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包括如下内容:1、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复印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企业负责人(企业经理)身份证明;7、企业负责人(企业经理)职称证书;8、企业负责人(企业经理)任职文件;9、企业负责人(企业经理)毕业证书;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11、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12、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13、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14、技术负责人毕业证书;15、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16、财务负责人职称证书;17、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18、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19、注册执业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20、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21、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22、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23、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24、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25、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26、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27、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28、特殊专业技术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29、企业设备证明(1、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2、设备台帐,3、仪器清单);30、厂房证明(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31、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33、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包括(1)资产负债表,(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3)现金流量表,(4)工程结算收支明细表,(5)财务报表附注);34、企业年度统计报表(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1)建筑业企业生产和房屋建筑、财务情况年报基层表,(2)中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3)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4)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表);3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36、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1)工程合同、(2)中标通知书、(3)竣工验收备案表、(4)质量核验资料、(5)工程决算资料等);37、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38、改制重组方案(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39、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股东会决议);40、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41、资质证书增补申请等材料;42、遗失声明;43、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44、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45、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46、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47、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48、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49、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50、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51、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52、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53、(企业改制、分立、合并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54、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55、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56、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57、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5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9、(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1、主要荣誉证书;。
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费应该计入的会计科目:
1、如果是发生在生产环节,应该计入的会计科目:制造费用—审查费,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审查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如果是发生在售后环节,应该计入的会计科目:销售费用—审查费,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审查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制造费用: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成本。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等。与销售有关的差旅费应计入销售费用。
建筑企业资质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建筑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
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本帖只在此探讨建造合同法准则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业务处理,与生产性企业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讨。
(一)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
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6)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门核算)、职工福利费(项目/部门核算)、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部门核算)、公费(项目/部门核算)、差旅费(项目/部门核算)、财产保险费(项目/部门核算)、工程保修费(项目/部门核算)、排污费(项目/部门核算)、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检验试验费(项目/部门核算)、外单位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算)、取暖费(项目/部门核算)、其他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
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
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工资及附加(部门/设备核算)、燃料及动力(部门/设备核算)、折旧费(部门/设备核算)、配件及修理费(部门/设备核算)、间接费用(部门/设备核算) (三)应收账款 1、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2、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3、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四)应付账款 1、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2、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3、暂估应付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暂估入账的款项(包括材料暂估入账及分包工程款的暂估入账)。 4、应付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五)工程结算(往来单位/项目核算)核算根据业主进度报表签证资料或者工程结算的款项。 (六)主营业务收入(手工账可不用以下明细科目,只需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即可) 1、目标成本 目标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5)间接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税金(项目/部门核算) 3、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公司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5、公司利润(项目/部门核算) 工程施工各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生产工人福利费(根据生产工人工资总额提取)。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6)企业应承担生产工人的养老金、失业金、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新企业会计准则增加内容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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