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支搬迁费用、确认相关损失或结转被征收或拆除资产的账面成本: (1)按开支或应转销资产成本等,借记"营业外支出--搬迁费用支出、搬迁资产处置支出"(以下省略明细科目)、"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2)同时,按照以上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对于收到拨款前已开支并已确认支出的搬迁费用,则直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搬迁时发生的经济事项,还涉及搬迁资产变卖、拆除和固定资产修理等业务,搬迁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准则、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另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还应按会计与税收的暂时性差异确认和转回递延所得税。
如果你公司是成立以后迁址,那么上述将旧址设备拆除时发生的拆除费及场地清理费、运输到新址发生的运输费、对所迁设备进行安装时所发生的安装费等设备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当计入实际发生当期的"管理费用"; 对于所迁设备安装完后进行试生产,我们理解,因设备位移而发生的试生产费用,如材料费、人工费、动力费、设备折旧费等,应与企业正常生产核算保持一致。 发生时借记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
1、收到搬迁补偿款,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2、开支搬迁费用、确认相关损失或结转被征收或拆除资产的账面成本:按开支或应转销资产成本,
借记“营业外支出——搬迁费用支出、搬迁资产处置支出”、“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扩展资料:
1、在工厂搬迁预算中,我们需要分门别类的搬迁事项进行细致的预算。包括设备运输、人员费用、拆装费用、其中费用、税和垃圾清理的费用。
2、针对设备运输费用,要对设备进行标注 ,点清数量,备注好设备使用情况,对于不负责拆装的设备,和拆装运输的设备,报价均有不同,要体现。设备的起重费用,要按照对方公司报价,按吨数进行预算。在厂房搬迁中,运输费用,要按预估鹿城进行计算,具体费用要按搬迁公司报价进行预算,一般为公里报价。
3、人工费也是其中必须要考虑的,这里的人工费,主要包括搬迁中运输人员的费用。而搬迁后对厂址的清扫,则属于一块额外的费用,也需要记录在内。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之规定:
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二、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财政部文件情况进行处理:(一)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二)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三)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四)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此外,对于搬迁发生的财产损失,应该报相应级别的税务机关批准(具体取决于各地规定),才能准予税前扣除。
根据财企[2005]123号《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精神,企业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及费用应按规定进行单独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收到搬迁补偿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它应付款-专项应付款
(二)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以净损失额来核销专项应付款:
1、核销固定资产及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作会计分录:
(1)核销固定资产时:
借: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2)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现金、银行存款或应付款
(3)取得核销资料的残款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或应收账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2、将“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转入“其它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核销:
借:其它应付款-专项应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三)发生拆卸、运输、重新安装机器设备的费用时,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借:其它应付款-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现金或应付款
(四)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的摊余价值,现因搬迁而灭失,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借:其它应付款-专项应付款
贷:无形资产
(五)支付职工的安置费,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借:其它应付款-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六)企业搬迁结束后,在搬迁完成年度或在第五个年度,进行搬迁清算,将余额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作转增营业外收入处理。
借:其它应付款-专项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七)企业搬迁结束后,如有搬迁损失,可以一次性在搬迁完成年度,作为企业损失扣除;或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作为企业损失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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