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货折扣又称“商业折扣”,商业折扣又划分为:价格折扣(西方会计称之价格折让)和现金折扣;
1、价格折扣:是指销货公司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对购货者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在购货给予价格上的折让,按折让之后实际收款金额进行会计核算(记账)。
如:对购货者给予10%的价格优惠,发票按折让后的金额收款,折让部分不另作会计处理。
2、现金折扣:是指为了鼓励购货者,提前付款,给予的现金折让。现金折扣---作“财务费用”处理;
如:ABC公司向MO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发票:商品价格10000元,销货增值税(按17%计算)1700元,付款条件(2/10、1/20、N/30)。
销售折扣中用的是商业折扣、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是和税有关的,没有明确的科目处理它,当在商业折扣下要算销售应交增值税时,是用销售额-(销售额*商业折扣率)=主营业务收入,然后乘以增值税税率就是应缴税费。而现金折扣发生时应作为当期财务费用,计入当期的损益。
新会计准则下销售折扣的会计分录为:
1、销货时,全额确认收入、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发生销售折让: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扩展资料:
现金折扣核算方法
1、总价法
销售商品时以发票价格同时记录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不考虑现金折扣,如购货企业享受现金折扣,则以“销售折扣”账户反映现金折扣。销售折扣作为销售收入的减项列入损益表。
2、净价法
销售商品时以发票价格同时记录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如购货企业未享受现金折扣,收到的现金超过净价的部分作为利息收入记入“财务费用”的贷方。
3、备抵法
销售商品时以发票价格记录应收账款,以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价记录销售收入,设一备抵账户“备抵销售折扣”反映现金折扣,“备抵销售折扣”是指应收账款的对销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商业折扣
百度百科-现金折扣
百度百科-新会计准则
会计中商业折扣的金额,无需在科目中反映,例如原价100元,按八折销售,只记录八折后金额即可,无需反映差额。
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销项税额不考虑)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或针对不同的顾客,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方式之一。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对于批发商往给予商业折扣,采用销量越多、价格越低的促销策略,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薄利多销”如购买5件,销售价格折扣10%;购买10件,折扣20%等。
其特点是折扣在实现销售的同时发生。
销售折让,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一、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例】甲公司2007年7月18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售价为40000元,增值税为68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00元。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与合同要求不一致,要求给予价款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折让。为此甲公司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7月18日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00
贷:库存商品 35000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贷:应收账款 2340
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44460
贷:应收账款 44460
二、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销售商品时采用总价法确认收入,即按不扣除现金折扣的金额确认收入。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例】企业使用现金折扣销售,假定销售额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7万元,收货方10天内付款,享受现金折扣10%(包括增值税税额)。会计处理如下:
1、销售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2、发生现金折扣:
债务扣除10%:117*10%=11.7(万元)
实收金额:117-11.7=105.3(万元)
借:财务费用11.7
银行存款105.3
贷:应收账款117。
销售商品发生的商业折扣,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商业折扣并不属于费用,企业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直接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入账,即不用对折扣金额进行特殊的处理,只要入账时不包括这部分的金额即可。
商业折扣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商业折扣直接扣减收入总额不计入销售费用或财务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原则第14号——收入》的规则,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该遵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肯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在商业折扣的状况下,企业销售收入入账金额应按扣除销售折扣以后的实践销售金额加以确认,即以整个销售净额除税后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以整个销售净额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贷款,以应收账款与产品销售收入二者的差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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