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业务简介 第一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必要条件: 1、出口货物退(免)税,特指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还或免征; 2、出口货物必须报关离境; 3、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帐务处理; 4、收汇并已经外管局核销。
(特殊规定除外) 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认定 按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按《外贸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应在30日内持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帐户号码和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等文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后出口的货物可按规定办理退(免)税。
一、认定所需资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A4 2、国税税务登记附本原件及复印件A4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批复原件及复印件A4 4、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 5、工商营业执照附本原件及复印件A4 6、银行基本帐户号码本原件及复印件A4 二、认定的内容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应按要求将有关项目认真填写。 企业名称。
应按出口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登记的企业名称填写。 企业所在地址、邮编、电话及传真电话、电子信箱。
企业的海关代码。即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海关代码。
企业的纳税登记证号。15位 注册类型:税务登记证上注明的注册类型。
预算级次:分为中央、市属、区县、乡镇等。 行业归属。
共11类。(1)粮油食品;(2)土畜产品;(3)纺织服装;(4)医药保健;(5)轻工工艺;(6)冶金矿产;(7)机电产品;(8)石油化工;(9)建筑材料;(10)体育文化;(11)其他。
隶属关系:分为中央、市属、区县、乡镇、其他。 经营者类型:税务登记证上注明的经营方式。
如:制造、批发零售等。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登记的情况;企业的资金构成、开户银行、帐号;企业的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情况;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经营方式;主管外汇管理局。 出口退税方法的选择和认定以及采用何种申报录入方式,集中录入或分散录入。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应于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等资料。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变更认定手续。
对外贸易经营者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事项的,须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办理退税注销认定。如需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在一个月内持原批准的认定表及有关证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税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对企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款进行清算,对已退(免)税款多退少补后,及时办理注销出口退税认定手续。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北京市国税网(附注3)下载中心下载由对外贸易经营者经办人员按照要求自行用钢笔如实填写或打印,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主管其退税的税务部门,经主管税务机关签章后,一份由区县国税局退税部门保管,一份退出口企业留存。 第三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期限 退税申报期限是指货物出口的行为发生后,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的时间要求。
1、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后,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表,并提供办理出口退税的有关凭证,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2、生产企业在货物报关且于财务作销后,在增值税法定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税申报,在办理完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应于每月15日前(逢节假日顺延),持有关凭证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免、抵退税申报期限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所在月份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内。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未在规定期限(报关出口90日内)申报办理免、抵、退税手续的,如果其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税务机关可暂不按国税发[2004]64号文件规定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但生产企业应当在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申报免抵退税,如仍未申报,税务机关应当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3、对中标机电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等其他视同出口的货物,应自购买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在货物报关出口且于财务作销后,在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征税部门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5、申报期限的最后1日是法定休息日的,以休息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1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休息日的,按休假天数顺延。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
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
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进货发票。
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更详细的请考虑以下链接:。
外贸进出口企业会计核算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的确定 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不论是何种运输方式(海、陆、空、邮),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
2、外贸企出口退税(增值税)核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 (1)购进出口货物时 借:库存出口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货物出口后,根据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计算征退税差额及应收出口退税额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征退税差额) 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消费税)核算 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纳消费税。
(1)货物出口后计算应退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贷: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2)收到退回的消费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4、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1)收到代管商品。 财会部门根据储运部门或业务部门开具的“代理业务”入库单,按合同规定的出口金额扣除手续费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代销商品—客户—商品名称 贷: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代理商品货款) (2)代办出口托运。
受托方根据代理出口合约及代管商品,代办出口单证并向运输单位办理托运手续时,应根据业务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代理业务”戳记的出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名称 贷:委托代销商品—客户—商品名称 (3)代办出口交单。 受托方在代理商品装运出口后,在信用证规定日期内,将全套出口单证按合同规定结算方式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时,财会部门凭储运部门的通知,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有证出口—客户 贷: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收入)--商品名称 同时结转代理出口进价 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成本)--商品名称 贷: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名称 (4)出口收汇。
银行收妥货款扣除银行费用,受托方根据银行结汇水单,作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银行费用) 贷:应收外汇账款—有证出口—客户 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汇兑损益) (5)代付国外费用。 对代理出口发生的国外费用(运、保、佣费用),支付时应凭有关单据及银行购汇水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收入)--商品名称 贷:银行存款 同时结转 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成本)--商品名称 贷:应收账款—国内委托单位(代付国外费用) (6)代付国内费用。
代理出口的国内各项费用,应凭有关单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代付国内费用) 贷:银行存款 (7)结算代理货款。代理出口业务在收妥货物结汇入账、结算国内外各项费用及应收手续费后,应按代销合同的规定向委托方结算代理货款,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 贷:银行存款 。
会计科目: 1、提现、提备用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2、员工借支备用 借:其他应收款—XXX员工 贷:库存现金 3、员工报销费用、公司发生的费用(如购日常用品、办公用品、差旅费、购发票工本费等)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 4、银行汇款手续费、账户管理费、支票工本费等 借: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5、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6、购进商品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或有运费发票的进项可以抵扣的 借:库存商品 -----------------商品价款+运费发票扣除进项税后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商品进项税+运费进项税(7%)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若是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和运费直接进商品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7、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若是小规模纳税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收回销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9、支付购货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10、向法人、股东借入周转金或其他单位款项往来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11、计提上月工资、社保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工资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社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发放上月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发工资数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由职工自己负担的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税由企业代扣代缴,需向职工收回 库存现金 ------实发工资数 12、代职工支付个人社保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贷:银行存款 13、结转本月未交增值税 根据公式: 本期应交增值税=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税转出)—上期进项留抵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若进项 > 销项,则不用作上面的分录 14、计提本月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之和的7%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之和的3% 15、广州地区一般于6月、12月计缴防洪费 借:管理费用—防洪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防洪费 ------(销售或营业收入的0。
1%) 16、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年未汇算清缴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X 适用税率 17、缴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防洪费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18、结转当期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结转当期损益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 19、年未结转“本年利润” 若为盈利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若为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 本年利润。
最基本的会计科目有: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原材料、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银行存款、现金、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待处理财产损益、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应付工资、其他应交款、累计折旧、应交税金、递延税金、所得税、本年利润、利润 分配。
贸易公司帐务收入和成本,主要用到的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还可能用到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与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一样设置帐簿,包括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原材料帐、产成品帐、生产成本帐、费用帐、应交税金帐、固定资产帐、销售帐等; 进出口生产企业关键要核算“免、抵、退”税。
扩展资料:
(一)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的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企业以库存商品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或债务重组,应按照该用于交换或抵债的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企业本期发生的销售退回,一般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商品数量中减去,也可以单独计算本月销售退回商品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时,按应确认的合同费用,借记本科目,按应确认的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合同完工时,还应按相关建造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算应交增值税,应当设置如下基本会计科目(专栏):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相关基本会计处理:
1、销售、开具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借:应收帐款 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的,编制会计分录时,也应当贷记“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购进货物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借:原材料 等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等科目
3、转出依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借:在建工程 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结转本月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如果经计算,当月增值税为留抵税额而无需交纳的,则无需编制会计分录。
5、次月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等科目
回
出口:
借: 应收账款--国外--XX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结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国外--XX公司
借(或贷):汇兑损益
现在人民币升值很快,应该是借方的;如果人民币贬值,那就是贷方。
给个例题:
例:某外贸公司购进出口商品二批,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款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另一批为从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购进特准退税的工艺品,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0.6万元。
二批商品已经全部办理了出口报关手续,并已收到销货款45万美元,当天市场汇价1:8.30。出口商品的退税率为13%。试作会计分录:
⑴购进出口商品时,
进项税额=510000+106000÷1.06*6%=516000(元)
借:商品采购-出口商品采购 3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6000
贷:银行存款 3616000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3100000
贷:商品采购-出口商品采购 3100000
收到出口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450000*8.30)3735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商品销售收入 3735000
结转出口商品成本时,
借:商品销售成本-出口商品销售成本 31000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3100000
调整出口商品成本时,
调整金额=3000000*(17%-13%)=120000(元)
借:商品销售成本-出口商品销售成本 12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0000
计算应收的出口退税时,
出口退税额=3000000*13%+100000*6%=396000
借:应收出口退税 39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96000
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396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 396000
扩展资料:
根据会计分录涉及账户的多少,可以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简单分录是指只涉及两个账户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是指涉及两个(不包括两个)以上账户的会计分录
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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