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产品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其种植需要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农产品”科目核算。其销售与一般销售相似,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处理。
二、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 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二) 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育毕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三) 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扩展资料
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应按收获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郁闭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自行繁殖的育肥畜,应按出售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应按出售或入库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耗性生物资产
设置“生物性资产”科目,这是必设科目。
其余的各类科目与其他企业一样。二级至三级科目你可以根据需要添加、注明,便于你的区分和入帐。
成本核算:初始成本就是池塘的折旧和消耗是一部分,你购进的虾苗是一部分,人工是一部分、水电费、饲料、各类物耗是一部分、管理费用、为饲养这些虾而进行融资的利息等也是一部分。总和就是你要核算成本的内容。
具体点如下: 1.直接材料,指直接用于养殖生产的苗种、饲料、肥料和材料等。其中:苗种指直接用于养殖生产的鱼苗、鱼种、虾苗、蟹苗、贝苗、藻苗、水生植物的种子等,孵化用的亲鱼、亲虾也属于本项目;饲料指直接用于养殖生产的各种饲料;材料指直接用于养殖生产的各种渔需物资和渔具等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2.直接人工,指直接从事水产养殖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奖金、福利费。2 3.其他直接费,指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外的其他直接费用。
4.制造费用,指应摊销、分配计入各产品的间接生产费用。 对于你的各类成本就直接归集相应的科目内就可以了。
我又刚想到了一点关于生物性资产的知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同时发给你,供你参考。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
第三条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第四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收获后的农产品,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二)与生物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二章 确认和初始计量 第五条 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二)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六条 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七条 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第八条 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二)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三)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四)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第九条 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二)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 (成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第十条 自行营造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森林保护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第十一条 应计入生物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消耗性林木类生物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郁闭时停止资本化。 第十二条 投资者投入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三条 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名义金额确定。 第十四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
第十五条 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当计入林木类生物资产的成本。 生物资产在郁闭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 后续计量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至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生物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会计科目设置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会计科目作为向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经营管理者等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手段,在其设置过程中应努力做到科学、合理、适用;
2、遵循下列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我国现行的统一会计制度中均对企业设置的会计科目作出规定,以保证不同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企业应当参照会计制度中的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但其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得违反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
4、对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不影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的前提下,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5、相关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必须满足对内对外各方面的需要,而设置会计科目必须服务于会计信息的提供,必须与财务报告的编制相协调,相关联;
7、实用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企业的组织形式、所处行业、经营内容及业务各类等不同,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亦应有所区别,在合法性的基础上,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符合企业需要的会计科目。
现行的农业企业会计科目是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在一般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农业企业的专用科目,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增、减或合并:
1、企业内部所属单位实行单独核算的,企业可增设“拨付所属资金”科目;所属单独核算单位可增设“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2、有调剂外汇业务的企业,可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3、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增设“备用金”科目。
4、预收、预付帐款较多的企业,可增设“预收帐款”科目和“预付帐款”科目。
5、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增设“在途材料”科目。
6、有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货的企业,可增设“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7、采用计划成本进行产成品日常核算的企业,可增设“产品成本差异”科目。
8、企业如发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可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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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或总账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所做的总括分类,它提供总括性的核算指标,如“固定资产”、“原材料”、“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明细分类科目又称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所含内容所作的更为详细的分类。
它能提供更为详细、具体的核算指标,如“应收账款”总分类科目下按照具体单位名称分设的明细科目,具体反映应向该单位收取的货款金额。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在二级科目下分设三级科目、四级科目等进行会计核算,每往下设置一级都是对上一级科目的进一步分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作为向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经营管理者等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手段,在其设置过程中应努力做到科学、合理、适用,应遵循下列原则:
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我国现行的统一会计制度中均对企业设置的会计科目作出规定,以保证不同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企业应当参照会计制度中的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但其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得违反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不影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的前提下,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必须满足对内对外各方面的需要,而设置会计科目必须服务于会计信息的提供,必须与财务报告的编制相协调,相关联。
实用性原则
实用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企业的组织形式、所处行业、经营内容及业务各类等不同,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亦应有所区别。在合法性的基础上,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符合企业需要的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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