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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重大会计差错,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和“未分配利润”科目进行调整,财务处理如下:
1、调整其他应收款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3
贷:其他应收款 40
2、调整应交所得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25%=9.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25
3、调整本年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7-9.25=27.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7.75
4、调整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 27.75*10% ≈ 2.78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78
拓展资料:
重大会计差错:对于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非重大会计差错:是指不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表作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
对于本期发现的,属于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不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属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所以
如果属于数额较小,账务处理如下: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如果属于数额较大,账务处理如下: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库存商品"。
关于会计的有关问题我们就介绍到这里,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您与我们共同探讨
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调整以前年度涉及损益的调整项目,针对你所提出的问题:
1、你首先要确认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的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保数额是否正确?
2、社保扣款是否被你正确地区分了由个承担部分及应由公司承担部分?
现在假设以上两个问题不存在,建议你做如下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 1011.15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承担社保) 1011.15
即原来在缴纳社保时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你错误记成了由个人承担金额:(2317.85-1306.70)元调整至管理费用,因为是以前年度的错误,故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调整。
1、出现的错误不涉及损益类科目的,红字冲回错误分录,做张正确的蓝字分录。不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来调整。
2、出现的错误涉及损益类科目的,分录修改后,需要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是用来调整跟利润有关的跨年度错账
例如:
1、如果只是资产,负债之间的会计科目做错了,只需做个红字冲回,再做张正确的蓝字分录即可。
将 借:财务费用
贷:库存现金
做成了: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更正方法:
(1)错的凭证原科目红字冲回
借:财务费用 (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2)蓝字订正正确的科目
借:财务费用 (蓝字)
贷:库存现金 (蓝字)。
2、今年4月补交了去年年终所得税,会计分录做成了: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计提: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发现,第二笔计提分录是错的,则更正方法:
(1)先冲销做错的计提分录
借:银行存款(红字)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红字)
(2)然后,再做计提补交上年所得税分录
借:以前年度利润调整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3)最后,做结转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利润调整
(4)在本月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要调整应交税金、未分配利润栏的年初数。即:
应交税金年初数加上补交税金的金额。
未分配利润年初数减去补交税金的金额。
多列支的费用不用调整,只把交纳的所得税入账就行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0.01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70.01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70.01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0.01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70.01
贷:银行存款 170.01
这个就是说费用在会计上已经处理了,因不属于会计差错,所以不用调整,只进行纳税调整就行了。
比如说:多付的工资已经付了,怎么调整呀,总不能不作为费用了吧。更不能让人家把钱给退回来。
会计调账一般指的是会计处理的的一个内容,即调整账务以达到预期的或规定的结果。下面主要介绍会计调账的五个基本方法。
1、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即,应当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
追溯调整法的运用,首先,累计影响数;第二,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调账),对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外商投资企业还包括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进行调账;第三,调整相关的会计报表,在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要对受影响的各该期间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第四,在表外进行披露,即在财务报告附注中进行说明。
其中,累计影响数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三种不同角度给出了三种定义:
(1)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项追溯计算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的金额之间的差额;
(2)指它是假设与会计政策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在初次发生时即采用新的会计政策,而得出的变更年度期初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额之间的差额;
(3)指它是变更会计政策所导致的对净损益的累积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2、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即,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根据披露要求,企业应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
3、红字更正
红字更正:又叫红笔订正、赤字冲账法。它是指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或金额发生错误,且已入账。更正时,用红字填制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冲销原有错误记录,并用蓝字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据以入账的一种更正错帐的方法。
4、补充登记法
补充登记法:适用于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所填的金额的金额小于正确金额的情况。采用补充登记法时,将少填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补充第*号凭证少计数”,并据以登记入账。这样便将少记的金额补充登记入账簿。
5、不能按错误额直接调整的调账方法
税务检查中审查出的纳税错误数额,有的直接表现为实现的利润,不需进行计算分摊,直接调整利润账户;有的需经过计算分摊,将错误的数额分别摊入相应的有关账户内,才能确定应调整的利润数额。后一种情况主要是在材料采购成本、原材料成本的结转、生产成本的核算中发生的错误,如果尚未完成一个生产周期,其错误额会依次转入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销售成本及利润中,导致虚增利润,使纳税人多缴当期的所得税。因此,应将错误额根据具体情况在期末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本期销售产品成本之间进行合理分摊。则一旦全部调增利润后就会造成虚增利润,征过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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