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处理如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 “应交税费” 科目下设置 “应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简易计税”等专栏。其中: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已交纳的当月应交增值税额;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6.“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以及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扣缴的增值税额;7.“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产品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8.“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9.“简易计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 “应交增值税”或“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三)“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或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 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货物等已入账,但由于尚未收到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
财政部印发《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的9大类业务会计处理目录(一)取得资产或接收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
2.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3.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
4.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5.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处理。
6.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等业务的账务处理。(二)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2.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四)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五)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七)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3.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八)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九)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
营改增后事业单位免征的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74号《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现对企业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规定如下:
一、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营业税、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对于直接减免的营业税、消费税,不作账务处理。
二、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三、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已交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8行),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录填列。
增设会计科目及专栏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 “应交税费” 科目下设置 “应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简易计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已交纳的当月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以及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扣缴的增值税额。7、“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产品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8、“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9、“简易计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 “应交增值税”或“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三、“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或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 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货物等已入账,但由于尚未收到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
规定了9大类业务会计处理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九大类业务的账务处理,比如: 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 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会计上收入或利得确认时点先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简易计税)”科目。
2、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自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按取得成本,借记“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科目,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
你好,营改增意思是 营业税改增值税
就是原先你单位是纯地税的单位 因为涉及到营改增的项目,改成了既有营业税又有增值税的单位!
就是既有国税又有地税的小规模企业
会计处理无非就是 当你开地税票交营业税的时候 借:应收账款 1170
贷 主营业收入 1170
当你成为营改增的小规模企业开国税票时后 借:应收账款 1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170
价税分离的会计处理!
税主要是交给国税了,地税只收城建税之类的附加税了
其他基本一致!
以上解释帮助到你 请选我为最佳答案!谢啦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明细科目设置 刚刚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对增值税的填报提出了很多要求,增加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等。
要满足上述填报要求、做好税负分析和筹划,同时避免大量的重复统计工作量,需要做好会计明细科目设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可以按如下设置增值税相关会计科目: 具体明细设置及有关说明如下: (一)“应交税费——01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设置及说明 二、三、四级明细如下表(建立四级明细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填报要求等)。
另外,还可以根据不同的事业部、工程项目(含购销不动产、在建工程项目)建立项目辅助核算,满足不同项目增值税分别预征的要求。 说明: 1、上述对进项税额设置四级明细,其便利性为:有助于分析当期增值税真实税负,特别是当期应交税额较少时,分析当期设备购进、投资所产生的影响; 2、销项税额按不同税率设置三级明细,便于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核对,且便于分析营改增之后产生的税负影响; 3、进项税额转出设置三级明细,可以清晰知道所认证的进项税额取得来源及使用去向,也便于与纳税申报表附表核对,并准确分析当期税负。
4、设置“进项税额转入”借方二级科目,主要便利性: (1)为了满足营改增之后的新的政策变化:原用于免税、简易计税、集体福利的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 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2)便于将转出挂账的期初留抵税额转入,之所以不使用进项税额科目,是为了使进项税额发生额与所认证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保持一致。 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将其作为“进项税额转出的备抵项“与”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填列,余额允许为负。
注:此处增加的“进项税额转入”借方二级科目,书中没有,是实践中需要、贴近本次营改增、满足新的纳税申报和税负分析的需要,也是笔者自创进项税额转入明显科目的原因:避免重复。 5、设置“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明细科目,系核算差额征税的试点纳税人本期从销售额中扣减的、购进应税服务按适用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如果原一般纳税人未兼营该应税服务的,可以不设此明细科目。
(二)设置“应交税费——02未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及说明 下设两个二级明细科目,一个为01一般计税,另一个为02简易计税。 1、一般计税是核算月末转入的未交或多交增值税、本期应交的增值税; 2、简易计税:核算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应交税费及已交税费明细。
因简易计税应交税费不能用其他的进项税额抵减,故不能在上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核算。本科目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同时选择简易计税时的应纳增值税额。
(三)设置“应交税费——03增值税留抵税额”二级明细科目及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2]13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核算不能用于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 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入)”科目。 之所以未按文件规定转入“进项税额”明细,是为了保证进项税额与当期进项发票的保持一致,否则本年累计进项税额会比可以抵扣的扣税凭证进项税额多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进项税额转入”作为“进项税额转出的备抵项计算填列。 (四)设置“应交税费——04待抵扣进项税额”及说明 下设三个三级明细科目: ——01未认证或已认证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02营改增待抵减的销项税额 ——03新增不动产购进相关进项税额 说明: 1、“未认证”三级明细用于已收到的扣税凭证、但未扫描认证;或者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已认证、但根据规定尚不能用于抵减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
2、增设“营改增待抵减的销项税额”是便于差额征税的试点纳税人,及时核算本期购进应税服务可扣除项目折抵的销项税额。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系本期实际抵减的销项税额,该科目余额为尚可用于未来期间的、待抵。
一、建筑行业营改增后会计科目的设置,除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他是一样的。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置的基本科目:
1、二级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三级专栏:
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三、财政部制定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
一、会计科目设置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 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改征期初有进项留抵税款,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借方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减免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栏,贷方应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 2、"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括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4、"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免抵退税规定计算的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当期应免抵税额。
5、"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末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6、"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发生服务终止或按规定可以实行差额征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扣减的增值税额应冲减销项税额,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7、"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向境外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免抵退税额或按规定直接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出口业务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终止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8、"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由于各类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9、"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末转出多交的增值税。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多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10、"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末转入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转入多交的增值税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11、"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12、"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试点当月按照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月初增值税留抵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会计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再设置上述专栏。
二、会计处理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国内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一般纳税人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可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计入相关项目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或接受服务中止,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取得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进行核算。
【案例】2013年8月,济南A物流企业,本月提供交通运输收入100万元,物流辅助收入100万元,按照适用税率,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 当月委托上海B公司一项运输业务,取得B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万元,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
2万元。 A企业取得B企业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2000 贷:应付账款——B公司222000 【案例】2013年9月2日,济南A物流企业(一般纳税人)与H公司(一般纳税人)签订合同,为其提供购进货物的运输服务,H公司于签订协议时全额支付现金6万元,且开具了专用发票。
9月8日,由于前往目的地的道路被冲毁,双方同意中止履行合同。H公司将尚未认证专用发票退还给A企业,A企业返还运费。
Ⅰ。H公司7月2日取得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 借:在途物资54054。
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945。95 贷:现金60000 Ⅱ。
H公司7月8日发生服务中止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60000 借:在途物资-54054。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945。
95 2。购进农产品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销售普通发票或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按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会计核算。
【案例】例:2013年2月,济南S生物科技公司进行灵芝栽培技术研发,本月从附。
以下回答来自于北京诚力财务代理广告业可以实行差额征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企业也可以采取月末一次计提结转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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