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存款科目下开设二级明细科目核算,或者通过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所得收益冲减财务费用或者计入投资收益。
企业把银行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作为一类,采用了相同的会计处理。这类企业投资的主要是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购买产品时:借:银行存款——定存(银行理财)/其他货币资金;贷:银行存款——公司账户。收回时再做相反分录,所得收益记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账户。
扩展资料:
银行理财产品注意事项:
银行理财产品最低起购金额为5万元,如果是刚了解这类型理财工具的投资者,可以先从小额产品选购起。当然,银行理财产品也有10万、20万,甚至500万以上的起购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优势之一就是投资期限灵活,如工商银行(601398)个人增利和个人尊利系列,有40天、60天、120天、150天、180天、240天、360天这七种可供选择,除此之外,也有2000多天,或者1000多天的理财产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理财产品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用到的会计科目是交易性金融资产。
如果是保本理财类的银行理财产品,3个月以内到期的,放在其他货币资金。其他银行理财产品,3个月以上到期的,放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买入时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到期赎回收,根据收益情况做账务处理:
正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
负收益:
借:银行存款投资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扩展资料: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点:
1、企业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即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一般此处的短期也应该是不超过一年(包括一年)。
2、该资产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3、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新会计准则
理财收入计入什么科目,要看具体的理财产品是什么:
1、股票买卖收入(差价) 投资收益
2、股票分红收入 应收股利
3、基金收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
4、其他理财产品收入
为了连续、系统、全面地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所引起的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就有必要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按照其不同的特点和经济管理要求进行科学的分类,并事先确定分类核算的项目名称,规定其核算内容。这种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称为会计科目。
扩展资料:
企业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科目应区分两种情况,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不单独作为应收股利处理,即不需要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而是直接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初始确认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应收股利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两年的利息 1000*4%*2=80元 其中2为时间4年。
如果是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二、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的处理如下:
1、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2、购买理财产品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0 k G6 u' H% G
3、处置理财产品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贷:短期投资贷:投资收益(如果低于成本价的话,投资收益可能在借方)
4、收回投资款借:银行存款贷:其他贷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从公司帐户划出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购买理财产品: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处置理财产品: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短期投资
贷:投资收益(如果低于成本价的话,投资收益可能在借方)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其他货币资金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的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您所述的理财产品属于金融资产范畴,具体作为上述哪类资产管理,应根据企业的持有意图及具体的理财品种,如果准备短期持有,通常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相对较长时间的稳定持有,则可能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应该记入投资收益,因为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应该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收益为投资收益而非财务费用。
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应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方法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应当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有类似之处,但也有不同。具体而言:
⑴初始确认时,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
⑵资产负债表日,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是计入当期损益,而通常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保险行业的汇兑收益计入 财务费用 科目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汇兑收益 红数 相关资料:汇兑损益简单来说就是由于汇率的浮动所产生的结果。
亦称汇兑差额。企业在发生外币交易、兑换业务和期末账户调整及外币报表换算时,由于采用不同货币,或同一货币不同比价的汇率核算时产生的、按记账本位币折算的差额。
简单地讲,汇兑损益是在各种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因采用不同的汇率而产生的会计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异。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发生的外币交易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益。
二、采用统账制核算的,各外币货币性项目的外币期(月)末余额,应当按照期(月)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按照期(月)末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如为汇兑收益,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汇兑损失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采用分账制核算的,期(月)末将所有以外币表示的“货币兑换”科目余额按期(月)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科目余额进行比较,为贷方差额的,借记“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科目,贷记“汇兑损益”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汇兑损益的稽查,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实现与否是否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汇率变动应确认为汇兑损益,因此,对外币账户均应按新汇率作为折合率,重新折合,并每月调整一次所有外币账户余额。 如采用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发生贬值,则外币资产发生汇兑收益,外币负债产生汇兑损失;反之,采用某种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发生贬值,则人民币账户发生汇兑损失,人民币负债产生汇兑收益。
二、处理得失按会计制度规定,汇兑损益按照下列原则处理:1)筹建期发生的汇兑损失与汇兑收益相抵后,如为损失净额,应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为收益净额,按下列方法处理:一是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转销;二是留待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亏损;三是留待并入清算收益。 上述三种处理办法,由企业自行选定。
2)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汇兑损失净额,计入财务费用;3)清算期间发生的汇兑损失净额,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所购建的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前,计入资产的购建成本,同利息处理办法一样。
三、是否合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外币兑换应遵守这样几项规定:应通过中国银行或国家授权的外币机构办理;应为国家规定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只允许将自由兑换货币兑换成人民币,而不得相反。稽查外币业务往来交易时,应注意以上规定。
根据规定,企业将外币存款向银行兑换人民币,银行要按兑换当天牌价的买价计算。 企业应将卖给银行的外币,按当天买价折算所得的人民币金额,与企业外币存款减少时按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企业将外币向银行兑换另一种外币时,应按实际兑入的外币金额和企业选用的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按实际兑出的外币金额和企业选用的汇率折合记账本位币,两者差额计入汇兑损益。 ###1、购汇付款或收款结汇所产生的汇兑损益,看是汇兑收益还是汇兑损失,借/贷:财务费用;借/贷:银行存款2、月末由于汇率变动对银行外币存款余额进行的重估,这个也是借/贷:财务费用;借/贷:银行存款以上这两种情况都属于已实现汇兑损益。
3、月末由于汇率变动对外币应收账款余额和应付账款余额进行重估,借/贷:财务费用;借/贷: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如果要做得细,可以为每家客户或供应商算,简单处理的话可以只计算一个总数。 这个汇兑损益属于未实现汇兑损益,如果到下月款没收到或付掉,还是要再次进行汇兑损益的重估,只有真正收到或付出后,才会用1和2的方法,变成已实现汇兑损益。
前2个月没做调整没关系,只不过是把以前的汇兑损益都体现在了这个月,而且汇兑损益的产生是对某一时点上(就是月末)的外币资产和负债进行重估,反映的是月末的实际资产价值,只要你当月调整,保证当月月末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是正确的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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