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租赁会计的核算原则:
1、对承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是:
(1)在经营租赁中,承租人是为了满足经营上的临时需要而租入资产,不涉主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问题,也没有购置租赁资产的特殊权利。因此,承租人租入资产不能作为本的资产计价入账,也不,仅需按期支付租金。
(2)所付租金一般应在租赁期限内均衡地计入费用。
二、承租人经营租赁的账务处理原则:
1、对于经营性租入的资产,不作为自身资产,不列入资产账内,也不提折旧。
2、租金支出直接记入“管理费用”账户;
3、租入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支出列作当期费用。
由承租人负担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列入各期费用,租赁期在一年以内的记入“待摊费用”账户,租赁期超过一年的,记入“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三、租金或押金分以下几种不同情况:
1、定期支付租金
根据租赁契约规定,承租人按一定期间(如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支付一笔金额固定的租金,或者是,按一定标准(如按利用租赁设备所产产品的销售额的提成率)计算的租金。其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将实际支付的或者根据权责发生制应计的租金确认为租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预付租金或押金
有时租赁契约可能规定,承租人应先预付一笔款项,此笔款项的用途可能有三种:
作为预付租金,用以抵缴最后一期或若干期的租金;
作为预付租金,用作支付在定期支付的租金之外的额外租金;
作为承租人履约的押金(或保证金),并在租赁期满时如数退还。
三种不同情况的会计处理分别是:
第一种情况,支付的款项记作“预付租金”,待抵缴时转入“租金费用”。
第二种情况,应先记作“预付租金”,然后在租赁期间内分期进行摊销。
第三种情况,则支付的款项应记作“应收押金”(可归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收回时按原分录冲回。
扩展资料:
业务形式
经营租赁它是由大型生产企业的租赁部或专业租赁公司通过向用户出租本厂产品的一种租赁业务。出租人一般拥有自己的出租物仓库,一旦承租人提出要求,即可直接把设备出租给用户使用,同时,出租人还可为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维修服务。
用户按租约交租金,在租用期满后退还设备。这种租赁方式适用于租赁期较短、技术更新较快的项目,且在租约期内可中止合同,退还设备,不过租金相对要高些。由于这种方式出租人必须连续多次出租设备才能收回设备的投资并获取利润,故称经营租赁为“非额清偿”的租赁。
业务特征
经营租赁是—项可撤消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不得随意撤销)。其业务特征表现为:
(1)租赁物件的选择由出租人决定;
(2)租赁物件一般是通用设备或技术含量很高、更新速度较快的设备;
(3)租赁目的主要是短期使用设备;
(4)出租人既提供租赁物件,又同时提供必要的服务;
(5)出租人始终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并承担有关的一切利益与风险;
(6)租赁期限短,中途可解除合同;
(7)租赁物件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营租赁
房屋租金支出,应根据房屋的具体用途计入相应会计科目:1、用于产品生产的厂房,可以计入制造费用;2、用于经营管理用的办公楼,计入管理费用;3、用于销售的门市部,计入销售费用科目等。
至于是否摊销,那就看是否属于一年以上的租金或者属于跨公历年度的租金。如果不是,那可以不摊销,如果是,最少要按年度进行摊销。
在实践中,比较规范的企业是按月进行摊销的。扩展资料:如果缴纳的房租为1年以内,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如果缴纳的房租超过1年以上,借:长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摊销需要按照实际受益期进行,即从实际受益期开始的月份摊销。
摊销时,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贷:预付账款/长期待摊费用会计分录不同于记账凭证:记账凭证要求要素齐全,并有严格的审核与编制程序,而会计分录则只是表明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科目与金额,是记账凭证的最简化形式。会计分录通常只是为了讲解方便而出现在书本之中,在会计实务中是很少出现会计分录的。
租赁会计租赁会计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法。主要研究在不同的租赁形式下,如何处理有关租赁的经济业务。
租赁会计是用来管理租赁业务活动的一种专业会计,是结合租赁业务的特点,来研究租赁业务活动中的资金运动及其消长变化和结果的会计理论和方法。因此,租赁会计是应用于租赁业的一种专业会计,它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租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的、全面的、连续的和系统的反映、监督和管理。主要方法:(1)如果是经营租赁,则对出租企业来说,租金收入为营业收入,与相配比的营业费用是维修费、税金、保险费和折旧费;对于承租企业,则需在收到资产服务的同时按期支付租金。
(2)如果租赁合同是长期的、不可撤消的,则具有融资和分期付款销售的性质,对出租企业来说,应视为资产的销售和资金的借出:对于承租企业,则应视为资产的购置和负债的发生。期末,在资产负债表上应同时计列租赁资产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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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
房屋租赁费,应根据房屋的具体用途计入相应会计科目: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1、用于产品生产的厂房,可以计入制造费用;2、用于经营管理用的办公楼,计入管理费用;3、用于销售的门市部,计入销售费用科目等。收房租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折旧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
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想学习掌握更多会计分录知识可以到恒企教育学习,恒企教育设置财务会计学段课程,内部备课培训系统大数据分析,案例实战融为一体,四维空间逻辑记忆法、学习要点清晰可见。
对于承租人的会计处理,租入时不用作分录,租金或押金分以下几种不同情况:
1.定期支付租金
根据租赁契约规定,承租人按一定期间(如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支付一笔金额固定的租金,或者是,按一定标准(如按利用租赁设备所产产品的销售额的提成率)计算的租金。其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将实际支付的或者根据权责发生制应计的租金确认为租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预付租金或押金
有时租赁契约可能规定,承租人应先预付一笔款项,此笔款项的用途可能有三种:
(1)作为预付租金,用以抵缴最后一期或若干期的租金;
(2)作为预付租金,用作支付在定期支付的租金之外的额外租金;
(3)作为承租人履约的押金(或保证金),并在租赁期满时如数退还。
三种不同情况的会计处理分别是:
若为第一种情况,则支付的款项先记作“预付租金”,待抵缴时转入“租金费用”;
若为第二种情况,则应先记作“预付租金”,然后在租赁期间内分期进行摊销;
若为第三种情况,则支付的款项应记作“应收押金”(可归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收回时按原分录冲回。
1、预付全年租金时;求租方:预付账款-租金租赁方: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按月摊销时;求租方: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根据受益原则,按使用部门记入)租赁方:预付账款-租金2、如果仅是支付该月租金;求租方: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租金租赁方: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租金的多少是根据国有资产价值量的大小、使用效益高低、市场供求状况及市场利率等因素决定的。
从经济性质上讲,租金仍是企业劳动者在剩余劳动时间内为社会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扩展资料:账务处理企业应设置“预付账款”会计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1)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收到所购物资时,根据发票账单等列明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3)补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4)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
企业应按预计不能收到所购货物的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转入”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预付账款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租金收入。
房租计入会计科目分两种情况:
一、租房付房租:
1、如果是做办公用的,作为管理费用,如果是生产用的,作为制造费用,如果是仓库用的,可以作为营业费用。
2、至于是否摊销,那就看是否属于一年以上的租金或者属于跨公历年度的租金,如果不是,那可以不摊销,如果是,最少要按年度进行摊销。在实践中,比较规范的企业是按月进行摊销的。
二、租出房子收租:
1、一般进入其他业务收入,如果公司从事租金业务的话则进入主营业收入。
扩展资料:
房屋租金支出,应根据房屋的具体用途计入相应会计科目:
1、用于产品生产的厂房,可以计入制造费用;
2、用于销售的门市部,计入销售费用科目等。
3、至于是否摊销,那就看是否属于一年以上的租金或者属于跨公历年度的租金。如果不是,那可以不摊销,如果是,最少要按年度进行摊销。在实践中,比较规范的企业是按月进行摊销的。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租赁会计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会计分录
举个例子:A是原房主,B租了A的房子,然后B又将房子租给了C。
(1)A所做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2)B所做的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3)C所做的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相关税金计提: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5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1)原出租人:若原承租人将租赁资产转给第三方,原出租人和原承租人之间的租约仍属有效,转租对原出租人的会计毫无影响,其原有会计处理不变。
(2)新承租人:新承租人和原出租人及原租约无任何直接联系,应根据和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所订租约规定的条件,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3)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转租赁的会计处理,对原承租人而言,较其他两方复杂。
原承租人究竟应当如何归类处理转租业务,取决于原租约和新租约所具备的条件。
一、经营租赁的会计科目
1、经营租赁资产
该科目核算出租人为经营性租赁而购入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物资价款、运杂费、保险费以及进口关税等)。该科目下设“已出租资产”和“未出租资产”两个二级科目。出租人购入经营租赁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未出租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起租时,借记本科目(已出租资产),贷记本科目(未出租资产)。每期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租赁收益”科目。租赁合同结束收回出租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未出租资产),贷记本科目(已出租资产)。
2、经营租赁资产折旧。该科目核算出租人经营性租赁资产的累计折旧
出租人经营租赁的资产折旧足额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经营租赁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二、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使用前帐务处理
经营租赁资产不需要进入承租人固定资产帐目,只需要在承租企业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2、使用中的帐务处理
在使用过程中,经营租赁资产承租企业只履行该资产的日常维护,并将日常维护的相关费用进入当期费用,而不能对其提取折旧,但承租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的租赁费,均匀在各月提取,提取的租金不计入负债。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长期待摊费用”
3、租赁期满后的帐务处理
经营租赁资产的承租企业对经营期满后则不作任务帐务处理,只要承租企业支付约定的最后一笔租赁费用,将租赁资产归还出租方,其合同便宣告结束。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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