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它具体包括: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付、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当在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也属于损益类科目,但是,由于其核算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而不是当年的损益。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该科目余额,在期末不能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而应当结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扩展资料:
会计处理:
清算损益科目借方登记原公司己发生的费用和支出性质的待摊费用、递延资产转入数,清算费用结转数,清算财产变现净损失转入数;贷方登记无法付出的负债数,清算财产变现净收入数。本科目借方余额为清算净损失,转入“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借方。
贷方余额为清算净利润,按规定税率计提所得税后,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
贷方登记清算期间发生的各项收益,如: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收益、无法归还的债务等。借方登记清算费用转入数和财产重估损失,财产变现损失,无法收回的债权等,在清算结束时应将其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算损益
普通的会计清算科目共23个:
1.资产类
现金。
银行存款。
应收票据。
应收款。
材料。
半成品。
产成品。
投资。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2.负债类
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交税金。
应付利润。
其他应交款。
应付债券。
其他应付款。
3.清算损益类
清算费用。
土地转让收益。
清算损益。
清算组可以参照《暂行规定》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并编制会计报表,以满足清算工作中基本会计核算的需要。但实务中《暂行规定》中制定的23个会计科目不能完全反映和核算清算工作中的经济业务,因此,考虑可增加一些会计科目。
1 、增设“用作担保物的资产”和“有财产担保的债务”科目,反映和核算企业宣告破产前发生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有合法有效担保的抵押物资产和设有财产担保的有效债务。虽有财产担保但债务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务,不在“有财产担保的债务”科目核算,仍在普通债务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如果担保物的价值超过经过登记确认的债务数额,也不在”用作担保物的资产”科目核算,仍然在普通资产中的相关科目中核算。
2、增设“应付清算费用”科目,反映和核算清算期间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应付而未付的清算费用。
3、清算组应当设置备查簿,反映和核算破产企业占有、使用而产权不属于破产企业的他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破产规定》第71条规定,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应当由财产权利人取回。同时《破产规定》中还规定,在破产宣告后因清算组的责任损毁灭失的,财产权利人有权获得等值赔偿。因此,清算组应设置相关备查账簿以便妥善保管上述财产。
4、可以增设“清算期应付债务”科目,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增设“清算期借入资产”科目作为“清算期应付债务”的备抵科目。如果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一时无法变现,出现资金紧张状况,清算组不得不借入资金支付清算费用;同时清算期间清算组需要支付破产财产的储存、管理、变卖等费用,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不能及时支付。此时需要清算组核算清算期间发生的负债,这些债务又不属于破产债权需要单独核算,可增设这两个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当在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企业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它具体包括:
①收入类科目: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
②费用类科目: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所得税费用等。
③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营业外收入
④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营业外支出
【注意】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应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不影响损益。
扩展资料
损益类科目,会计科目的一种,这类科目是为核算“本年利润”服务的,具体包括收入类科目、费用类科目;在期末(月末、季末、年末)这类科目累计余额需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这些账户的余额应为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损益类科目
清算组的会计处理
(一)设置会计科目
1.资产类
现金。
银行存款。
应收票据。
应收款。
材料。
半成品。
产成品。
投资。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2.负债类
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交税金。
应付利润。
其他应交款。
应付债券。
其他应付款。
3.清算损益类
清算费用。
土地转让收益。
清算损益。
清算损益科目借方登记原公司己发生的费用和支出性质的待摊费用、递延资产转入数,清算费用结转数,清算财产变现净损失转入数;贷方登记无法付出的负债数,清算财产变现净收入数。本科目借方余额为清算净损失,转入“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借方;贷方余额为清算净利润,按规定税率计提所得税后,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
贷方登记清算期间发生的各项收益,如: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收益、无法归还的债务等。借方登记清算费用转入数和财产重估损失,财产变现损失,无法收回的债权等,在清算结束时应将其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中。
一、企业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
二、损益类科目具体包括:
1、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2、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
3、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营业外收入。
4、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营业外支出。
5、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当在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6、另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也属于损益类科目,但是,由于其核算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而不是当年的损益。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科目余额,在期末不能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而应当结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结转后,该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损益类科目包括: 5101 主营业务收入本科目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
5102 其他业务收入
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5201 投资收益
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5203 补贴收入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包括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
5301 营业外收入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本科目核算企业日常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5405 其他业务支出
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
5501 营业费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5502 管理费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
5503 财务费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
5601 营业外支出
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5701 所得税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减去的所得税。
58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也在本科目核算。
上述会计科目的具体使用方法,请参见企业会计制度。
损益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果,即所谓"损益"或称"利润或亏损"。证券营业部的损益是指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以各项财务收入抵补各项财务支出后形成的损益。
在一定时期内,各项营业收入抵补各项营业支出后的差额,就是营业部经营的最终成果。收入超过支出,就是营业部的纯益;反之,则是纯损。营业部的损益集中反映其业务经营活动各方面的效益,是其最终的财务成果,是衡量其经营管理的重要指标。
企业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它具体包括:
①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②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
③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营业外收入;
④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营业外支出。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当在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另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也属于损益类科目,但是,由于其核算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而不是当年的损益。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科目余额,在期末不能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而应当结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结转后,该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扩展资料:
损益表可作为经营成果的分配依据。损益表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以及营业税金、各项期间费用和营业外收支等项目,最终计算出利润综合指标。
损益表上的数据直接影响到许多相关集团的利益,如国家的税收收入、管理人员的奖金、职工的工资与其他报酬、股东的股利等。正是由于这方面的作用,损益表的地位曾经超过资产负债表,成为最重要的财务报表。
损益表能综合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可以有助于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筹资等各项活动中的管理效率和效益都可以从利润数额的增减变化中综合的表现出来。通过将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对比,可以考核生产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而来评价企业管理当局的经营业绩和效率。
损益表可用来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损益表揭示了经营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的收支净额的详细资料,可据以分析企业的盈利水平,评估企业的获利能力。
同时,报表使用者所关注的各种预期的现金来源、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如股利或利息、出售证券的所得及借款得清偿,都与企业的获利能力密切相关,所以,收益水平在预测未来现金流量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损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损益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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