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收入的会计处理:
1、合同收入包括:①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②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收入,因而不能随便确认,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的总收入。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不能确认收入,而应冲减合同成本。
2、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而不包括应当计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例差旅费、投标费等)。
3、如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公式如下: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
当期确认的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其中,完工进度指累计完工进度。可选用以下方法确定:
①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②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③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形成工程完工进度的工程实体和工作量所耗用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不包括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特别注意尚未耗用的不能计入成本)以及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根据分包工程进度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应构成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有关总公司挂靠项目的账务会计分录处理分析 一施工企业或施工队要挂靠总公司,挂靠在总公司的单位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对外承揽业务,会计核算要纳入总公司统一核算。
建立一个项目临时银行账户,工程施工的资金由挂靠单位打入该账户,工程支付款项从该账户支付,取得的发票抬头是总公司的。甲方支付的工程各种款项,打入总公司账户,总公司扣除税金、管理费用金额划入项目账户。
会计分录处理大体是这样: 1、收总公司拨款资金: 借:银行存款—项目账户 贷:其他应收款—总公司 2、上缴税金: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金\资源税 生产成本\间\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项目账号 3、总公司款付仪器押金 借:其他应收款\仪器押金 贷:其他应收款\总公司 4、包工头借支工程款: 借:预付账款\包工头 贷:现金(银行存款\项目账户) 5、个人借支: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备用金) 贷:现金 6、工程类成本结算 借:生产成本\材料\(明细科目) 生产成本\机械使用费\(明细科目) 生产成本\人工费\(明细科目) 生产成本\间接费用\(明细科目) … … 贷:预付账款\包工头 7、项目部发放工资 借:应付工资\基础工资 应付工资\岗位工资 应付工资\年功 应付工资\加班工资金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 其他应付款\养老金 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项目账户(现金) 8、生产人员工资 借:生产成本\人工费 贷:现金 9、计提公积金、养老金 借:生产成本\间\住房公积金 生产成本\间\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养老金 10、划拨规费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养老金 贷:其他应收款\总公司 11、结转工资 借:生产成本\人工费 贷:应付工资\基础工资 应付工资\岗位工资 应付工资\年功 应付工资\加班工资金 12.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人工费 生产成本\机械使 生产成本\材料费\砂石料用费 生产成本\材料费\钢材 生产成本\材料费\水泥 生产成本\材料费\其他材料 生产成本\间\办公费 生产成本\间\业务招待费 生产成本\间\差旅费 生产成本\间\住房公积金 生产成本\间\印花税 生产成本\间\其他生产成本\小车\油料 生产成本\小车\维修费生产成本\小车\行车补助 13、结转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金\资源税 14、划清成本、税金 借:其他应收款\总公司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备注:上面的总公司,就是你说的被挂靠的公司:建筑公司。 而上面的项目部,就是你说的施工单位。
这是我的做账经验,仅供你参考。 以下是施工企业挂靠的操作及账务会计处理 行业通行的规范,也供你参考。
1、挂靠单位打入该账户资金 借:银行存款—共管账户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2、购入材料等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共管账户 3、工程成本核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X项目)—材料费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X项目)—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X项目)—机械使用费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X项目)—其他直接费等 贷:原材料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贷:累计折旧 贷:银行存款—共管账户 等4、甲方确认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 借:应收账款 "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工程结算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等 5、甲方支付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公司户 贷:应收账款 6、A公司将扣除的税金、管理费用金额划入共管账户 借:银行存款—共管账户 贷:银行存款—公司户 7、确认工程收入时 借:其他应付款—挂靠单位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收取挂靠单位管理费用部分) 贷:主营业务收入 8、工程竣工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X项目)—材料费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X项目)—人工费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X项目)—机械使用费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X项目)—其他直接费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工程合同收入确认原则 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
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工程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不能收回的金额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项目预算人员月末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编制分部分项工程结算书(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的结算书),并按项目承包测算口径编制项目预算成本分析表。
应注意: 1 、已完工程结算工作量必须是能够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 2 、已完工程结算书应有人工、各种材料定额耗用分析。
3 、工程合同收入、工程实际合同成本同时确认,并同时确认合同毛利。 4 、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科目平时只反映发生额不转销,在工程完工决算后才相互冲销,但平时报表中,两科目应相抵冲,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的差额报表中填列存货栏;工程结算大于工程施工的差额报表中填列在预收帐款栏。
(一)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工程施工合同结果的核算 1 、根据己完工程结算书确认应收工程价款 借:应收帐款 贷:工程结算 2 、据实际成本耗用单,工程结算书,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及合同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或贷:工程施工一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3 、计提已完工程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一营业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其他应交款一教育费附加 4 、主营业务收入结转本年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5 、主营业务成本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6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注: 1 、工程施工科目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项目间接费、公司间接费、分包成本(包工包料分包成本)、工程毛利设置明细科目(同分包结算时作借:工程施工一分包成本,贷:应付帐款一分包单位),但在报表损益表中不反映分包收入、成本、税金。 2 、主营业务成本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项目间接费、公司间接费、分包成本设置明细科目。
3 、主营业务收入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项目间接费、公司间接费、分包成本、工程税金设置明细科目。 4 、以上三科目为了分清各单位工程成本项目情况和报表编制需要均按单位工程(单个核算对象)设置明细核算。
5 、整体工程分包核算,驻外分公司核算参照以上核算执行。 6 、分公司机关发生成本费用先通过工程施工一间接费进行归集,期末按各工程完成工作量分配进项目工程施工一公司间接费科目。
(二)能够可靠估计工程施工合同结果的核算 此种核算方法重点: 1 、前期能够精确估计工程实际成本(预算成本),发生的实际成本能够按预算成本实现。 2 、工程合同收入按实际成本占预计成本百分比确定合同收入。
3 、当期合同收入、实际成本、毛利均以累计进度完成金额减前期己报进度差额完成金额确定。 4 、年末把累计发生实际成本加预计而未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实际成 本同合同总收入相比较计提预计损失准备金。
详细核算过程按《施工企业会计核算解读》执行。
你好知友! 会计中建造合同收入的构成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规定,建造合同收入包括初始收入和追加收入两部分内容。
具体参考资料: 合同收入应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计量。这里所说的“工程价款”,是指建设合同的总金额或总造价。
一、初始收入 初始收入指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订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合同中标后,建造承包商与中标单位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的合同总金额,扣除暂定金及其他计入合同金额但由发包商掌握使用的部分后作为合同的初始收入。
二、追加收入 追加收入指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订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建造承包商不能随意确认这部分收入,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总收入。
(一)变更收入 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例如,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了一份金额为5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建造一座图书馆,合同规定的建设期为三年。
第二年,客户改变部分设计,要求建造承包商将原设计中采用的木门窗改为采用铝合金门窗,并同意增加变更收入50万元。这一事项就是合同变更的例子。
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2.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不确认变更收入。
例如,上例中,该项建造合同的初始收入为5000万元。变更收入50万元,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建造承包商便可在第二年将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50万元确认为合同收入的组成部分。
第二年的合同总收入应为5000+50=5050(万元)。假如客户承认因变更而增加收入,但双方只达成增加金额为20万元,则只能将20万元确认为合同收入的组成部分,第二年的合同总收入应为5000+20=5020(万元)。
对于这部分收入,首先承包商应当熟悉工程变更的报批程序,以及监理和业主对变更的管理权限,对因工程设计、合同工作内容(如地质条件与合同不符、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增加或减少工程数量、提高工作质量标准)等发生的变更,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变更报告,阐明合同变更的理由及金额。一般程序为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总监办批准→业主批准,如需经过原设计单位审批,还应报经设计单位同意批准。
承包商按照批复金额与原合同规定作业内容计量价款的差额调整合同总收入。 (二)索赔收入 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商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于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成本的款项。
例如,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了一份金额为8000万元的建造合同,建造一座水电站。合同规定的建设期是1995年3月至1998年8月,同时规定,发电机由客户采购,于1997年8月交付建造承包商进行安装。
该项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客户于1998年1月才将发电机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承包商因客户交货延期要求客户支付延误工期款100万元。
这一事项即为发生索赔款的例子。 因索赔款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这项索赔; 2.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则不能确认。例如,上例中,该项建造合同的初始收入为8000万元。
根据双方谈判情况,客户同意向建造承包商支付延误工期款100万元。索赔款100万元,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建造承包商便可于1998年将因索赔而增加的收入100万元确认为合同收入的组成部分。
1998年该项建造合同的总收入应为8000+100=8100(万元)。假如客户不同意支付延误工期款,则不能将100万元计入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收入仍为8000万元。
假如客户同意这项索赔,但只同意支付延误工期款50万元,建造承包商只能将50万元确认为合同收入的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1998年该项建造合同的总收入应为8000+50=8050(万元)。
实际工作中,承包商因客户原因造成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成本损失,如图纸未及时到位、桩号未及时移交、应由发包商办理的拆迁手续未办理完善、业主要求提前工期、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增加成本等,承包商应及时提出索赔报告(或索赔意向书),注明索赔理由及金额,与客户协商赔偿。一般程序为,承包商提出索赔报告(或索赔意向书),根据具体情况由发包商召集有关单位(如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协商,签订会议纪要或以其他方式达成一致意,最终就索赔金额在相关文件中确认,计入合同总收入。
(三)奖励收入 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客户同意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额外款项,主要有工程质量奖、工程进度奖、提前竣工奖等。例如,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一项合同金额为9000万元的建造合同,建造一座跨海大桥,合同规定的建设期为1995年12月20日至1997年12月20日。
该合同在执行中于1997年9月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有望提前3个月竣工。客户同意向建造承包。
合同款如何做会计分录:1、收到合同款,未履行义务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帐款-xxxx2、确认收入时:借:预收帐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或营业税贷:主营业务收入补充:合同款项如何确定:价款,合同,约定,酬金,双方,条款 建设部第107号令,即《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固定价格合同。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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