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办费发生时应该计入哪个会计科目,有2种情况: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如果金额较少的开办费,可以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2、如果开办费金额较大,例如办公室装修费等,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每月进行摊销: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二、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您好,开办费用会计分录:一般包括购买财务软件、房租及押金、装修费及其它开办费等。
1、购买财务软件会计分录
(1)购买时,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分录为:借:无形资产——财务软件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如果金额大,就按使用年限分摊
分录为: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财务软件
如果金额不大,就一次性进入成本
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无形资产——财务软件
(2)购入时或者
借记:递延资产——财务软件
贷记:银行存款
分摊时
借记:管理费用软件支出
贷记:递延资产—财务软件摊销
2、老板个人垫款支付的房租及押金会计公录
一次性支付的房租分录:
借:待摊费用——房租
贷:其它应付款——XX垫付的房租
支付押金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押金
贷:其他应付款-—XX垫付押金
3、装修费用会计分录:
借:待摊费用———办公室装修费
贷:银行存款等
公司成立后分期摊销
借:管理费用———办公室装修费
贷:待摊费用———装修费
4、其它开办费用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开办费
贷:其它应付款等———个人垫资
公司成立后
借:其它应付款———归还XX垫付的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5、实收资本分录
1)、老板垫付现金
借:现金———个人垫付
贷:实收资本
2)、股东入股交纳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原来的开办费是个一级会计科目;新的会计准则把开办费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二级科目.
长期待摊费用下设二级明细科目,开办费.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开办费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核算,而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因为开办费不符合新准则资产的定义。个人认为,将开办费全部计入管理费用不适合开办期长的企业,建议对于此类企业应分别计入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对于平常企业计入制造费用的应并入管理费用进行核算。这样比较有利于企业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税法与会计的差异因为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核算,建议企业要做差异的备查账。
不过,新准则要从2007年开始在上市公司执行,而对于其他企业尚没有具体的执行时间表。所以,在目前来说,企业还是按照原制度的规定将开办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开办费列入“管理费用”科目中。
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中,从有关“管理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及主要账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在会计处理上可以不再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其费用化,统一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在企业开业的当月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同时还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
即: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全部纳入开办费的范畴。
其中不能计入开办费的支出包括: 1. 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职工薪酬 2. 按照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调查时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3. 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 4. 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 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开办费属于费用类科目。
新会计准则规定非常明确,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会计准则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管理费用——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新准则已不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而是计入当期损益。
税务规定:一、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企业筹办期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二、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的筹办期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或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因此,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开办费在财务上计入管理费用;税务上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在企业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摊销。
1.按新的税法,开办费允许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不用和以前一样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然后在企业生产经营时在摊销。
有关知识:开办费的具体内容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 (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新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准则)在我国的上市公司执行,许多企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中央国营企业、深圳市的企业等)也执行了新准则。
新准则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相对于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帐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帐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
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帐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实施新准则后,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严格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开办费的帐务处理。
这样不仅简化了会计核算,更准确反映了会计信息。对筹建期间的界定,房地产企业应该以从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为止较为妥当。
开办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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