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商执照变更手续费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账户:
1、账户性质:费用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记减少,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的”的数额;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明细账户: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可采用多栏式账页。
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③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④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⑤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按照相关法规,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的费用有以下标准:1、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费:100元。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的规定,公司变更登记费100元。
2、工商营业执照工本费:10元。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14号)的规定,“企业需要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3、注册登记费用涉及到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等,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缴纳登记费用。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设立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300元。”4、公告费:3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三条“登记主管机关审核登记注册的程序是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应该通过报纸、期刊或者其他形式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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