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的制定,可能是基于如下考量:
1. 为符合可比性要求,各行业及前后各期会计期间的账目相互间存在可比性,因此要求建立较为规范的会计科目。如:现金,A企业叫钞票/B企业叫人民币、一年前叫资金,今年又改叫货币。这样子前后不可比,报表的质量就得不到保障
2. 较为统一的科目规范,有利于从业人员学习和应用。这就好比电脑中的一个函数,他代指了一段程序或功能,你只要会函数,差不多就能用起来,你把原理都搞清楚,那当然就更好了,但显然,学函数会比较简便容易一些
3. 统一的科目规范,有利于会计专业知识的传递。如固定资产,业内人一看书就知道是持有1个会计年度以上的有形资产。不必要作者再费力去重新定义。
4. 统一的科目规范,就不必要每一家企业都重新制定一套会计科目,只要适当增删,增加子目就可以了,大大简化了会计的初始化工作,而且,在新晋人员交接的时候,不必要就会计科目的内容重新学习,不然,去一家公司就学一套科目,多恐怖
新制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科目进行了指定,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的会计工作的情势决定的。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我国十分重视会计基础工作,相应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同时,通过加强在职会计人员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促进了会计基础工作的改善和提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单位认识到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把会计基础工作与改善经营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结合起来,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使会计工作逐步规范,水平稳步提高,也使会计工作在单位经营管理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会计基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一些单位因为内部管理松弛而削弱了会计基础工作,帐目混乱,财产不实,数据失真;一些单位会计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造成记帐随意,手续不清,差错严重,会计资料散失;一些单位为了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任意伪造、变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有些会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不认真行使会计监督职权,参与违法违纪活动,甚至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等等。
这些问题,不仅削弱了会计基础工作,影响了会计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行和会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千扰了社会经济秩序,对各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产生了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存在上述问题,有的是单位不重视会计基础工作造成的,有的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造成的,有的是单位有意违纪造成的,同时,也存在管理乏力、督促检查不够以及制度建设不规范、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
必须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切实采取措施,加强会计基础工作。1984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对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使用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管理会计档案、办理会计交接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这是一个全面规范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规章,对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管理和会计工作的发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会计基础工作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予以规范。
因此,在总结《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及其他会计基础工作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等问题作出了全面规范,一方面为各基层单位和广大会计人员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提出要求和示范,使加强和改进会计基础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努力方向,以此推动各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另一方面,为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会计基础工作、检查会计基础工作情况提供政策依据和考核标准,督促各单位不断改进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一, 基本概念:会计科目是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分类的项目名称。
会计科目是按照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进一步分类核算的项目。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各有不同,相应的管理要求也有不同。为了全面、系统、分类地核算与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就有必要按照各项会计对象分别设置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会计科目是由会计准则规定的,它是设置会计账户、处理账务的重要依据,是正确组织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条件。设置会计科目是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基础方法。
二,会计科目的意义
1,对会计要素进行分类所形成的具体项目;
2,根据会计科目设置会计账户是会计核算的方法之一。
设置会计科目的意义:
4,系统、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内容的需要。
5,满足信息使用者了解会计信息的需要。
6,设置会计账户,核算经济业务的需要。
三,会计科目设置原则
■必须结合会计要素的特点,全面反映会计要素内容。
■既要符合对外报告的要求,又要满足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既要适应经济业务发展需要,又要保持相对稳定。
■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应简明、适用。
四,会计科目的分类
(一)按反映的经济内客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可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
1.资产类科目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负债类科目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等;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等。
3.共同类科目包括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等。
4.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分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等。
5.成本类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研发支出等。
6.损益类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等。
(二)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
会计科目就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可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明细分类科目又可分为二级明细分类科目和三级明细分类科目。总分类科目,又称总账科目、一级科目,它反映各种经济业务的概括情况;二级明细分类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所作的进一步分类;三级明细分类科目是对二级明细分类科目的分类。如“应交税费”科目属于总账科目,下设“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所得税”等二级明细分类科目,“应交增值税”下设“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等三级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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