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财政拨款汇总表入账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用基金--财政拨款
(2)根据工程支出、欠款汇总表入账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贷:应付账款--工程欠款
(3)根据工程完工结转表入账
借:专用基金--财政拨款
贷:在建工程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基建项目单独处理转入大账:
1、确定基建账科目与“大账”科目的对应关系,将两个制度的各个科目一一对应起来。
2、使用Excel设计行政单位基建并账计算表。该表左方为基建账科目,右方为“大账”科目,纵向按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会计要素及相应科目排列,基建账的每个科目都要对应“大账”的相关科目。
扩展资料: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很多,主要包括:国债资金、中央专项基金、省级配套资金、县乡财政拨款和村街自筹等地方配套资金。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地方配套资金没有拨付到建设单位或者以其他方式(如投工投劳)作为投资的,出资方直接把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没有与建设单位履行拨款手续,建设单位无法取得入账的原始凭证,无法进行账务处理,因此造成项目归集核算的建设成本不完整。
交付使用资产项目的年末数,在年度财务决算批复后,第二年年初与相应的资金来源对冲
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贷:交付使用资产
同时,在单位经费账上记录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基建项目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机场,港口,桥梁,通讯,水利及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电设施和提供无形产品或服务于科教文卫等部门所需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账务处理 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发包 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
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推荐阅读:企业财务问题 账务处理 在建工程的账务处理 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发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企业应设置“在建工程”会计科目对在建工程进行核算与账务处理。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 “在建工程”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建筑工程; (2)安装工程; (3)在安装设备; (4)技术改造工程; (5)大修理工程; (6)其他支出。
企业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器具、购入的无形资产及发生的不属于工程支出的其他费用等,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科目的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发包的基建工程,应于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企业预付工程款、备料款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以拨付给承包企业的材料抵作预付备料款的,应按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将需要安装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时,应按设备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物资”科目;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补付的工程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企业自营的基建工程,领用工程用材料物资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基建工程领用本企业原材料的,应按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加上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按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贷记“原材料”科目,按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还应当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基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时,按商品产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加上应交的相关税费,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按应交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按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的企业,还应当分摊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基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贷记“应付工资”科目。
企业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运输等劳务,应按月根据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科目。 (3)基建工程发生的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其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基建工程应负担的税金,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其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报经批准后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如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
(一)调整建设单位有关会计科目余额将“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余额与“待冲基建支出”、“基建拨款”、“联营拨款”、“企业债券资金”等科目余额分析对冲。
用投资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待冲基建支出”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用基建拨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基建拨款”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用联营拨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联营拨款”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用企业债券资金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企业债券资金”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二)调整工业企业有关会计科目余额取消“在建工程”科目,增设“基建工程支出”、“技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工程物资”四个科目,工程预付款作为各工程支出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基本建设工程的各项支出;“技改工程支出”科目核算企业技术改造工程的各项支出,如更新改造工程、业务扩充工程、专用拨款工程等;“大修理工程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固定资产大修理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将“在建工程”各明细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分别转入新增设的“技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工程物资”科目,借记“技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工程物资”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四、将建设单位会计科目余额转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1. 10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所属“建筑工程”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基建工程支出——建筑工程”科目。(2)“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所属“安装工程”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基建工程支出——安装工程”科目。
2. 102设备投资(1)“设备投资”科目所属“在安装设备”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基建工程支出——在安装设备”科目(2)“设备投资”科目所属“不需要安装设备”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固定资产”科目。(3)“设备投资”科目所属“工具及器具”明细科目中,构成固定资产的部分,转入企业“固定资产”科目;其余部分转入企业“低值易耗品”科目。
3. 103待摊投资“待摊投资”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基建工程支出——待摊基建支出”科目。4. 104其他投资(1)“其他投资”科目所属“房屋购置”、“可行性研究用固定资产购置”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固定资产”科目。
(2)“其他投资”科目所属“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明细科目中,构成固定资产的部分,转入企业“固定资产”科目;不构成固定资产的部分,基建用的,转入企业“基建工程支出——待摊基建支出”科目,为生产准备的,转入企业“低值易耗品”科目。(3)“其他投资”科目所属“无形资产”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无形资产”科目。
(4)“其他投资”科目所属“递延资产”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递延资产”科目。5. 121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科目的余额转入“长期借款”科目。
6. 201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固定资产——基建用固定资产”科目。7. 202累计折旧“累计折旧”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累计折旧”科目。
8. 203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固定资产清理”科目。9. 211器材采购(1)“器材采购”科目所属“材料采购”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工程物资——专用材料”科目。
(2)“器材采购”科目所属“设备采购”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工程物资——库存设备”科目。10. 212采购保管费(1)“采购保管费”科目所属“材料”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工程物资——专用材料”科目。
(2)“采购保管费”科目所属“设备”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工程物资——库存设备”科目。11. 213库存设备“库存设备”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工程物资——库存设备”科目。
12. 214库存材料“库存材料”科目余额,转入企业“工程物资——专用材料”科目。13.218材料成本差异“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工程物资——专用材料”科目。
14. 219委托加工器材“委托加工器材”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工程物资——专用材料”科目。15. 231限额存款“限额存款”科目是核算国家以限额拨款方式拨入的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指标。
接轨后,企业的限额拨款指标采用备查簿的方式登记,接轨中不再划转。16. 232银行存款(1)“银行存款”科目中除外埠临时存款或零星采购存款外的余额,转入企业“银行存款”科目。
(2)“银行存款”科目中外埠临时存款或零星采购存款的余额,转入企业“其他货币资金”科目。17. 233现金“现金”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现金”科目。
18. 241预付备料款“预付备料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基建工程支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工程——预付工程”科目。19. 242预付工程款“预付工程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基建工程支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工程——预付工程款”科目。
20. 251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科目余额,转入企业“应收账款”科目。2。
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 为适应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企业基本建设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现对企业未实 行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建设项目有关基建业务的会计处理补充如下: 一、会计科目 将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在建工程”科目(工业、运输、商品流通企业等会计制度中称为 “在建工程”,房地产、外经企业会计制度中称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施工企业会计制 度中称为“专项工程支出”,下同),分设为“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 修理工程支出”和“工程物资”四个一级科目。
对于基本建设业务不多或工程量不大的企业,仍可沿用“在建工程”科目,并在本科目 下设置有关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基建工程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基本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 。
基本建设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器具、购入的 无形资产及发生的递延费用等,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在“基建工程支出”科目下,设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 和“待摊基建支出”四个明细科目。
(1)“建筑工程”明细科目。本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在基本建设期间为建造房屋、建筑 物等土建工程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照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明细核算。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各种房屋和建筑物以及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消防等 设备的价值及其装设油饰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 敷设工程。 设备基础、支柱、工作台、梯子等建筑工程,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等。
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布置,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土地平整、设计中规定为 施工而进行的地质勘探,以及工程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和绿化等。 矿井开凿工程、铁路、公路、桥梁等工程。
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渠等工程。 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
(2)“安装工程”明细科目。本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在基本建设期间进行设备安装等所 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作业等费用。
应按照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明细核算。主要包括 以下内容: 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实验、医疗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置、装配工程, 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安装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 程。
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体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行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行 所发生的支出。 (3)“在安装设备”明细科目。
本明细科目核算基建工程领出的正在安装的设备的实 际成本。本明细科目应按单位工程设置明细帐,并按设备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
(4)“待摊基建支出”明细科目。本明细科目核算基本建设期间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分 摊计入有关固定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管理费:包括基本建设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基建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工器具使用费、印花税及与工程有关的其他管理性质的支出。 征地费: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而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 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等。
不包括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可行性研究费:包括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等。
临时设施费:包括按照规定拨付给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包干费,以及企业自行施工发生 的临时设施实际支出。 筹资费:包括应由基建项目负担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债券发行费用、汇兑损失等。
负荷联合试车费:指单项工程(车间)在交工验收以前,进行投料试车所发生的试车费 用减试车收入后的差额。 合同公证费及工程监理费:指支付的合同公证费及工程监理费。
税金:包括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工程损失: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损失、工程物资的盘亏 及毁损等。
其他: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支出,如供电贴费、商业网点费等。 3、企业发包的基建工程,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企业预付工程款、备料款时,借记本科目 (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以拨付给承包企业的材料 抵作预付备料款的,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工程物资” 科目。将需要安装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 物资”科目。
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补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 装工程——**工程),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科目。 4、企业自营的基建工程,领用工程用材料物资时,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 ——**工程),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基建工程领用本企业原材料时,借记本科目( 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税额转出)”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还应分配材料成本差异。 基建 工程领用本企业的产品时,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一**工程),贷记“产成 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领用需要安装设备时,借记本科目。
在建工程的账务处理 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发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
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推荐阅读:企业财务问题 账务处理 在建工程的账务处理 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发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企业应设置“在建工程”会计科目对在建工程进行核算与账务处理。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 “在建工程”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建筑工程; (2)安装工程; (3)在安装设备; (4)技术改造工程; (5)大修理工程; (6)其他支出。
企业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器具、购入的无形资产及发生的不属于工程支出的其他费用等,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科目的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发包的基建工程,应于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企业预付工程款、备料款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以拨付给承包企业的材料抵作预付备料款的,应按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将需要安装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时,应按设备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物资”科目;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补付的工程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企业自营的基建工程,领用工程用材料物资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基建工程领用本企业原材料的,应按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加上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按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贷记“原材料”科目,按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还应当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基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时,按商品产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加上应交的相关税费,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按应交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按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的企业,还应当分摊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基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贷记“应付工资”科目。
企业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运输等劳务,应按月根据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科目。 (3)基建工程发生的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其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基建工程应负担的税金,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其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报经批准后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如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
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核算核算: 找到个可以参考的,我看了觉得可行,推荐给你: 一、单位经费户拨款至基建户时,根据资金的性质进行账务处理。
1、借:拨出经费或结转自筹基建-----**基建 贷:银行存款 二、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后,经费户的帐务处理。 1、项目完工后,按基建帐“交付使用资产”结转金额增加经费帐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2、将基建户“应交结余”款转回“经费户”,经费户的帐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结余或事业结余-专项结余 3、对借款购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竣工验收后从基建 账户转入的有关资料进行处理。
借:固定资产(反映真实资产金额) 贷:固定基金 (反映单位用拨款及自筹资金投资的金额) 暂存款或借入款项(反映单位通过其它渠道借入的资金) 4、用财政拨款或自有资金归还借款时: 借: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事业基金 贷:固定基金 (原记的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的差额部份) 同时记 : 借:暂存款或借入款项 贷:银行存款 三、基建账的科目设置。 1、现金;2、银行存款;3、库存材料; 4、库存设备;5、在建工程;6、待摊投资;7、交付使用资产;8、预付工程款;9、预付备料款;10、其他应收款;11、基建借款;12、应付工程款;13、应付器材款;14、其他应付款;15、应交结余;16、基建拨款;17、其他收入;18、专项资金支出;19、其他支出。
四、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现金:核算基建户的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核算基建户的银行存款。 3、库存材料:核算单位购置库存的,用于基建支出的各项物资 材料。
领用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本科目。 (1)库存材料以购入价格、调拨价格作入帐价格。
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直接列入支出。 (2)库存材料按其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帐。
(3)库存材料的盘盈、盘亏,经报批后,直接列作当期支出的增加或减少处理。 (4)库存材料如果变价出售,直接冲减“库存材料”科目。
售价与购入价的差额,列作“在建工程-其他投资”。 4、库存设备:核算单位购置库存的用于基建项目的各项设备(其入账价格,明细科目设置等同“库存材料”) 5、在建工程:核算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购置土地等的资金使用情况,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三个明细科目。
(1)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①核算 内容 :(a)自建工程:核算基建(含改建、拆建)、装修等项目支出的资金使用情况。(b)外包工程:核算基建(含改建、拆建)、装修等项目结算资金使用情况。
②核算办法:基建、装修项目支出结算时,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库存材料”,“预付工程款”等科目。基建、装修项目竣工结转时,借记“专项资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③按工程项目设置三级明细帐。 (1) 设备安装工程投资:核算单位自行安装设备和外包设备安装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
(核算办法,明细帐设置同“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2) 其他投资:核算单位购置土地及其他资金支出情况。 (3)改建和拆建的核算办法:A、对在用建筑物或和已峻工并办 理好结算手续的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拆建;①对原建筑物拆除的费用,直接列入“其他支出”,不计入建筑。
②工程费用。同时,按拆除建筑物的面积占整体建筑物面积的比例,冲减原“固定资产”。
③改建和拆建建筑物,因增加建筑物面积而支出的建筑费用,计入该建筑物的建筑工程费用。B 、对在建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拆建,因改建、拆建所增加的建筑费用,计入该建筑物的建筑工程费用。
6、待摊投资: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支出。对项目单一的建设单位可不必使用本科目,直接列“在建工程”核算。
7、交付使用资产: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和办理结算手续后,结转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支出”、“待摊投资”。
8、预付工程款:核算单位向施工 企业 预付的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款项。 9、预付备料款:核算单位向施工企业预付的工程物资材料款项或自行购买材料时。
10、其他应收款:核算单位“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以外 的其它暂付款项。 11、基建借款:核算单位为完成基建计划按规定借入的各种基建投资借款。
如基建完工后尚有余额,就转入“经费户”。 12、应付工程款:核算单位应付未付的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款。
13、应付备料款:核算单位应付未付的设备、材料款项。 14、其他应付款:核算单位“应付工程款”和“应付备料款”以外的各项应付未付款项。
15、应交结余:工程结转后,核算单位“基建拨款”和“其他收入”与工程实际支出相抵后的结余。同时,将“结余”科目金额转回到单位的经费帐的“结余”科目。
如是赤字,本科目应与“基建借款”余额一致。 16、“基建拨款”反映单位收到财政、上级部门等拨入的专门用于单位基建,设备工程的资金。
其资金来源一般由单位的“经费户”转入并存于银行的基建户。该科目应按资金来源渠道和时。
账务处理: 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都为筹建费用,除构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外。
具体内容: 一、管理费用 1、筹建人员的工资:包括筹建人员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以及根据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筹建人员办公费: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印刷费、通讯费等 3、企业设立登记费用:包括工商注册费、税务登记费、验资费、咨询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4、税金: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费、土地使用税等 5、培训费:包括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因引进设备和技术而选派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学习的费用等 6、资产摊销: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 7、其他: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开业典礼费等 二、财务费用类:包括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 三、营业外支出类:包括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罚款支出、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等。
四、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筹额建费用: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所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等。 2、规定应由投资者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了筹建企业进行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3、筹建期应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
基建会计核算办法为加强基建财务管理,规范基建资金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以及《行政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核算要求1、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各行政事业单位建设的社会公益性和非经营性基建项目。如办公用房、市政工程、交通设施、文教卫设施、水利项目等。
2、单项工程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不论资金来源,都应按本核算办法规定单独建帐核算。3、有多个建设项目的单位,不论其单项工程投资额是否达到50万元,均在基建帐户核算,并要求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有建设项目并单独建帐核算的单位,必须在银行开设基建专用帐户。5、基建资金会计核算统一采用借贷记帐法。
二、总帐会计科目设置1、资金来源类设置“基建拨款”、“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应付款”三个总帐科目。1/6页2、资金占用类设置“交付使用资产”、“在建工程支出”、“库存器材”、“银行存款”、“现金”、“其他应收款”六个总帐会计科目。
三、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1、基建拨款本科目核算各项基建资金拨款,下设三个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财政及政府统筹拨款:核算由财政预算内拨入的基建拨款。
包括财政一般预算、政府基金预算、政府统筹资金安排的基建拨款。财政专户拨款:核算由财政专户拨入的预算外资金基建拨款。
自筹资金拨款:核算其他资金的基建拨款。包括上级主管部门补助用于基建的拨款;单位原有资产转让所得资金用于基建的拨款;社会集资收入;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等用于基建的资金。
2、基建投资借款本科目核算为完成基建计划批准借入的基建投资借款。3、其他应付款本科目核算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4、交付使用资产2/6页本科目核算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并已交付使用的资产。5、在建工程支出本科目核算涉及基建项目的所有财务支出,包括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等。
下设七个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土地征用支出:核算基建项目征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等。
拆迁安置费:核算基建项目的拆迁安置费、迁移费等。其他前期经费:核算基建项目的勘察设计费、各项税金、各种规费等费用。
建筑工程支出:核算基建项目的建筑工程投资支出。设备及安装支出:核算构成工程投资的各种设备、设施的购置及安装费用。
其他费用:其他构成在建工程支出的各项费用,如借款利息等。预付工程款:核算单位预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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