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②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
③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营业外收入
④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营业外支出
【注意】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应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不影响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当在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为零。另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也属于损益类科目,但是,由于其核算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而不是当年的损益。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科目余额,在期末不能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而应当结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结转后,该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一、“本年利润”科目期未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
(若为借方余额则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设置了成本类科目4103号“本年利润”。该科目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1、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净亏损。
2、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年终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没有余额。
"利润分配"是一个所有者权益科目,用以核算企业净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情况以及历年净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后的结存余额,其主要用途是用于调整"本年利润"科目。
"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年度终了时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年度终了,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若为净利润,则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若为亏损,则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余额也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利润返还投资"、"应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普通股股利"和"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等明细科目;借记"利润分配——其他转入"明细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经过上述年终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为企业累计的未分配利润数额,若为借方余额就是企业累计的尚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利润分配"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年终没有余额。
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时,应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科目。
对于企业应当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借记“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分派股票股利的,应当于实际分派股票股利时,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利润归还的投资,应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科目;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则应借记“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应付福利费”科目。 对于企业按规定允许用税前利润归还的各种借款,应当在“利润分配”科目下设置“归还借款的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按规定用税前利润归还的各种借款,借记“利润分配——归还借款的利润”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对于企业按照规定治理“三废”盈利净额、技术转让净收入以及国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利润等仍然可以单项留给企业的,则应在“利润分配”科目下设置“单项留用的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单项留用的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单项留用的利润”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对于按规定实行补充流动资本的国有工业企业,则应在“利润分配”科目下设置“补充流动资本”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按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用于补充流动资本的部分,借记“利润分配——补充流动资本”科目,贷记“盈余公积——补充流动资本”科目。 当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则应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其他转入”科目。
企业在年度终了实施利润分配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后,应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各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这样结转后,除“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利润分配”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在年末应当无余额。
1~5月实现的利润属于本年利润科目。
本年利润是指企业某个会计年度净利润(或净亏损),它是由企业利润组成内容计算确定的,是企业从公历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计而形成的一个动态指标。 本年利润是一个汇总类账户。
其贷方登记企业当期所实现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借方登记企业当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支出,包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净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 借贷方发生额相抵后,若为贷方余额则表示企业本期经营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若为借方余额则表示企业本期发生的亏损。
本年利润账户: 1、账户性质: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本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由有关账户转入的各项收入数值;借方记减少,登记由有关各项转入的费用、成本、税金数额。期末贷方余额表示本期实现的净利润;期末借方余额表示本期发生的净亏损;年末该账户结转至“利润分配”账户,结转后无余额。
4、明细账户:一般不设置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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