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是:1、暂估入账时: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款2、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3、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
编制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4、收到发票后的处理: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款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借:库存商品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公司等。
应先有暂估入库,才有暂估出库。
否则视同一般进货入库。 暂估入库: 借:库存商品-**商品 贷:应付账款-**公司-暂估 出库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商品 收到发票,红字全额冲回前期暂估入库: 借:库存商品-**商品 贷:应付账款-**公司**暂估 再按发票的金额,再做一张凭证: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公司 银行存款或现金 调整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如暂估价大于实际进货价,差额部分应记为负数) 贷:库存商品-**商品(如暂估价大于实际进货价,差额部分应记为负数)。
上月的暂估入帐,在下月初全额冲回,下月来发票的按实际金额重新作正常帐务处理。
如有多项暂估入库并不能在下月取得实际结算票据的,建议设置平行式明细帐核算。
原材料已到,只支付了部分货款,收到部分货款的发票 实务中可能会存在一笔货款分批开具发票的情形。对于已经开具发票的部分原材料可凭发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具发票的那部分原材料的价格。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
借:原材料 (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 等
对于上月暂估入库并已销售商品的销售成本,从理论上应当进行调整,但是,由于企业购销活动的经常性和大量性,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出发,出于简化会计核算的考虑,对于暂估成本的发出成本,不予单独进行调整,而是随库存商品今后的收发业务自行消化。
这也就是企业会计制度强调的暂估入库成本时应当合理估计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计算当月发出库存商品成本时,应当仍然按照规定的方法正常计算确定发出成本。
由于月初红字冲回入库,并且取得发票正式入帐,两者相抵,余额为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所以,该差额实际上应当由本月发出和月末结存的库存商品承担了。
但是,如果本月同类商品,既无月初结存,又无购销业务发生的,或者企业是使用个别计价法计算存货的发出成本的,或者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巨大的话,则该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包括及其连带影响的其他存货成本),应当调整并转入销售成本。编制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
贷:库存商品 等
如果暂估成本大于实际成本的,应当以红字编制上述分录。
参考资料:暂估入账-百度百科
我是公司会计,这种情况也是经常有的。
比如,因公司业务量大,每月30日结帐,到申报期结束时间就很匆忙,我们就25日结帐,25日后的业务就算下一个的(除开票销售,必须当月完成)。出现估价的原因很多:如,原材料在10日左右已经随发货单在仓库入帐,供应商口头答应月结,月末开票来,可是种种原因没有开来,材料只能凭仓库入库单估价入帐,因为没有开票,不能确定价格,只能和供应商现沟通好开票金额,因为该材料已经在公司的生产上使用了,需要转入生产成本了。
我这时的分录:借 原材料 贷 应付帐款-估价户。下一月发票来了,先红冲分录:借 原材料 贷 应付帐款-估价户,然后再,借:原材料 借 进项增值税 贷 应付帐款--某公司(或贷:货币资金)。
如果,材料没有使用,需要退货处理,直接红冲就可以了。做了估价,一定要红冲,别忘记。
这样分录清楚,查询也容易。新会计做分录、记帐清晰一点,当时记得,随后就容易忘记,何况凭证、账本保存10多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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