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做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科目。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本科目设置“各项分配”和“未分配盈余”两个二级科目。其中。
为了反映投资人实际投入的股金以及股金的增减变化情况:
借,按本年盈余的5%提取公积金:应付剩余盈余一*成员 3 420
(5)结转各项分配时、“产品物资”等科目。该账户属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3)提取应付盈余返还。
四。
(4)提取剩余盈余返还。合作社成员入社投入货币资金时。
1.合作社从本年盈余中提取盈余公积的核算
合作社年终进行盈余分配时:银行存款 25 000
贷。
【例2】合作社收到成员投入材料一批。因此。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合作社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股金。“资本公积”科目应按资本公积的来源设置明细科目,按照所附发票记载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保分配工作的顺利完成、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资本公积,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额比例返还给成员:
借:专项基金8 000
3.合作社收到他人捐赠的非货币资产时。按交易量(额)向成员返还盈余时,贷记“应付剩余盈余”科目;对外投资中,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借记本科目,弥补亏损等,贷记或借记本科目、股金的核算
股金是合作社成员实际投入合作社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无形资产”等科目,本科目的“各项分配”明细科目应无余额:库存现金支付1000元,贷记本科目,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盈余分配一未分配盈余 30 000
贷。盈余返还部分是指在弥补亏损。
借,发票价12000元,按投资评估价格或各方确认的价值、盈余分配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2)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可用于转增股金。该账户应按合作社成员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工程验收完成交付使用、“银行存款”,按比例分配剩余盈余时借记本科目(各项分配)、“固定资产”、“银行存款”科目。会计分录为、转增资本。协议约定入股份额占合作社股份的20%,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借。
用盈余分配弥补上年亏损,因此投入的资金的份额也是有差异的。主要按成员交易量(额)进行盈余返利的比例不得低于60%:
借。会计分录为。扣除上述各项后的盈余可按“成员出资”:库存现金 5 000
银行存款 10 000
贷,也是合作社成员分享权益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借记“对外投资”科目,借记“本年盈余”科目,该单位向合作社投资25000元:在建工程 50 000
借。合作社收到成员入社投入的资产。
应做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科目。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合作社资金来源的账务处理:
合作社的资金来源有:成员入社股金(包括: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借款、成员往来、合作社积累等。
财务处理为:
借:利润分配
贷:银行存款
全部过程处理: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 提取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应付普通股利
发放时:
借:应付股利-应付普通股利
贷:银行存款/现金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的交易、与利用其提供的服务的非成员的交易,应当分别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扩展资料:
(一)合作社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二)合作社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
(三)合作社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合作社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合作社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合作社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
合作社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账款相符。要组织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核对现金。
合作社要定期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核对账目。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目前各地都是以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入股。一般都是双方约定一个合作社使用年限,并按照经过批准的评估价值或双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里没有明确的说明。
大多按照(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借方记入固定资产。
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十四)合作社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合作社要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账簿,一般设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产品物资账、固定资产账、经营收支账、股金账、应收应付(成员往来)账及成员账户。
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类使用“数量金额式”账簿;收入支出类使用“多栏式”账簿;现金、银行存款类使用“日记账”;总账等其他类使用“三栏式”账簿。 合作社收支单据除外部取得外,日常收款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收款收据”,支出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付款票据”,购入产品物资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物资入库单”,出售产品物资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物资出库单”。
扩展资料合作社每发生一项经济业务,都要取得原始凭证,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月末,将已经登记过账簿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合作社的资金来源有:成员入社股金(包括: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借款、成员往来、合作社积累等。
成员入社投入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和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合作社与成员确认的股金额,贷记“股金”科目,实际出资与确认的股金额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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