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六条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运杂费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计入“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对于零星运杂费可以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扩展资料: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库存商品会计处理要求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房地产开发)的开发产品,可将本科目改为“1405 开发产品”科目。
企业(农业)收获的农产品,可将本科目改为“1405 农产品”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库存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生产的产成品一般应按实际成本核算,产成品的入库和出库,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期(月)末计算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农产品”等科目,贷记“生产成本”、“消耗性生物资产”、“农业生产成本”等科目。
产品种类较多的,也可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其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可以单独设置“产品成本差异”科目,比照“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产品日常核算的,发出产品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
对外销售产成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成品),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发出产品还应结转产品成本差异,将发出产品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二)购入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购入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委托加工商品的账面余额,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库存商品
1、购买零星材料,机械配件,维修机械的配件,应计入原材料,不应计入“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是成本计算账户,既然是成本计算账户,就一定有成本计算对象,工程未施工,哪来的成本计算对象?借:原材料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车辆年审费应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3、就施工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有工程时和无工程时工资做法不一样。有工程时施工人员工资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人工费”;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计入“工程施工——间接费(xx项目)”(如果执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处理一样,会计科目名称有所不同)。无工程时施工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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