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会抽奖奖品的税务处理
年会抽奖奖品税务处理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据此,公司员工年会抽奖奖品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性质所得,应并入取得奖品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公司购置奖品走工会费用,员工抽奖取得奖品所得,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工会经费用于个人的支出中,只有个人及家庭因某类事件发生困难,给予的困难补助,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礼品分好几种,分别如下:
1、如果购买酒这类礼品,就不能抵扣;
2、如果购买电脑送客户(赠送客户用于个人消费应该不能抵扣),不可以抵扣,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如果自产产品用于交际应酬,赠送他人,会计上都不确认收入,增值税上视同销售,计算缴纳销项税,同时进项税可以抵扣的。
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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