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捐款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说明
1、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罚款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等。其中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2、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3、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当年利润总额的基础上作调增处理。
按照《新会计准则》,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
按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将接受捐赠的非货币资产的含税价值扣除应交所得税后的金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将应交所得税金额转入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即:
借:固定资产等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营业外收入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帐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证的,按凭证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帐价值。
扩展资料:
最新调整:
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构成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来,6年后也就是在2012年,中国会计准则又发生了重大变化。
2012年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征求意见稿)》等8项调整。
对企业而言,充分认识和有效把握中国新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与发展趋势,对于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提高和企业决策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中国最早推行新准则的机构,高顿再度发力,全国首发,推出《2013中国新会计准则最新调整》课程,帮助企业把握准则前沿,未雨绸缪,及时调整企业战略,助力企业长足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会计准则
旧会计准则记入“资本公积”,新会计准则记入“营业外收入”按照新准则要交企业所得税。
旧会计准则规定对企业接受捐赠资产价值的处理方法是,先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在计算缴纳所得税后最终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新会计准则不仅取消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取消了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的要求,而且整篇准则没有出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等相关概念,说明新会计准则不仅取消了对企业接受资产捐赠价值"待转"的概念,而且改变了原《企业会计制度》对该问题的核算思路。今后不再对接受捐赠资产区分是否"待转"的问题,不再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
再从新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对"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规定可以看出,该科目下设置了"捐赠利得"的明细科目,说明新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作为"捐赠利得"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原发布者:PaulLee520
我公司赠送给客户一件货,客户要求开增值税发票,我司已开赠送是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我做成:1·借:营业外支出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但赠送在会计上是不确认收入的如果做成:3·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商品的金额是2·中库存商品的金额吗?我纠结在:如果按确认收入做分录那所得税营业外支出也要纳税调增,这样不是双重纳了所得税,如果按3·做分录营业外支出调增金额会少一些,但是,是不是也要把这笔按发票金额做收入纳所得税,我总结无论哪种做法,按发票金额做收入都要交所得税,只是营业外支出调增的金额会多少不同请教论坛高手,万分感谢会计处理中,分录3是正确的这里你过份纠结了,情况是这样的:在会计上不确认为收入,而以购货成本直接计营业外支出;但在税法上,需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这个业务就变成了两个业务:1.视同销售业务:以对外销售价作为视同销售收入,以成本作为视同销售成本,这里会有视同销售利润产生2.捐赠业务:以销售价格作为捐赠支出,并不得税前扣除。谢谢大陈的热心解答。你解答我都能够理解,能详细解释一下针对该笔业务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调整,如何填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非常感谢。假设,该商品成本10万元,售价20万(上述均不含增值税),纳税调整前会计利润为51.60万,除该项需要调整外无其他调整事项,则该企业应纳所得税计算过程:应纳税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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