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供应商货款做保证金该挂“其他应付款”会计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保证金--xxx供应商
贷:应付账款---xxx供应商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物流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人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
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通常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而企业经常发生的应付供货单位的货款,则是在“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中核算。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交通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从事远洋、沿海、内河、公路运输企业,海河港口,仓储企业,外轮代理企业,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轮渡、地铁等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等级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顺序号│编号│项目名称││一、资产表1│101│现金2│102│银行存款3│109│其他货币资金4│111│短期投资5│112│应收票据6│113│应收帐款7│114│坏帐准备8│115│预付帐款9│119│其他应收款10│121│材料采购11│124│材料12│125│燃料13│126│轮胎14│129│低值易耗品15│131│材料成本差异16│133│委托加工材料17│139│待摊费用18│151│长期投资19│161│固定资产20│165│累计折旧21│166│固定资产清理22│169│在建工程23│171│无形资产24│181│递延资产25│191│待处理财产损溢││二、负债类26│201│短期借款27│202│应付票据28│203│应付帐款29│204│预收帐款30│209│其他应付款31│211│应付工资32│214│应付福利费33│221│应交税金34│223│应付利润35│229│其他应角交36│231│预提费用37│241│长期借款38│251│应付债券39│261│长期应付款││三、所有者权益类40│301│实收资本41│311│资本公积42│313│盈余公积43│321│本年利润44│322│利润分配││四、成本类45│401│辅助营运费用46│411│营运间接费用47│421│船舶固定费用48│424│船舶维护费用49│427│集装箱固定费用││五、损益表50│501│运输收入51│502│运输支出52│511│装卸收入53│512│装卸支出54│521│堆存收入55│522│堆存支出56│531│代理业务收入57│532│代理业务支出58│541│港务管理收入59│542│港务管理支出60│551│其他业务收入62│552│其他业务支出62│561│营运税金及附加63│571│管理费用64│572│财务费用65│581│投资收益66│591│营业外收入67│592│营业外支出附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增、减或合并:1。
统一核算的专业公司或有独立核算的附属企业的企业,可以增设“拨付所属自尽”科目;附属企业可以相应增设“上级拨入资金”科目。2。
有调剂外汇业务的企业,可以增设“外汇价差”科目。3。
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增设“备用金”科目。4。
有外购商品的企业,可以增设“外购商品”科目。 5。
国家拨给特种储备资金的企业,可以增设“特种储备物资”科目和“特种储备基金”科目。6。
经常收取保证金的企业,可以增设“存入保证金”科目。7。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增设“在途材料”科目。 8。
根据需要,企业可以不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在“材料”“轮胎”“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内分别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核算。9。
低值易耗品较少的企业,可以将其并入“材料”科目核算。10。
预收、预付帐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预收帐款”、“预付帐款”科目,将预收、预付帐款在“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科目核算。 11。
材料在成本中所占比重很大的企业,可以将“材料”科目分为“辅助材料”“修理用备件”等科目。12。
企业如发行一年。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其他应付款”是财务会计中的一个往来科目,通常情况下,该科目只核算企业应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零星款项,如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等。 当发生时做会计分录: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货:其他应付款 当其他应付款冲销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如果做冲销费用即用其他应付款作冲抵费用,那么费用会减少,其他应付款也减少 借:其他应付款 贷: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存入保证金时:借: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贷:银行存款
取得承兑时不必做分录,只在临时备查簿中登记
将承兑汇票交付给对方时:借:应付账款;贷:应付票据,或者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应付票据
承兑汇票到期时:借:应付票据;贷:银行存款,同时收到银行退还的保证金:借:银行存款;贷: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是指企业向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按照自己在开户行(承兑行)信用等级的不同所需缴纳的保证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付的资金。根据企业在开户银行信用等级的不同,银行可能要求企业缴纳足额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差额成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但对符合规定的低风险担保客户,可免收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应付账款就是与购货业务有关的欠款。贷方是应付款的增加,借方是应付款的减少。比如,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本月你公司从a公司购入商品一批,货已入库,货款总价10000元,但是你公司未付给a公司货款,那么就是:
借:库存商品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452.99
贷:应付账款——a公司10000
下个月你公司还a公司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a公司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所以,应付账款的借方为还欠款金额,贷方为欠款金额。也就是借方为欠款的减少,贷方为欠款的增加。简单的说,应付就是你应该付给别人的钱。
期末应付账款如果是贷方余额,表明你欠别人的货款。就是早晚需要还给别人的钱。
如果出现借方余额,报表上按负号填列。表示你预付给别人的货款或是多还了对方的欠款而变成了预付账款和应收账款。可以调账,将应付账款借方余额根据实际情况从贷方转入预付账款或是应收账款的借方。
另外你问的环游是什么意思,我没明白,无法回答你了。
1231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2241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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