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应付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负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借:应付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社保(企业负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住房公积金(企业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或其他应收款核算。
社会保险一般是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相关规定,养老和医疗保险有个人负担的部分,其余为企业负担。 社保费用实际上是企业为职工支付的款项,属于一种职工薪酬,所以应该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归集核算。
代扣代缴社保实际上是指企业为了统一支付社保费用,从个人手上代扣款项一起缴纳。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业务有两种, 第一种是企业内部职工的社保,个人负担的部分。
这种情况,需要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保,同时,企业承揽对应的企业部分社保费用。 这种情况的社保会计处理分录为: 1、计提企业负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根据员工所在部门确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2、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负担的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缴纳社保(个人负担的加上公司负担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贷:银行存款。
第二种情况,即所谓挂靠方式,企业不负担社保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每月个人缴纳足额的社保给企业,企业代个人缴给社保局。这种情况实际是该个人与是否企业职工没有关系,所以不需要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核算,而用其他应收款(先缴纳后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先收款再缴纳)科目来归集核算;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1、收到个人交来的社保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缴社保 2、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缴社保 贷:银行存款。
公司的社保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公司帮忙交,一部分是自己交,从工资里面扣的。
每月银行从公司账户扣社保时,公司交的和自己要交的统一扣除。公司帮忙交的计入管理费用,个人自己要交的的此时是先由公司代扣,发工资时要从工资里面扣除的,计入其他应收款。所以公司账户扣社保时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公司帮忙交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应交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发工资时,从工资里面扣除个人要交的社保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金额(社保扣除之前的金额,此处先忽略个税问题,其实个税的道理相同)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应交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现金——实发工资的金额
养老保险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的,其中,单位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交,一般在当期缴纳,因此,在缴纳时,职工应交的那部分应由单位先承付。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分)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贷:银行存款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3.如果当期未缴纳①当期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②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贷:银行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一般在工资中扣除。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住房公积金等。
虽然制度中未明确把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性支出放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但是很多行业的会计已经将这部分的社会保障性支出通过其他应交款中核算。财政部规定,各类型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职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
此条规定了社会保险费的基本处理原则,一是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企业包括各类型、各所有制的企业;二是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计提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交款”;三是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虽然文件只提到“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未明确规定应在哪个具体的成本费用科目核算,但由于社会保险费是按国家规定统一上缴的一项收费,不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也就不属于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所以应该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其他应交款”;四是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代扣代缴,从职工工资中代扣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交款-职工个人保险费”。
总之,企业的工资和养老保险费应随同生产的产量等成本相应结转,其扣除也与相应的产量等成本要素相一致,与收入相配比,如此来理解“支付”“缴付”的含义,进行相应的会计和税收操作。
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或其他应收款核算。
社会保险一般是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相关规定,养老和医疗保险有个人负担的部分,其余为企业负担。
社保费用实际上是企业为职工支付的款项,属于一种职工薪酬,所以应该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归集核算。
代扣代缴社保实际上是指企业为了统一支付社保费用,从个人手上代扣款项一起缴纳。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业务有两种,
第一种是企业内部职工的社保,个人负担的部分。
这种情况,需要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保,同时,企业承揽对应的企业部分社保费用。
这种情况的社保会计处理分录为:
1、计提企业负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根据员工所在部门确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2、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负担的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缴纳社保(个人负担的加上公司负担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贷:银行存款。
第二种情况,即所谓挂靠方式,企业不负担社保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每月个人缴纳足额的社保给企业,企业代个人缴给社保局。这种情况实际是该个人与是否企业职工没有关系,所以不需要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核算,而用其他应收款(先缴纳后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先收款再缴纳)科目来归集核算;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1、收到个人交来的社保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缴社保
2、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缴社保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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