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列入“职工薪酬”
借:管理费用(或者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贷:银行存款
准则2010版规定的职工薪酬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及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
《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职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商业保险,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其所需资金一律由职工个人负担,不得由企业报销。
解读:
职工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不属于企业行为,不能由企业报销,这一点与税务处理是一致的。
企业按照内部议事规则,经过董事会或者经理(厂长)办公会决议,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在实际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险统筹之外,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职工奖励的,所需资金从应付工资中列支;作为职工福利的,所需资金从结余的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涉及的税收问题,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应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
方式一: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险应作为福利性开支,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贷:银行存款
给员工交纳保险,分为基本社保和商业保险。基本社保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设设置社保明细科目归集公司负担和员工负担的计提、代扣和缴纳核算处理;商业保险按职工福利在应付职工薪酬下的员工福利明细科目归集核算。
方式二:
如果是全额为员工买的商业意外险可以计入福利费
计提时: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具体看员工在什么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为公司财产买的保险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参考资料:人身意外保险-百度百科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所以,我认为;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借:管理费用-保险费贷:银行存款2、企业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除1以外的其他员工)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或销售费用-保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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