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实际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帐款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备查簿上登记交还的受托加工物资。
方法二
第一种方法
收到对方提供的材料时?
借:受托加工材料 10 000
货:应付账款-受托加工材料款 10 000
领料及结转人工、制造费时:
借:生产成本——人工
——制造费
——辅料(由我公司购入)
——受托加工材料
贷:制造费用、工资
贷:原材料——X辅料
贷:受托加工材料
详细资料未给出
完工时:
借:产成品
贷:生产成本——人工
——制造费
——辅料
——受托加工材料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1 360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 8 0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 000
--应交增值税 1 360
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加工成本
借:应付账款——受托加工材料款
贷:产成品
第二种方法
如果作为劳务收入来处理,那么在收到材料时不做账备查登记,组织加工时设置“劳务成本”科目
借:劳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
原材料
制造费用
若当年完工的直接确认收入,当年未完工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加工完成时入库不做帐。
借:银行存款 11 360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 8 0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 000
--应交增值税 1 360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你这个问题,分成两部分理解,如果是客户提供了原材料,你生产完成后,卖回给客户,但价格中不含有材料的价格,这样可以视同委托加工,你只收取加工费,在加工费里面包含了你自己购买辅助材料的部分价款。具体的会计分录为: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不必做会计分录。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同时,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与第一步相适应,相匹配。
问题二,卖出去的价格含有客户提供的材料价格,对于这种情况,不能是委托加工的行为了,这种情况,你只能作为,购进材料-生产产品-销售产品,视同的是你们自己购进材料,然后销售产成品的情况了。分录如此做:客户提供材料时,你必然将这部分材料款先预付或者怎么处理给客户方,要不然,你卖产成品给对方时,产品中不可能含有材料的价款,因为对方不是傻子。不会白给你这部分材料的。所以: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生产时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借:产成品 贷:生产成本销售时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来料加工的会计分录
1、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2、领取"来料"及其他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对领取其他材料则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货记"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4、出口销售收取加工费等,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5来料加工贸易的核算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业务应持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等,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凭此证明据以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来料加工免税收入应与其他出口销售收入分开核算,对来料加工发生的运保佣应冲减来料加工销售收入,不得在其他出口销售中冲减。
A、合同约定进口料件不作价的,只核算工缴费,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工缴费部分)
贷:产品销售收入--来料加工
B、合同约定进口料件作价的,核算进口原辅料款和工缴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工缴费部分)应付外汇账款(合同约定进口价格,汇率按原作价时中间价)
贷:产品销售收入--来料加工(原辅料款及加工费)
C、外商投资企业转加工收回复出口销售处理与A或B一致,只不过是要核算委托加工过程,分进口料件外商不作价和作价两种情况。
a. 不作价。在发出加工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拨出来料--加工厂名--来料名(只核算数量)
贷:外商来料--国外客户名--来料名(只核算数量)
凭加工企业加工费发票,支付工厂加工费,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代管物资--国外客户名--加工成品名称(只核算数量)
贷:拨出来料--加工厂名--来料名(核算原料规定耗用数量)
b.作价。在发出加工时,凭业务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出库单,按原材料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来料加工厂
贷:原材料--国外客户名--来料名称
加工厂交成品时,按合约价格及耗用原料,以及规定的加工费,根据业务部门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加工成品名
贷:应收账款--来料加工厂(按规定应耗用的原料成本)
应付账款--来料加工厂(加工费,如外币按入库日汇率)
原材料加工费计入制造费用会计科目。
如果是来料加工:双方委托加工协议中只约定了提供的主材数量和应该交付的加工产品数量的,可以对所收到的材料只作备查登记,是属来料加工可以不核算其价值。
1、单位发生来料加工做:
借;“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等。
2.来料产品完工结转做:,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3.确认应收的加工费,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XX单位加工费”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4.结转材料加工费做: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1.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实际加工时: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原材料 、应交税金-进转出
3.完工入库时: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帐款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备查簿上登记交还的受托加工物资。
工业加工企业的工作流程主要体现在:供-产-销 三个大的环节。
一般来说,大一点的工业企业,都会细分财务部门,很多财务人员的职能都能细分到某一个环节甚至某一个会计科目中去。比如:固定资产组。应收应付组。在建工程组。采购组。成本组。票据组。税务组。投资组。报表组。等等。根据个人能力不同,所处位置不同,工作侧重点也会有所不同的。大型工业企业,通常都会采用NC系统把整个企业甚至集团的财务体系完全一体化,实现ERP战略管理。
宏观开展工作管理流程大致趋势:年、季、月度财务预测和决策 财务预算 财务控制 财务分析 业绩评价与反馈。
微观开展工作流程大致趋势: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最后,银行那块,主要是票据和存款及借款方面的。每月的银行对帐单,是出纳进行未达帐项处理的凭据。还有企业间款项票据--比如:商业汇票,支票,汇兑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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