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如下:
1、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现金
2、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3、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现金 (实发数)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在实际工作中,是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实现的,它是保证会计记录正确可靠的重要环节。会计核算中,不论发生什么样的经济业务,都需要在登记账户以前,按照记账规则。
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确定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以便正确地进行账户记录和事后检查。会计分录有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会计分录
不同时间段计入的科目不同,主要涉及以下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销售)费用--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实发数) 扩展资料:会计科目表 会计科目表,是指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和经济管理的要求,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会计科目所构成的集合。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又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总分类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如“应收账款”、“原材料”等科目。
明细分类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科目,如“应收账款”科目按债务人名称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应收账款具体对象。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一、资产类1 1001库存现金2 1002银行存款3 100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 新增)4 1011 存放同业 银行专用 新增 5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分拆)5 110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更名)6 1021 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 新增)7 1031 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 新增)8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新增)9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 1121应收票据11 1122应收账款12 1123预付账款13 1131 应收股利14 1132 应收利息15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 新增)16 1211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新增)17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18 1221 其他应收款19 1231 坏账准备1261委托代销商品13 1161 应收补贴款20 1301 贴现资产(银行专用 新增)21 1302拆出资金(新增)22 1303 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 新增)23 1304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 新增)24 1311代理兑付证券(银行和证券共用 新增)25 1321代理业务资产(新增)26 1401 材料采购(更名)27 1402 在途物资(新增)28 1403原材料29 1404 材料成本差异30 1405库存商品31 1406 发出商品(新增)32 1407商品进销差价33 1408委托加工物资34 1411 周转材料(新增) 1412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35 1421消耗性生物资产36 1431 贵金属37 1441抵债资产(金融共用 新增)38 1451 损余物资(保险专用 新增)39 1461融资租赁资产(租赁专用 新增)40 1471 存货跌价准备41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新增)42 150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新增)43 150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增)44 1511长期股权投资29 1402长期债权投资(更名)45 151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6 1521投资性房地产(新增)47 1531 长期应收款(新增)48 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新增)49 1541存出资本保证金(新增)50 1601固定资产51 1602累计折旧52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3 1604 在建工程54 1605 工程物资55 1606固定资产清理56 1611 未担保余值(租赁专用 新增)57 1621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新增)58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农业专用 新增)59 1623公益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新增)60 1631油气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新增)61 1632累计折耗(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新增)62 1701无形资产63 1702累计摊销(新增)64 170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5 1711 商誉(新增) 41 1815未确认融资费用(变更类别)66 1801 长期待摊费用67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新增)68 1821独立账户资产(保险专用 新增)69 1901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70 2001短期借款71 2002 存入保证金 (金融共用 新增)72 2003拆入资金(金融共用 新增)73 2004 向中央银行借款(银行专用 新增)74 2011 吸收存款(银行专用 新增)75 2012 同业存放(银行专用 新增)76 2021 贴现负债(银行专用 新增)77 2101交易性金融负债(新增)78 211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金(融共用 新增)79 2201应付票据80 2202应付账款81 2203预收账款82 2211应付职工薪酬50 2153应付福利费(合并)83 2221应交税费(合并) 53 2176其他应交款(合并)84 2231应付利息(新增)85 2232应付股利86 2241其他应付款87 2251 应付保单红利(保险专用 新增)88 2261应付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新增)89 2311代理买卖证券款(证券专用 新增)90 2312代理承销证券款(证券和银行共用 新增)91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证券和银行共用 新增)92 2314代理业务负债(新增)93 2401递延收益(新增)94 2501长期借款95 2502应付债券96 260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新增)97 2602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专用 新增)98 2611 保户储金(保险专用 新增)99 2621 独立账户负债(保险专用 新增)100 2701长期应付款101 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变更类别)102 2711 专项应付款103 2801 预计负债104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更名) 三、共同类105 3001清算资金往来(银行专用 新增)106 3002 货币兑换 (金融共用 新增)107 3101 衍生工具 (新增)108 3201 套期工具(新增)109 3202 被套期项目(新增) 。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 3.如果当期未缴纳 ①当期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②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企业缴纳社保相关分录:
1. 企业分配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 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 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个人部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上交个人所得税
5. 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 (实发数)
补提的分录跟上述分录一样,你只需要在摘要中说明即可。
计提和缴纳社保会计分录如下:
已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销售、制造)费用、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借:管理(销售、制造)费用等科目 (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第一个分录是不正确的,应修改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15000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 3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
结转费用:
借:管理费用 6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1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7000
代扣个人所得税,支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47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000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 3000
贷:库存现金 43000
缴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000
贷:库存现金 1000
扩展资料
变化盘点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
百度百科▬会计调整分录
1、计提工资和五险一金(企业负担部分)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生产部门人员的)
借:在建工程(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
借:研发支出(应由研发支出负担的)
借: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人员的)
借:销售费用(销售人员的)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2、发工资时扣个人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
贷: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现金
3、上交社会保险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4、上交住房公积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负担部分
1、计提工资及单位承担的社保费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工资等税前工资金额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税前工资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税前工资金额
贷:银行存款实发工资金额
贷: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代扣个税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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