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的处理严格按规定处理并且金额记录正确,编报表时按照准则要求编制即可。
也就是整个过程要求仔细、符合规定。###现实试算平衡,在对账,在没有错误的情况把正确的数字写进去,就可以了###按照会计制度,从单据到帐再到表都是真实准确的,那么编制的会计报表才能做到数字真实准确。
###抄录数字要准确!1、因为只有结账、科目汇总、试算平衡都正确了才会做报表;2、正常情况下那些都正确了报表不可能不准确,所以说“抄录数字要准确”!###报表是否做到真实准确,首先要从企业的经济活动这个源头说起,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状况的,具体反映某一时点或时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现金流量,所以先要经济活动真实;其次,要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扎实,即采购、生产、销售、资产、负债、成本核算等环节的基础核算;再次要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并采用合适的会计政策;然后具体到核算工作上,做到帐帐、帐实、帐证、帐表相符;最后按照要求编制会计报表。 这样做出来的会计报表就能做到真实准确。
###重要的是日常的会计处理,只要日常的凭证、账簿数字真是准确,根据它们编制的报表应该就没有什么大问题。
重分类指会计报表的重分类。
它调表不调账,即不调整明细帐和总帐,只调整报表科目余额,具体说来,它根据会计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而非总帐余额(净值)而定,当资产类往来会计科目期末出现贷方余额时,这时不再是债权而是一种债务,应重新分类到负债类科目;反之,当负债类往来科目期末出现借方余额时,这时不再是一种债务而是一种债权,应重新分类到资产类科目中去。如果不这样进行重分类而直接以总帐余额反映到会计报表当中,则不能反映资产负债的本来面目,甚至导致财务指标异常。
比如,应收账款某一明细科目期末出现贷方余额,这时应将它重分类到预收账款当中。同理,应付账款某一明细科目期末出现借方余额,这时应将它重分类到预付账款当中。
因此,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为重分类的对应科目。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4.“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可以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讲解,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 5.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6.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7.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核算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9.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
摊销无形资产时,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10.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 11.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12.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3.新准则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4.新准则把“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5.新准则设置了“预计负债”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16.“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7.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8.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9.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0.新准则把“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1.新准则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2.新准则把“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23.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4.新准则把“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5.新准则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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