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取消了旧会计制度里面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一般发生类似的经济业务都在“其他应付款”或“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中规定的“两费”分别属于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均有专项列示。
“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也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明确表示允许待摊、预提。
扩展资料:
新准则下原制度规定的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
(一)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
对于原制度中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新准则中归类到“周转材料”科目核算。
新准则应用指南指出,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周转材料”科目可按其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周转材料报废时,应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在用”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库”科目;摊销时按应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
周转材料报废时应补提摊销额:
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同时,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并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借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用”科目。
(二)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
对于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的处理,按预付的金额分别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属于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
属于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或者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计入制造费用;属于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计入销售费用。预付上述款项时,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
新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企业发生的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
对于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的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五)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新准则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通常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不得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处理。
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如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当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摊费用 120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1200
拓展资料:
交房租:
借:待摊费用 1200
贷:现金或银行1200
以后每月:
借:管理费用 100
贷:待摊费用 100
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已经被废除,对原来归属于待摊费用下的支出按具体情况在新会计准则下分别处理,具体如下:
1.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 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 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 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2.固定资产修理费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 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借记“销售费用”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用, 应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核算。
4.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 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 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贷记“周转材料”。 采用其他摊销法的, 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 借记“周转材料( 在用) ”, 贷记“周转材料( 在库) ”; 摊销时应按摊销额, 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贷记“周转材料( 摊销) ”。
待摊费用一般计入管理费用摊完。
预提费用也是计入费用里提完。 如果有余额,还是做为原来的科目放入资产或负债里。
###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两个科目###这是我给你转过来前几天别人采纳的回答,我看着很不错,你也看看吧:一、新会计准则中取消了 待摊费用 和 预提费用 这两个科目,再在报表一如何列示也没明确规定二、本人认为:1、待摊费用 原是 资产类科目,不属于主营业务的款项支付,可以挂其他应收款,再设一个二级科目:待摊费用。 2、同样预提费用 原是 负债类科目,也不属于主营业务的应付款项,可以挂在 其他应付款,再设一个二级科目:预提费用。
这两个科目设置以后,再参考原会计制的核算方法进行会计核算。3、按以上方法设置会计科目后,填入会计报表的对应项目: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三、本公司年度审计时,会计师把待摊费用从 其他应收款科目 调入到 预付账款科目(调表不调账),他们认为这样比较合理,因为这一部分不用放入其他应收款科目计提坏账准备。
###1。新会计准则中取消了 待摊费用 和 预提费用 这两个科目,但是允许将待摊费用放在预付账款里,支付时:借:预付账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摊销时:借: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 2。
预提费用是负债类科目,预提的目的,在于提前费用化,但肯定是需要支付的 所以发生时: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都可以 支付时: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一、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一)按新准则规定,“待摊费用”科目中一些内容已不在该科目中核算。
1.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2.固定资产修理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生产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核算。 4.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在用)”,贷记“周转材料(在库)”;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
(二)除上述几项业务外,还有一些需要在“待摊费用”科目中核算的业务。 比如: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 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但是新发布的会计科目表中,删去了“待摊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也删去了“待摊费用”项目。这几项业务如何处理,有几种观点。
观点一、一次记入损益 这种观点认为,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费用,支出发生时一次计入损益与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对全年的损益影响是一样的。但这里认为,这样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没有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不能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不能体现“谁受益,谁负担费用”。
比如:2007年12月支付2008年的报刊杂志费,是不能计入2007年损益的。 观点二、设置“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因此,企业如有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等业务,可以增设“待摊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中反映。
【例1】假定某企业10月份通过银行预付第4季度保险费12600元。其中基本生产车间6900元,辅助生产车间18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2700元,专设的销售机构1200元。
支付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摊费用—预付保险费12600 贷:银行存款12600 10月份该企业要编制待摊费用分配表(略),然后,根据待摊费用分配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保险费2900 管理费用—保险费900 营业费用—保险费400 贷:待摊费用—待摊保险费4200 该企业11、12月份再做与10月份相同的会计分录即可。 观点三、不增设“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时,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项目中反映。
二、预提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一)按照新准则,预提的租金和短期借款利息已不在本科目核算。 1.预提短期借款利息。
按照新准则,企业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预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2.预付固定资产租金。按照新准则,企业应付租入固定资产租金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例2】 甲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管理用办公设备一批,每月租金8000元,按季支付。3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应付租金。
甲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1月31日计提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 借:管理费用8000 贷:其他应付款8000 2月底会计处理同上。 (2)3月31日支付租金: 借:管理费用8000 其他应付款16000 贷:银行存款24000 (二)除上述两项业务外,还有一些业务需要在“预提费用”科目核算。
比如:预提保险费等。但是新发布的会计科目表中,删去了“预提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也删去了“预提费用”项目。
这几项业务如何处理,也有几种观点。 观点一、一次记入损益 比如:6月末支付前半年的保险费,全部计入6月份的成本费用中。
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 观点二、设置“预提费用”科目 核算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中反映。
观点三、不增设“预提费用”科目 企业预提保险费等时,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反映。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项目,这里倾向于第三种观。
待摊费用借方登记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
企业生产车间发生的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应由本月和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共同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待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预付固定资产租金等。
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最长为一年;待摊期限超过一年的,应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受益期限虽然超过一个月,如果费用数额不大,例如预付零星报刊订阅费,也可以不作为待摊费用处理,直接计入支付月份的生产费用。
支付待摊费用时,应借记“待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扩展资料:
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一次支出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广告费、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
企业单位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已经支付但不能作为当期费用的支出,流动资产项目之一。
根据我国会计制度,低值易耗品也可列入待摊费用。待摊费用的概念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也是配比原则的要求。中国新会计准则已废除该科目。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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