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的补助款新会计制度中,有"其他业务收入-财政补贴"科目。
若是专款专用的,可以暂记"其他应付款"。
为核算上级财政部门拨来的补助款,设置"补助收入"科目。收到上级拨入的补助款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从"与上级往来"科目转入本科目时,借记"与上级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退还上级补助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有关科目。
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应根据补助收入资金的性质分别转入"一般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结余。
基金预算结余"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该科目平时余额在贷方,反映取得的上级补助收入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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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货币性资产的话,按下面的方法: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金额计量,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
(3)不确定的或者在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摊递延收益的,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其他业务收入
政府补贴计入补贴收入科目,政府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行为是广义概念,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府补贴行为,而且还包括政府干预的私人机构的政府补贴行为。
政府补贴是一种财政行为:即政府公共帐户存在开支。政府补贴必须授予被政府补贴方某种利益:一般认为这种利益是受政府补贴方从某项政府政府补贴计划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场中不能取得的价值。
扩展资料
在实际工作中,政府补助的形式主要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企业不论通过何种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准则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通常情况下,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因为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补助的原则和理念,政府补助主要是对企业特定产品由于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价格低于成本的一种补偿。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最终也是与收益相关,只是暂时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在相关资产形成、投入使用并提取折旧或摊销时从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政府补贴
1、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补贴收入”科目,原来记入“补贴收入”的政府补助都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规范。
2、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的特征之一是无偿性,另一特性是直接取得资产,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之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管理暂行条例办法的通知》通知:
我记得第二十条中:有效地安排和使用创新基金拨款,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其中:形成资产部分转入企业“资本公积”。
经财政部门审核合理费用后剩余专款部分返还财政。
是真正政府补助要缴纳所得税,
收到企业未发生政府补助相关费用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款
收到企业已发生相关费用后政府补助相关费用一次性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款
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货到同时付款分录
“借”固定资产-XX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先货到后付款分录
“借”固定资产-XX固定资产
“贷”应付账款-供货全称
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先付款后货到分录
“借”固定资产-XX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供货全称
购经营性固定资产货到同时付款分录
“借”固定资产-XX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7%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购经营性固定资产先货到后付款分录
“借”固定资产-XX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7%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供货方全称
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先付款后货到分录
“借”固定资产-XX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7%进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供货全称
支付拨款前研发设计相关费用分录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支付拨款后研发设计相关费用分录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同时: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款
“贷”营业外收入-递延收益补助款
补助前购固定资产年均摊销时分录
“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XX固定资产
补助后购固定资产年均摊销时分录
“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XX固定资产
同时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款
“贷”营业外收入-递延收益补助款
(1)借:银行存款 —— 7 500 000
贷:递延收益 —— 7 500 000
(2)购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7 050 000
贷:银行存款—— 7 050 000
领用原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526 500
贷:原材料——45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6 500
领用本公司生产产品:
借:在建工程——802 500
贷:主营业收入——60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7 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75 000
支付安装工人薪酬时:
借:在建工程——225 000
贷:银行存款——225 000
(3)借:固定资产——1 554 000
贷:在建工程——1 554 000
递延收益,自该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其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即:
在该资产使用期间计提折旧的同时,也就把相应的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
是政府补助款么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七条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八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
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第九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第十条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第十一条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应当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分别按照本准则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进行会计处理。
第十三条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
款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二)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企业选择了上述两种方法之一后,应当一致地运用,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四条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第十五条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二)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三)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财政局的补助款:
新会计制度中,有"其他业务收入-财政补贴"科目.
若是专款专用的,可以暂记"其他应付款"
为核算上级财政部门拨来的补助款,设置“补助收入”科目。收到上级拨入的补助款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从“与上级往来”科目转入本科目时,借记“与上级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退还上级补助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有关科目。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应根据补助收入资金的性质分别转入“一般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科目。该科目平时余额在贷方,反映取得的上级补助收入累计。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如何做会计分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无偿拨款不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款项,收到款项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此款项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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