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尚未缴纳的税费反映在“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
二、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设置了第2221号“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2、“应交税费”科目属负债类科目,企业计算应交的各种税费时,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一、尚未缴纳的税费反映在“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
二、说明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设置了第2221号“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2、“应交税费”科目属负债类科目,企业计算应交的各种税费时,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计提附加税的会计分录是: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会计分录涉及账户的多少,可以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
简单分录是指只涉及两个账户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分录是指涉及两个(不包括两个)以上账户的会计分录。
扩展资料
功能
1、在权责发生制前提下,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
2、根据制度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留存、减值)准备。
3、预计某些应付账款。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处理分录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账户,当月交纳以前欠交的税款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
例:09年1月份销项税额5.1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实际交纳增值税1万元;
09年2月份销项税额2万元、进项税额2.5万元,交纳上月增值税0.7万元;
1月: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7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0
如多交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月: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0
贷:银行存款 7000
计入应交税费,明细科目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贷:银行存款
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
(1)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2)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这种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如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是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应纳税所得额的3%)加征的税收,即为此种附加税。这里的地方所得税实际上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我国现今附加税的征收,通常都有税法指明的特定目的,如增加社会福利、发展教育以及满足地方政府的财政需要等。
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应于增值税的,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是以增值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的。通常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1、增值税附加税分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是不用交附加税的,内资企业得交。 从2010年12月起,外资企业也需要缴纳附加税。
2)内资企业的增值税要交附加税,附加税就是按增值税的百分之七计算城建税;按百分之三计算教育费附加;按照百分之二计算地方教育费附加。
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差额,销项税按照17%交税。小规模企业,按照3%交增值税。
制作会计分录时,未交增值税应反映在应交税费余额的贷方,期末结转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账户:
1、账户性质:负债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按照税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附加税、矿产资源补偿税等。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此科目核算。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应缴纳的税金;借方记减少,登记实际缴纳的税金;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应缴纳的税金;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多缴的税金和尚未抵扣的税金。
4、明细账户:按应缴纳的税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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