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旅游签证
德国旅游签证是指外籍人员,向该国德国大使馆申请,以旅游为目的进入到德国国境之内持有的有效凭证。是申请人进入德国之后的身份证明。旅游签证是指申请人只能在德国进行旅行,而不能进行其他的活动。
中文名德国旅游签证外文名German Travel Visa限 定只能在德国进行旅行这一项活动德国签证分类申根签证和德国签证
目录
1 签证须知
2 签证中心
3 领区划分
4 申请资料
5 签证费用
6 最新政策
7 办理须知
德国现分申根签证和德国签证两种:
申根签证:欧盟7国于1985年6月在卢森堡小镇申根签署了《申根签证协议》,凡持有申根签证者,可赴15个协议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13个欧盟国家,冰岛、挪威2个欧盟外国家。申根签证属短期签证,分一次或多次有效入境和过境签证两种,半年内逗留期限为90天。
德国签证:种类分旅游、商务、过境、家庭团聚、结婚、工作和留学签证。根据德新颁布的《移民法》规定,德驻外使领馆可自行审发有效期90天以下的短期签证,90天以上签证,如家庭团聚和工作签证须经德各地外国人管理局批准后颁发入境签证,抵德后再向该局申请家庭团聚或工作有限期居留许可。留学签证须先向德驻华使馆文化处留学人员审核部申请学历审核(条件是具备大学两年学历),凭审核部证明等材料到德驻华使领馆申请入境签证,赴德后凭大学入学通知书到各地外国人管理局申请留学居留许可。申请结婚签证,须凭德各地民政局所发的申请结婚登记证明等材料,赴德后应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凭结婚证到各地外国人管理局申请相应居留许可。
登陆德国签证申请中心官方网站,各个城市的签证申请中心地址,电话等信息可以在这个上面查阅
办理流程
1、预约面签时间(在2015年10月12日以后有办过申根签证的话,可以不需要来签证中心进行采集指纹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递交的,否则申请人必须要递交材料当天来签证中心进行指纹采集的!)
登陆德国签证申请中心官方网站进行预约面签时间的(预约面试时间只需要在以上网站注册,然后按照相关的申请类型填写简单的个人信息即可完成面签时间的预约的)
2、在线填写德国签证申请表
登陆德国领馆VIDEX系统,所有的短期签证申请表填写全在在这个上面完成填写的,填写全部参考旁边的提示即可完成的(注意:填写完成后一定要记的保存.json源文件的,因为表格上后期有填写错误的话还可以导入源文件进行修改的 然后再生成申请表的)
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高清彩色打印出来的,然后再签字处手写签字的即可。
北京使馆领事区
包括以下省市: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自治区,山东,山西,陕西,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青海,湖北,湖南,江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
北京
济南
西安
武汉
长沙
上海领馆领事区
包括以下省市: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
上海
杭州
南京
广州领馆领事区
包括以下省市: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和海南
广州
深圳
福州
成都领馆领事区
包括以下省市:四川,重庆,云南和贵州
成都
重庆
昆明
沈阳领馆领事区
包括以下省市:辽宁,黑龙江,吉林
沈阳
德国旅游签证办理流程:
德国个人旅游签证材料:
1. 护照原件,护照首页复印2张,有签证记录的页面和出入境的页面,各复印1张,尾页签字页复印1张
2. 如有旧护照的,提供旧护照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张
4. 如护照签发地,不是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的,请提供在上述四个地方满6个月的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5. 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只要和您在一本户口本上的都要复印完整
6. 白底彩色2寸2张照片
7. 名片2张
8. 结婚证复印件(如已婚)
9. 房产证复印件(如有房产,未婚的可以用父母名下的房产)
10. 银行卡或工资卡近6个月的明细清单(余额不能太少,最少要有个3W以上的上不封顶),到银行柜面去拉,要有账号和名字显示,要有银行盖章。(原件以及复印件)各自拉自己的,不能共用
11. 提供上述明细卡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各自拉自己的,不能共用
12.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人1张。(原件以及复印件)
13. 公司准假证明原件,落款要有公司盖章,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签字人的职位。(原件以及复印件,有模版请参考模版的)
准假信是英文的
里要有您的名字全称拼音(不可以是英文名字)
职位
进入公司年限
月薪
准假的时间段
14.机票预订单
15.酒店预订单
16.行程计划单
17.申根保险单原件2份
18.德国个人旅游签证申请表一份
准备好以上所有材料后,面签当天带好所有材料去签证中心递交即可
德国个人旅游签证有效期:一般15天以内(具体的看领馆给你,个人签证记录比较好的领馆可能会给一年多次或则三年/五年 多次的)
德国个人旅游签证停留期:请详见签证页 办理周期:一般递交进去后2-5个工作日出签的
1、2015年10月12日起后又去过申根国家的,可以做代递交免面签和指纹采集的。
注意
如申请人5人以上(包括5人),必须做团队签证,须一次提交所有资料到领馆审核(资料与免面试一致),再由领馆安排面试时间,如做团队签证建议尽早准备资料。
德国个人旅游签证费用:
签证类型欧元*人民币*
申根签证60480
(机场)过境签证 60 480
6至12岁儿童 35 28
免除签证费的例外情况
► 以下情况无需支付签证费:
入境留学或参加培训的中学生、大学生和陪同老师,只要其在国外的逗留属于申请人所在学校课程计划的组成部分(须提交相应证明)
为研究目的而入境的研究人员
前来参加由非营利组织举办的研讨会、会议、体育、文化和教育活动的、年龄不超过25岁的非营利组织的代表
能提交参展证的前来参加德国展会的外国参展者(申请签证时须提交参展证原件)
► 下列申请人免交签证费和签证受理中心的服务费:
德国公民的配偶和未婚的未成年子女
德国籍未成年子女的父母
享有自由迁徙权的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的家庭成员
受德国公共机构正式邀请并由德国公共资金承担旅费和逗留费用的人员
06岁以下儿童 免费 0
签证中心服务费:200元人民币
签证费合计:领馆60欧元+签证中心200人民币=670左右 人民币/人
德国签证将可免面试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12周岁以下儿童除外)须亲自前往签证受理中心,提供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的数据将被记录在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
办理须知编辑
1、暂住人员 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半年以前开始生效,如不足半年请提供旧暂住证或当地公安局、居委街道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具体国家具体要求,请咨询确认)。
2、退休人员 无需中方公司资料这一项,只需要提供退休证原件 (如尚未办理退休证必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内退证明)。
3、家庭主妇 需提供家庭主妇证明原件(当地居委会出具,证明其家庭主妇身份;一个签证一份)。
4、在校学生 需出具学校的准假证明书原件,1.使用学校正规抬头纸打印. 2.准假信内容需包括:学校名称,学生所在系或班级,旅行时间,系领导或校长的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回校继续学业。如18岁以下请提供出生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书,如父母一方不同行,请提供同意公证书且需经外事办认证。
房产的公证目的是什么呢?
因为公证是具有法律确定性,房产的所有权利都必须要经过公证的才有效,这样才能避免房产的纠纷发生,那么,
我们今天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房产公证有效期多久?
房产公证期限为多少年?感兴趣的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房产公证有效期多久
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
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房产公证期限为多少年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对于房产公证有效期多久,房产公证期限为多少年的相关知识就跟大家介绍到这里了,通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于房产公证的知识也有所了解了吧,不管你买什么样的房屋,都必须要对房产进行公证,这样才是有效的,希望大家在购房这方面的内容要多了解一番,希望以上的介绍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如实填写委托申请日期和准备截止日期即可。
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
办理机动车业务如何委托吧
第一步:登录“交管12123”APP,在首页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页面,下拉页面至底便民服务栏,点击“业务委托申请”点击“机动车业务”。
第二步:填写机动车业务委托信息,选择委托事项,以“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为例,点击“确定”,选择委托车辆、有效期止,认真填写委托人信息,点击“下一步”业务委托信息确认,点击“提交”。
第三步:提交成功点击“查看电子委托书”。
首先你必须按照他指定的预约时间预约; 其次,打不进去是正常的,你要是自己没时间老盯着打,就委托其他人,不停打,一直到打进去。
建议你在他预约指定时间马上要到的时候就开始打,一开始的时候打电话的人要少些。还有一个办法,如果你认识旅行社的人,可以让他们帮你打,好多人有这种情况:打进去了,不知道怎么跟人家说清楚,最后就是人家告诉你什么时候就是什么时候,其实希望预约到什么时候是可以提出来的,旅行社的人一般会有些办法,也比较有经验。
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您好~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形出具委托书: 條萊垍頭
1、当事人在取得或变更房产登记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出具手写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在提交委托书的同时,还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如不能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 萊垍頭條
2、产权人在转让房产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采用律师见证的,应当提交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承担因见证不实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的承诺。 頭條萊垍
3、代理境外人士登记的,提交的委托书应经当事人所在地的驻外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萊垍頭條
4、未成年人取得或变更产权登记时,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法定监护关系(父母是户主的户口本或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及监护人身份证件办理产权登记;转让房产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经过公证的申明书。 萊垍頭條
5、智残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需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监护人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或公证书,涉及处分房产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申明书。 垍頭條萊
6、在代理单位房产登记手续时,应由单位法人出具具有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萊垍頭條
7、港澳地区的当事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出具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律师楼见证,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转递专用 章”。 萊垍頭條
8、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出具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地方法院认证后,转海基会确认,最后经市公证处海协会公证后方可使用。 希望可以帮到你~只是一个参考!!! 頭條萊垍
一、办理房地产委托公证,当天不能拿到公证书。但具体时间各地也不完全一样,从申请到出具公证书的时间一般是十五个工作日。有关上述种类委托书公证,一般情况下当天应该能出来,或2天。这种公证比较简单。如果该公证处业务比较多的情况下,可能时间稍长些。
二、房产过户委托书公证费用一般是50-200元的,办理的时候需要带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及房产证明,到本地公证处办理。
三、委托的内容可以选择,通常常见的有:
1、偿还相关银行(公积金)的抵押贷款,领取保险退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代领房屋所有权证。
2、与买方办理上述房产的转让,过户,调档,领取维修基金等所有相关手续。
3、与买方到银行办理上述房产的贷款手续,并以委托人的名义开户,转款,销户,办理资金监管及解冻等手续。
4、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状况证明的相关手续。
5、到公证处办理婚姻状况证明公证。
6、代理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的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以承认。
委托他人代为处理房屋过户的,对委托进行公证的,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符合公证条件的,15天内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1、护照原件;
2、两张两寸白底彩照;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原件;
4、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英文在职证明(我社提供模版);
6、近期半年银行的流水账单(最重要);
7、房产证复印件(有汽车行驶证请尽量提供);
8、结婚证复印件;
9、退休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原件,以上4、5项不必提供;
10、申根旅游保险;
11、18岁以下小孩随父母出游,请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及认证;如随单方前往还需同委托公证及认证;
12、真实的酒店订单;此次旅行的行程安排单;真实的航空票订单;
哪些人需要公证?
一般都是出国相关人员:留学 移民 旅游 劳务等等人群
根据申请签证类型,以及个人情况的不同,办理公证也有不同的情况。一般有以下两类人需要做公证:
1、18岁以下未成年人
2、18岁以上未婚/已婚无业人员
一般来说,公证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有的需要在出生地办理),办理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其它相关证件。
欧洲申根签证
欧洲申根签证,只要理清楚了需要做的认证+公证以及关系证明!那就So Easy 啦~!从2016年1月1日开始,18岁以下小孩申请法签、德签、荷兰签证都被必须提供出生证公证+单认证!
[注]申根签证:是意大利、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等25个申根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即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在所有申根国家自由旅行。
签证所需的公证+认证
四大公证
各国签证政策不同或有调整,以办签证时实际咨询为准。
①出生公证:『适合未满18岁的家庭成员申请欧洲申根签证』证明申请人的出生年月日,户口所在地,父母是谁;
②出生证公证:『适合未满18岁的家庭成员申请欧洲申根签证』证明出生证原件与复印件内容相符;
③亲属关系公证:『适合满18岁的在校生需要用到父母(或资助人)资产申请签证』证明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④委托公证:『适合父母单方或双方不陪同未满18岁小孩出行时,委托对方或其它亲属携带小孩出游时的公证材料』声明公证书。
二大认证
办完相关公证后,需要相关机构进行认证,而认证分为两种
①单认证:『即公证书送往外事办认证即可』只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 即可在使用国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从而产生在这个国家的法律效力;
②双认证:『即外事办认证+领事馆认证』在办妥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 再办理公证书的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
“四大公证”如何办理?
一、出生公证、出生证公证
出生、出生证公证所需材料
① 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② 出生证;
③ 申办出生公证的证明(由申请人档案所在的单位人事部门加意见,加盖公章);无法提供前述证明的,可提供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户口簿在同一本上同时直接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本证明;
④ 2寸彩色照片3张(公证书发往美国、韩国、奥地利等国使用的,提供4张,增加1份副本,相应增加1张照片)。办理《出生证》公证无需提交照片);
⑤ 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
⑥ 视情况提供反映出生事实的其他证明资料,如独生子女证,住院分娩资料、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资料(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印章)、计划生育服务证等;
⑦ 如办理《出生证》公证,还应提交医院的证明或原始档案文件(注:如外地出生的申请人提交该材料有困难的,由公证员酌情处理)
⑧ 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亲属关系公证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所需资料
①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② 关系人的身份证(港澳台同胞增加提供通行证)、户口簿。关系人为外国人的提供护照;
③ 申办亲属关系公证的证明;
④ 与申办亲属关系有关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
⑤ 如第④项材料不足以反映亲属关系,则须另提供人事档案简历影印件、公安机关户籍档案证明等并加盖所提供的部门的公章;申请人无法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可提供知晓其亲属关系的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出具相关记载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关系人为外国人,其身份的记载与原来的记载已经发生变化,要提供身份变化的证明及关系人在境外对关系认可的声明书,该声明书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⑥ 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注意亲属关系公证、出生公证、出生证公证三者公证内容的区别。如不能确定办理何种公证请与签证国的签证中心或旅行社联系并确认。公证业务中并无亲子公证事项。
2、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出生公证、出生证公证事项时,未成年人不必到场,由其父亲或母亲代为申请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公证的,则由受托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前来办理。
3、申请办理声明书/同意书/委托书公证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4、办理公证时,请确认公证文书所送交的签证国,公证书所需翻译的文种、所需份数、是否需认证(一般申根国家会有此需要)。
还有个别国家是不需要认证的:美国 加拿大 新西兰 澳大利亚
公证也有好多类:民事和商业的
民事:出生公证 出生证明公证 亲属关系公证 户口本公证 无犯罪证明 身份证公证 毕业证公证 成绩单公证 学位证公证 学历证明公证 工作证明公证 收入证明公证 在职证明公证 存款证明公证 税单公证 社保公证 健康证公证 房产证公证 结婚证公证 离婚证公证 委托公证 授权书公证等等
商业的:营业执照公证 公司章程公证 合同公证 等等各类公司文件公证
一、
申请与受理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二、
审查
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公证人员有收集证据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认真收集证据。当事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向公证处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①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③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④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⑤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3、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利现场作实地调查。 公证人员从有关单位摘抄的档案或其它书面证据材料,应交该单位核对并盖章,有关单位应积极予以协助。
遇有专门性问题,公证处可聘请或委托专业部门,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翻译。鉴定结论或翻译材料应有鉴定人、翻译人员签名。
4、公证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如合同、遗嘱、声明等。 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文书内容不完善,用词不当的,公证人员应当指导当事人予以改正,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5、特别程序
①公证处办理招标投标、开奖、拍卖等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应亲临现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核实。 对真实合法的,当场宣读公证词。如发现当事人有能虚作假违反活动规则或违法行为的,应当场责令当事人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证员应当拒绝宣读公证词。
②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③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应以通知书或公告方式通知债权人在确定的期限内领取提存标的物。债权人领取提存标的物时,应提供身份证明和有关债权的证明,并承担因提存所支出的费用。不易保存的或债权人到期不领取的提存物品,公证处可以拍卖,保存其价款。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上交国库。
三、
出证和送达
1、出证、是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依法制作,出具公证书的活动。出证条件如下:
①法律行为(如签订合同、设立遗嘱、继承遗产、收养子女、提存等)公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A、行为人员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C、行为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社会公共利益。
②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文书公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A、该事实或文书对公证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B、该事实或文书真实无误;
C、事实或文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
③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其签名、印鉴应当准确属实;文书的文本公证,其文本内容应当与原本完全一致。
④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债权文书经过公证证明;
B、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
C、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2、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由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公证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出证。
3、公证书应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
①公证证词中注明的文件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
②公证书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
③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属或者多民族共同属任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
④根据需要或当事人要求,公证书可附外文译文。
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
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⑥公证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应由承办公证处送有关部门认证,并代收认证费。
4、公证书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的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编号。
四、
期限、拒绝和复议
1、公证事项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重大复杂的,当事人举证不足的,或者需委托调查的公证事项,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对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事实和文书,公证处应拒绝公证。
3、公证处或它的同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发现已发出的公证文书内容不真实或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撤销公证书。
4、当事人对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该公证处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2.22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