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专利权的支出,可以计入“无形资产”
支付专利使用费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管理费用---专利使用费”
为保护专利而收取的费用。 (法律法规对申请人申请专利以及专利权人维持专利需要缴纳的费用都有明确规定,所有收费作为行政规费全部上缴国库。专利法第68条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专利权的摊销计入科目分三种情况:
1、如果形成了一个专利。那么就作为 这个专利的成本一项,合并其他为形成这项专利的费用一起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2、如果没有形成企业的一个专利,那么可以直接进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3、如果是为企业研发某个科研项目而申请的专利费用可做到研发支出科目最后结转到管理费用科目
借:研发支出
贷:现金或或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贷:研发支出
扩展资料
专利收费的职能范围
收取专利费用种类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代办处收取专利费用的种类如下:
1、三种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含文印费)
2.、(说明书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
3、发明专利请求实质审查费
4、专利登记费(含印花税)
5.三种专利年费
6、三种专利年费的滞纳金
7、专利恢复权利请求费发明专利请求实质审查费与申请费同时交纳、专利恢复权利请求费与申请费或年费同时缴纳时,代办处可以收取;作为中间费用单独缴纳时,代办处不予收取。
专利收费对象
1、代办处可以收取申请人(专利权人)或代理机构代理的涉内案专利费。
2、代办处不得收取涉外专利或涉及PCT专利的专利费(涉外专利的专利费是指非中国籍的专利申请及港、澳、台的法人专利申请的有关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无形资产摊销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一般没有净残值。按其入账价值和年限进行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价值除以年限等于每年折旧额,再除以12就是每月折旧额。
一、专利摊销期限的确定
通常情况下,无形资产成本应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即法律规定的年限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哪个时间较短就以哪个为准),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例如:2019年1月,甲公司购入一项发明专利。该发明专利于2015年1月获得授权,即剩余有效期限为16年(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即摊销年限为16年。
二、摊销账务处理
专利摊销方法:专利一般采用分期等额摊销法进行摊销。其摊销方法如下:
某项专利年摊销额=该项专利实际支出数/有效年份
月摊销额=年摊销额/12
例如:2019年1月,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万元购入一项发明专利。该发明专利于2015年1月获得授权,即剩余有效期限为16年(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那么:
该发明专利每年摊销额=10÷16=0.625万元。
扩展资料:
1、专利摊销期限的确认原则
专利的摊销年限一经确定,就不得随便更改,根据现行制度,专利摊销期限的确认原则为:
(1)法律和合同以及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2)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而企业合同或者合同申请书种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3)法律或合同以及企业申请书均示规定存放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无形资产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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