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支出即专项支出,专项资金有三个特点: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按其形成来源主要可分为专用基金、专用拨款和专项借款三类。
为了核算各种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事业单位应该设置“专款支出”账户。该账户属于支出类账户,借方登记单位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实际开支的料、工等费用,贷方登记专款资金支出收回数。平时,借方余额反映专款支出的累计数。该账户应按专款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按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开支工料费,借记“专款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项目完成,向有关部门单独列报时,借记“拨人专款”科目,贷记“专款支出”科目。
按照你所述的,应该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 项目
拓展资料
专项资金按照下列原则管理和使用:
(一)统筹规划。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技发展实际需求和现有科技资源布局,编制本省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五年规划,并在规划内确定分年度支持重点。
(二)突出重点。专项资金应当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支持能够提升本地区、单位科技创新能力或科学普及水平的项目。
(三)倾斜扶持。专项资金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倾斜扶持。
(四)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不得抵顶单位行政、事业经费。各级科技、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参考资料: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一、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1、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资金来源: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同时做下面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二、自由自支的事业单位(和企业核算是一样的)
购置空调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次月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拓展资料:
一、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在“基本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还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两种或两种以上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还应当按照财政拨款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各项支出
借:专项应付款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如果有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如果项目资金余额上交,不上交则不作此分录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
企业应于实际收到专项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有拨款结余需上交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行政单位采用计算机软件记账,可以在“项目支出”二级科目底下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的大类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如“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设为三级科目,三级科目下面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四级明细科目,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水费”、“电费”、“离休费”、“退休费”等;同时对“项目支出”科目进行辅助核算,将具体的项目名称设置成辅助核算科目,以便按照具体项目进行分类核算和查询。如果是手工记账,可以将项目名称设置为“项目支出”二级科目下面的三级明细,其下再依次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类款级科目分别设置四五级明细。
财政部2006年4月16日印发的《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库[2006]26号)规定:
一、“401拨入经费”科目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科目下,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
二、“404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科目下,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
三、“501经费支出”科目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科目下,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企业应于实际收到专项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2、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有拨款结余需上交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因此,题中相关会计处理应当为:
1、企业用于装修房屋5万元的分录
借:专项应付款 50 000元
贷:银行存款 等科目 50 000元
2、企业用于软件开发费用其工资为10万元的分录
借:专项应付款 100 000元
贷:应付工资 100 000元
3、企业用于购机器的费用10万元的分录
借:固定资产 100 000元
贷:银行存款 等科目 100 000元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 100 000元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100 000元
请注意,该固定资产亦属于企业自有固定资产,与企业其他固定资产一样,应当根据规定按期计提折旧。
4、企业所花各项办公等费用3万元的分录
借:专项应付款 30 000元
贷:银行存款 等科目 30 000元
5、上交剩余拨款
借:专项应付款 220 000元
贷:银行存款 220 000元
解答:财政专项资金要区别对待: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未执行新会计准则,则计入资本公积。
税法上,符合规定《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有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企业专设账本单独核算,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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