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根据土地的具体用途,主要看土地评估之后是为了什么目的。
如果是购买土地或者转让土地的时候支付的评估费,计入土地的成本,也就是无形资产;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应交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如果土地是用于抵押贷款,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
1、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2、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3、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时,应分两种情况: (1)收到当期(本会计年度)的减免税借:银行存款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2)收到以前年度的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二、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实际收到减免的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或城市 维护建设税时,一般应分两种情况: 1、当期(本会计年度)的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2、以前年度的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存货 1材料 (1)取得 ①发票与材料同时到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进) 贷:银行存款 ②发票先到 借:在途物资(含运费) 应交税金-增(进) 贷:银行存款 ③材料已到,月末发票账单未到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注:下月初,用红字冲回,等收到发票再处理 (2)发出 平时登记数量,月末结转 借:生产成本/在建工程/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⒉委托加工物资 ①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②支付加工费、运杂费、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 贷:银行存款等 ③交纳消费税(见应交税金) ④加工完成收回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验收入库加工物资+剩余物资) 贷:委托加工物资 3.包装物 (1)生产领用,构成产品组成部分 借:生产成本 贷:包装物 (2)随产品出售且 借:营业费用(不单独计价) 其他业务支出(单独计价) 贷:包装物 (3)包装物的出租、出借 ①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 营业费用(出借) 贷:包装物 注:出租、出借金额较大时可分期摊销 ②收取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③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增(销) 其他业务收入 ④退还包装物(不管是否报废), 借:其他应付款(按退还包装物比例退回押金) 贷:银行存款 ⑤损坏、缺少、逾期未归还等原因没收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其他业务支出(消费税) 贷:应交税金-增(销)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其他业务收入(押金部分) ⑥不能使用而报废时,按其残料价值 借:原材料 贷:其他业务支出(出租) 营业费用(出借) ⑤摊销(略)——一次、五五、分次 4.低值易耗品(处理同包装物) 5.存货清查 ⑴盘盈 ①确认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②报批转销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⑵盘亏或毁损 ①确认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转出) ②报批转销 i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损耗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ii属于收发计量、核算、管理不善造成的损耗 借:原材料(残料) 其他应收款(保险、责任人赔款) [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iii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损耗 借:原材料(残料) 其他应收款(保险、责任人赔款)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注:待处理财产损溢在结帐前必须将其转平。
分两种情况: ①如果已经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批准,转入损益等,不用披露; ②如果未经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应按上述方法结平,同时在附注中披露;如果其后批准的结果与自行处理不一致,则要调整当期报表的年初数。 6.存货的期末计价 希望能帮到你。
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总则
(一)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社。
(三)合作社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四)合作社应按本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五)合作社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合作社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七)合作社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的监督。对于成员提出的问题,会计及管理人员应及时解答,确实存在错误的要立即纠正。
(八)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职责,对合作社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等,对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请看:/view/3508056.htm。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库存现金。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1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入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正确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款项存入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存在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11、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等投资。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各种有价证券等进行短期投资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出售或到期收回有价证券等短期投资时,按实际收回的价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回价款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持有的对外短期投资的成本。
112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发生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应按应收款的不同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收而未收回和暂付的款项。113内部往来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的经济往来业务。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发生应收款项和偿还应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应收款项和发生应付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所属单位和农户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而发生的应收承包金或村(组)办企业的应收利润等,年终按经过批准的方案结算出本期所属单位和农户应交未交的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因筹集一事一议资金与农户发生的应收款项,在筹资方案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时,按照筹资方安规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五、本科目应按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单位和农户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单位和农户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款项总额;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欠所属单位和农户的款项总额。各明细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应收款项”项目内反映,年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款项”项目内反映。
121库存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库存的各种原材料、农用材料、农产品、工业产成品等物资。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购买或其他单位及个人投资投入的原材料、农用材料等物资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资本”等科目。
会计期末,对已收到发票账单但尚未达到或尚未验收入库的购入物资,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款”科目。三、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的农产品收获入库或工业产成品完工入库时,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劳务)成本”科目。
四、库存物资领用时,借记“生产(劳务)成本”、“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五、库存物资销售时,按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按照销售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库存物资应定期盘点清查,发现物资盘盈时,经审核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出现盘亏和毁损时,经审核批准后,按照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将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七、本科目应按库存物资的品名设置明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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