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堂购买菜、作料什么的所欠的费用记到应付账款里是对的,欠供货方的款项就应该记入“应付账款”;
2、出售的残料收入应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对以前年度的就不用调整了,对当年发生的已记入营业外收入的,调整到其他业务收入,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收入
贷:其他业务收入;
3、空调应计入固定资产,调整分录:
借:固定资产(原值)
贷:累计折旧(长期待摊费用中已摊销的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净值)
跨年后发现会计分录做错,今年想更正,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对于不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可以直接进行调整。
第二种情况: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由于企业在会计年度内已结账,所有的损益账户在当期都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凡涉及调整会计利润的,不能用正常的核算程序对“本年利润”进行调整,而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调整。 不冲回管理费用,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完了计提盈余公积和其他公积,把剩余部分转入未分配利润。
最后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科目为0. 也就是多计了营业费用,跨年度应该编制调整分录(金额为假设) 借:其他应收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假设按照10%和5%分别提取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由于前期差错更正不能涉及货币资金,所以只能用往来账来代挂,贷方对应营业费用,同时调整所得税、盈余公积以及利润分配。
1、涉及的会计科目和调账方法
如果税务稽查查出的是上年或以前年度的错误账务处理问题,那么纳税人就必须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应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调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上年度财务决算已经编报,成本费用账户已经结平,没有余额,纳税人不可能再去调整原来的损益类科目,只有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账。
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以前年度损益这个科目的使用,只适用于损益类科目,比如说,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的非损益类科目,如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不变。
损益类科目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然后转入未分配利润。
去年正确分录是
借:银行22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145.63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64.37
待季末符合3万以下收入免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 64.37
贷:营业外收入 64.37
如果你去年满足免交增值税条件的话,你那样做分录也是对的,无需更改。
如果没满足条件,需要纳税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
借: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发现去年凭证错误,可以修改。过账数字笔误跨月发现以及会计科目串户等过账笔误,可根据红字冲销法或补充登记法原理,不必编制记账凭证,在发现时即将过账笔误直接在账簿中进行更正登记。
影响损益的科目,可能会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可以将原凭证红字冲回,再重新编制正确分录,涉及到损益的科目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如3月10日实现产品销售收入4500元,账款暂欠。编制25号记账凭证正确,借记:应收账款4500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4500元;但登记总账及明细账时金额均误记为5400元。于4月10日与应收账款往来单位对账发现过账笔误,当即更正:
对“主营业务收入”(贷方)和“应收账款”(借方)总账(或科目汇总表)及其明细账科目均分别以红字冲销900元,并标明3月10日25号记账凭证过账笔误多记,同时在3月10日25号记账凭证及其登记账页中补记注明过账笔误多记900元,于4月10日更正。
在上述举例中,强调了不再编制更正的记账凭证,这是因为原记账凭证的编制是无误的,会计记账应保持账证一致。对于过账笔误的原记账凭证及其账簿记录以及更正的账簿记录,都强调要相互注明,这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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