强教育的示范性和警示性。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是反腐败不可缺少的一环。一方面,要注重学习、发现和培植身边的先进典型,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充分利用正面教育引导人、鼓舞人;另一方面,也要用反面典型教育人、警示人,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实实在在、足以能够触动感官神经的违纪违法案件,以案说法,让干部在思想上、心灵上感受到震慑,深入剖析其踏破道德防线、僭越党纪国法界限的蜕变过程以及“一人不廉,全家不圆”的严重后果,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
四、支持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负有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有监察责任。同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体现在对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支持上。
一是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党委(党组)重视是搞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证,要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政班子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二是要上下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党委(党组)动员和协调各部门积极支持、参与和配合纪检监察工作,形成纪检监察工作“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的局面。
三是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党委(党组)要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工作上的各项改革和重大活动,纪检监察部门需参与其中。
四是要关心纪检监察工作队伍建设。党委(党组)不仅要注意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而且要十分注意在政治和生活待遇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与业务干部一视同仁。
五、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好用好干部,杜绝在选人用人上发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干部任用条例》,是党在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培养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重要制度保证。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对《干部任用条例》的认识。《干部任用条例》不仅是指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法规,也对改进完善整个干部工作有着重要指导作用。要把其精神贯彻到干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中去,不断推进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选任干部正导向。选任干部,要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上来。
要坚持“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坚持重视基层,坚持“四不唯”。要坚持凭实绩用干部,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把关作用,注重竞争择优,注重实际能力素质,注重日常考核和分类分层考核,注重发挥不同年龄段干部的作用。
三是严把选任要求,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从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程序以及纪律等各个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许多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要落实这些要求,就必须严把程序关、纪律关、监督关,真正选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好干部。
六、以身作则,做廉洁表率。
己不正焉能正人?作为领导干部来讲,从政就要“正”,不仅要正己,还要正人、正风。党政领导干部不但要带头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率先垂范,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和职责,就是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开展好反腐败斗争,保持党的坚强战斗力,保证经济社会发展顺利进行。群众对领导干部是要听其言,察其行的,如果领导干部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台上讲腐败,台下又在搞不正之风,就会失去党心、民心。
榜样是最好的说服,示范是最好的引领,党政领导干部要以公正廉洁作为立身之本,以廉政勤政来塑造自身形象,以实际行动做廉洁自律表率,就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力支持。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是指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所在岗位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比如,某个业务处室的领导,他的岗位主要职责是搞好业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处室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
一,责任意识。责任意识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作为一名教师,有无责任意识是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的体现。只有责任意识强教师,履行职责的意识才能强,反之则然。所以教师的责任意识至关重要,它直接决定着教育的成败,学生的个人发展。
二,大局意识。大局意识要求我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坚持学生利益、学校利益高于一切。那些只盯着自己具体分工,不考虑与分工联系紧密、且有连带责任,违背“一岗双责”要求的现象,就是缺乏大局意识的表现。
三,团结协作意识。团结协作是出战斗力、出成绩、出人才的重要因素之一。团结协作历来是日常教学的一大法宝,能否坚持好“一岗双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无团结协作意识。
四,责任追究意识。随着改革深入、社会的发展变化,责任追究制已然日趋完善,它能让我们教师总结经验、教训,而坚持“一岗双责”是防止各类责任事故发生的最直接有效的工作方法。
很多人忽略安全职责的原因主要是安全意识不到,责任落实不到位,通过下面两个手段实现:
1.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在责任状中将安全生产的责任,处罚等明确,公司与部门负责人签,部门与班组长签,班组长与员工签,所谓的三层责任制;
2、绩效考核表中设计安全事故的考评指标,可以是扣分,也可以是一票否决。
核心就是责任通过白纸黑字的形式落实,加上日常严格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就可以落实了。
一岗双责制度是在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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