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应交税费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应交税费
进项税额都是记入借方的。这与付款不付款没有任何关系。因为这和“应交税费”的账户的性质有关,应2113交税费贷方记增加,借方记减少。进项税额是企业支付给供应商的税费5261,销项税额是购买方支付给企业的税费;进项税在借方表示应交税额的减少,销项税额在贷方表示应交税额的增加。
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4102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
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分录的时候1653记在借方。
扩展资料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回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答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
应收账款的借方和贷方共有四种情况,各表示四种意思:
1、应收账款的借方发生额:表示企业每次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给客户的赊账金额;
2、应收账款的贷方发生额:表示客户每次归还企业的货款或劳务费金额;
3、应收账款的借方余额:表示客户赊账和还款积累到结账时尚剩的欠款金额。是企业的一项债权资产;
4、应收账款的贷方余额:表示客户赊账和还款积累到结账时多付的款项金额。实际上是企业对客户收取的预收账款,是企业的一笔债务。
这是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如果你是会计,你得好好学习.
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2006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以及相关账务处理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本文主要讨论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具体有应交增值税的科目设置及其账务处理。
一、科目设置
企业设置“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等,借方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等专栏;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交纳的销项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等,贷方分别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增值税;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二、账务处理
1.一般购销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等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无论会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只要税法规定需要交纳增值税的,均应按照税法规定的价格或者税务机关按税法认定的价格计算应交纳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交纳当期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交纳以前期间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不予抵扣项目的账务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如果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就能确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购进固定资产,购入的货物直接用于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或者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行会计核算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增值税额的合计数额计入所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如果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不能确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等,进行会计核算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如果这部分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应将原已计入进项税额予以抵扣的增值税转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或损失,借记“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一般有银行存款科目、应收账款科目、应收票据科目、库存现金科目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一般有银行存款科目、库存现金科目、应付账款科目、应付票据科目等。
现应交税金科目已改作应交税费科目。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应交税费账户:
1、账户性质:负债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此科目核算。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应缴扣的税金;借方记减少,登记实际缴纳的税金;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应缴纳的税金;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多缴纳的税金和尚未抵扣的税金。
4、明细账户:按应缴纳的税费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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