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六条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因此,外购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发生的后期维护费用,应当费用化 借:管理费用-维护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关于无形资产摊销的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的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因此,软件摊销年限在使用寿命内合理摊销,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摊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六条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因此,外购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发生的后期维护费用,应当费用化
借:管理费用-维护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关于无形资产摊销的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的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因此,软件摊销年限在使用寿命内合理摊销,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摊销
一、我们选用小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企业会计准则哪个更合适;
最好选用新会计准则,将来所有企业都要执行新准则的,这是发展趋势,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要单独核算,研发费用下都包含那些内容,研发费用发生时怎么做会计分录?研发费用是做一级科目还是做“生产成本”的二级别科目?如果做一级科目,月底怎么结转?
(一)研发支出和生产成本都是一级会计科目。
(二)研发支出科目核算的内容
1、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2、本科目应当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3、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无形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无形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2)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当比照上述(一)规定进行处理。
(3)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期末,企业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中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三、请问购进、领用的芯片、软件刻入芯片形成产品生产过程的会计分录该如何做
1、购进时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等
2、生产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
3、完工后
借:库存商品(或产成品)
贷:生产成本
“开发产品”属于资产类科目,编制会计报表时,列入“存货”项目。
会计登记“开发产品”帐时,用数量、金额式的三栏明细帐页。与用数量、金额式的三栏明细帐页科目放在一起。
扩展资料:固资增加:(1)固定资产增加的业务本身不真实或有其他不正当的行为。根据现行制度规定,除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外,新增固定资产必须取得产权证明方可入账。
例如有些企业将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也记为企业的资产;将本应由福利费支出的购进分给职工的非产权房也记作企业的资产,这些都会虚增企业的固定资产。有些企业还会混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限,将应作为低值易耗品的项目作为固定资产。
有时企业在增加固定资产时,还会夹带其他不正当的行为。例如某企业向某单位购入设备,在转账付款时的数目高于设备价格,然后当事人拿取其差额作为好处费。
(2)新增固定资产计价不合理。企业对不同来源的固定资产应分别作价,价值的构成应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
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账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支付的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作为原价;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原价。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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