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的会计分录:
(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二)受托方的会计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
(2)在加工过程中:
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3)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
①确认加工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应交消费税
②结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③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
(4)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将材料交付加工厂家时,可做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交付委托加工款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回加工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当然,如果加工的物品需要缴纳消费税的话,视委托加工物资收回的是否直接销售而分别计入“应交消费税——应交消费税”或“应交税费——应缴消费税(进项税额)”
委托加工材料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中的正确科目名称是”委托加工物资“。属于资料类中的流动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入”存货“科目。
1、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2、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
3、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在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下)
(1)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
(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4)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扩展资料:
1、委托加工物资概念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
2、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参考资料:委托加工物资-百度百科
企业发生委托加工业务时,如何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提示】计税价格确定原则: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1)实行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定额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定额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定额消费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定额消费税
应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这批物资根本不是你们的,资产所有权不在你们公司,无需再资产负债表反应。
你们委托出去物资,也不应该进入委托加工物资这个科目。 我的意见,单据建立物资来往台账,记录收发物资明细。
进出的物资,都是不是你们的资产,无需反应,你们公司的收入来源应该是加工费差额。 举个例子:你们接受到100件,单价100元,加工费 10元;你们对外委托是8元一件; 1、可以这么做 :借:应收账款 (10-8)*100=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 200 2、可以这么做,找个科目过渡 收到A公司的委托加工物资:物资入库 借:原材料 10000 贷:受托加工物资 10000 委托B公司加工:物资出库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贷:原材料 10000 确认应收A公司加工费: 借:应收账款-A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税就先不考虑了) 确认B公司应收的加工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加工费 800 贷:应付账款 800 收回B公司加工的产品 借:原材料 1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将加工好的产品发送到A公司 借:受托加工物资 10000 贷:原材料 10000 体现在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 1000元,应付账款 800元 损益表:主营业务收入 1000元, 主营业务成本 800元。
“委托加工材料”科目属于资产类。
其分录处理:
一、企业根据加工合同的规定,拨付给加工单位加工用原材料时,由供应部门根 据加工合同,填制“委托加工 物资发料单”,经审核后,由仓库据以发料。发出物资时,根据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二、支付加工费及税金 企业除按照加工费标准支付加工费外,还应按加工费的17%计算交纳增值税。 如果按税法规定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还应计算交纳消费税。 (1)委托加工材料收回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直接销售,
借:委托加工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三、委托加工物资收回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时,应由供应部门填制“委托加工物资收料单”,通知仓库据以收料。
(1)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材料
(2)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委托加工会计分录
原材料采购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发出代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收回代加工成品
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销售(按实际成交不含税金额计征17%销项税。)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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