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购入,金额比较小的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库存现金
2、单独购入,金额较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无形资产摊销
3、企业随着电脑一起购买的财务软件可以入固定资产科目,如果是单独购买的,则入无形资产科目。固定资产同时购入,与固定资产一起核算。
借:固定资产-电脑及软件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七条规定,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无形资产
参考资料:财政部-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作“递延资产”处理。由于财务软件的使用期较长,一次性支出较大且受益期在一个会计年度以上,为了便于管理,非软件开发企业购买的软件计入“递延资产软件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资产来管理。其分摊率由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具体分录如下:购入时借记 “递延资产软件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分摊时借记“管理费用软件支出”,贷记“递延资产—软件支出”。分摊的那部分费用,相当于每期购置空白的纸质账簿、凭证等的费用。委托开发形成的财务软件若用于生产经营或管理,应按实际支付的委托费资本化。自行开发的财务软件将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计入“研究与开发费用x软件”账户,若开发成功,则转入资产账户;若开发失败,则将研究与开发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发生的后续支出应该根据重要性原则和配比原则来处理。如果金额较小,按照配比原则计入相关费用科目;如果金额较大则应予以资本化。
财务软件计入无形资产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的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的特殊权利,具有排它性。而财务软件购买时不具备排它性。
(二)传统的无形资产是没有残值的,而财务软件则有残值。
(三)传统的无形资产不需要进行维护,财务软件要进行维护修改。
(四)传统的无形资产购入后不需要培训,而使用财务软件必须培训。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企业购进的财务软件,仅仅购买的是其使用权,并非是专利权。所以,支付的软件费用不能构成企业的资产,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如果费用金额不大,可以作为管理费用直接列入当期损益或者列入长期待摊费用按照未来受益期间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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